排斥法案

排斥法案,英國議會法案。在查理二世統治時期由議會反對派“鄉村黨”(Country Party)提出。共三次,內容是取消天主教徒、查理二世之弟約克公爵詹姆士的王位繼承權。1679年5月由於天主教陰謀激起了新教徒的不滿,提出了第一個《排斥法案》,但法案二讀通過後國王悍然解散了議會。1680年提出了第二個《排斥法案》,意在把蒙默斯公爵定為王位繼承人,但在上院被否決。隨後查理二世狡猾地在牛津召開新的議會,防止支持《排斥法案》的倫敦民眾可能的干涉。查理二世由於得到法國財政援助的許諾而增強了信心,當1681年4月鄉村黨在議會提出第三個《排斥法案》時,查理二世又解散了他在位期間最後一屆議會。《排斥法案》最終未能成為立法。圍繞這一法案的鬥爭,在議會中形成“輝格黨”和“托利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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