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按揭貸款
  • 外文名:Mortgage loan
  • 產生背景:房屋價值量大
  • 發展時期:80年代末以來
  • 分類:現樓按揭貸款和樓花按揭貸款
  • 還款方式: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按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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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介紹

“按揭”這一詞原是地方方言,多見於中國的港、澳、台地區。80年代末以來,由南向北逐步見於我國大陸。除香港特別行政區外,中國法律並無按揭這一規定。香港回歸祖國前,香港對按揭的規定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質押(質押是動產的抵押)和抵押;狹義的按揭是指將房地產轉移到貸款人名下,等還清貸款後,再將房地產轉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所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區別,即這兩個法律對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轉移占有為條件。“按揭”具有房地產抵押及分期還款兩層含義。指銀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住房,並以其所購產權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方式。分為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簡稱商業貸款)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簡稱公積金貸款)。具體地說,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購得的樓宇作為抵押品而從銀行獲得貸款,購房者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給銀行;銀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有權收走房屋。

按揭分類

按揭可以分為現樓按揭貸款和樓花按揭貸款。現樓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購買現樓,而以購得現樓作抵押。樓花按揭是金融機構對購買樓花(尚未完工前整棟、分層或分單元先預售的樓房)的置業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據購房契約具有權利為抵押的按揭貸款。

辦理程式

按揭貸款辦理程式
購房者辦理樓盤按揭的具體程式如下:
(1)選擇房產購房者如想獲得樓盤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項目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時,還應進一步確認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2)辦理按揭貸款申請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準備有關法律檔案,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3)簽訂購房契約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檔案,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契約》。
(4)簽訂樓盤按揭契約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契約,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檔案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契約》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5)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契約》及購房契約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購房者在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契約》後,按契約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契約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銀行在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條件,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契約》約定義務。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貸款手續

首先,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然後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契約,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註銷登記。

產生背景

由於房屋價值量大,即使在人均收較高的國家或地區,購房者一次籌足購房的款項是有一定困難的。如果所有的購房者都要等到購房款齊備後再買房,少則要十多年,多則要數十年,而且在這漫長的等待時間裡還要交付因租用房屋而承擔的費用。近幾年來,由於金融機構的參與,銀行向購房者發放貸款,使購房者得以提前獲得住房。對房地產開發公司來說,銀行向購房者發放貸款。使購房者提前買房,有利於房地產開發公司匯攏資金的周轉,以獲得更多的利潤。對銀行來說,如果直接向房地產開發公司發放貸款,開發公司用貸款來建造的房屋並不能很快地全部銷售出去,這勢必影響開發公司的還貸能力。如果直接向購房者發放貸款,購房者將所得的貸款全部用於購房,由於給予購房者的貸款額要低於房價,購房者自己還要投入一筆資金用以購買房屋,又由於購房者在獲取貸款時以購得的房屋作抵押,所以還貸的可靠性得到充分的保證。這種抵押貸款,對於購房者、房地產開發公司和銀行都是有利的,而且促進了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因此,近幾年來比較流行。一些房地產開發公司便開始將這種抵押貸款稱為“按揭”,有的售房廣告標明“提供×成按揭”,即是銀行可以提供給購房者的貸款比例,如“六成”就是可以提供房價60%的貸款。銀行為了貸款的安全起見,一般最高只能提供房價70%的貸款。按揭與抵押貸款不完全相同,對按揭較為貼切的解釋是向購房者提供的購房抵押貸款,其貸款的目的是為了購買房屋(主要是住宅),並不是所有的以房屋為抵押的貸款都可以稱作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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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清全款

買房付全款與辦按揭貸款的比較
選好了房子,接著遇到的問題就是付款。不是所有的買房人都能拿出全部房款的,所以就有了貸款買房,或叫按揭買房,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

付全款的優點

1、付全款省錢
雖然第一次付的錢多,但從買房的總數來看,可以免除各種手續費、銀行利息等。而且因為是一次性付款,所以能和開發商討價還價,進一步節省購房款。
2、無債一身輕
付全款購房日後沒有經濟壓力,因為購房者已經可以不再為房款操心,從容安排以後的金融計畫。同時也節省時間,不必進行任何資信認證,今日事今日畢。
按揭貸款辦理流程按揭貸款辦理流程
3、轉手容易
從投資角度說,付全款購買的房子再出售方便,不必受銀行貸款的約束,一旦房價上升,轉手套現快,退出容易。即便不想出售,要發生經濟困難時,還可以向銀行進行房屋抵押。

付全款的缺點

1、資金壓力大
如果不是資金充裕,畢竟一次性投入很大,也許影響消費者其他投資項目。
2、投資風險大
除非對其房產項目有相當了解,包括建築質量、開發商技術和資金實力等,需要購房者有相當的技術專業水準,普通人無法達到。

辦按揭的優點

1、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
按揭就是貸款,也就是向銀行借錢,購房不必馬上花費很多錢就可以買到自己的房子,所以按揭購房的第一個優點就是錢少也能買房。
2、把有限的資金用於多項投資
從投資角度說,辦按揭購房者可以把資金分開投資,貸款買房出租,以租養貸,然後再投資,這樣資金使用靈活。
3、銀行替你把關
辦借款是向銀行借錢,所以房產項目的優劣銀行自然關心,銀行除了審查你本身外,還會幫你審查開發商,為你把關,自然保險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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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按揭的缺點

1、背負債務
說到缺點,首先是心理壓力大,因為中國人的傳統習慣不允許寅吃卯糧,講究節省,所以貸款購房對於保守型的人不合適。而且事實上,購房人確實負擔沉重的債務,無論對任何人都是不輕鬆的。
2、不易迅速變現
因為是以房產本身抵押貸款,所以房再出售困難,不利於購房者退市。

貸款資格

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證明;
1、貸款用途:用於支持個人在中國大陸境內城鎮購買、大修住房,其主要產品是抵押加階段性保證個人住房貸款,即通常所稱"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2、貸款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3、貸款條件: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契約、協定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檔案;
(4)有所購(大修)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4、貸款額度:最高為所購(大修)住房全部價款或評估價值(以低者為準)的80%;
5、貸款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0年。
6、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為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年利率為4.77%;貸款期限為5年以上的,貸款年利率為5.04%(按各地政府實際情況定)。
7、申請貸款應提交的資料:
(1)個人住房借款申請書
(2)身份證件複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自然人為護照、探親證、返鄉證等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
(3)經辦行認可的有權部門出具的借款人穩定經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證明資料;
(4)合法的購買(大修)住房契約、協定及相關批准檔案;
(5)抵押物或質押權利清單及權屬證明檔案,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貸款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書;
(6)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7)銀行的存款單據、憑證式國債單據等借款人擬提供給貸款行質押的有價證券
(8)借款人用於購買(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9)房屋銷(預)售許可證或樓盤的房地產權證(現房)(複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與其共同申請借款,借款申請書上還要填寫清楚配偶的有關情況,並出示結婚證和戶口簿等;
(11)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檔案和資料。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所有細節請諮詢購房樓盤貸款相關人員。

貸款流程

(1)提出申請。客戶向銀行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2)簽訂契約。借款申請人在接到銀行有關貸款批准的通知後,要到貸款行簽訂借款契約及擔保契約,並視情況辦理公證、抵押登記、保險等相關手續。
(3)開立賬戶。選用委託扣除款方式還款的客戶需與銀行簽訂委託扣款協定,並在貸款行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儲蓄存摺賬戶或儲蓄卡、信用卡賬戶。同時,售房人要在貸款行開立售房結算賬戶或存款專戶。
(4)支用貸款。經貸款行同意發放的貸款,辦妥有關手續後,貸款行按照借款契約約定,將貸款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或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售房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契約約定的還款計畫、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可供選擇的還款方式有委託扣款和櫃面還款兩種方式。
(6)貸款結清包括提前結清和正常結清兩種。提前結清是指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貸款)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貸款)前結清貸款;正常結清指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貸款)結清貸款。如提前結清貸款,借款人須在清償應付各項款項後,提前10個工作日向貸款行提出提前結清申請。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房地產權屬抵押登記證明檔案及保險單正本,並持貸款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所需條件

一般情況

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註:從2010年5月10日左右開始外地戶口在京購房貸款還必須提供近一年的繳稅證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單等能證明在京工作滿一年的材料。
房屋賣主應提供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特殊情況

台灣人-------大陸往來通行證(台胞證)、戶籍藤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京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香港人-------香港身份證、結婚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外籍人士購房所需資料
韓國人--------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戶口本中文翻譯公證(可證明婚姻狀況)、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其他國籍------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結婚證中文翻譯公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賣方為企業需提供資料
法人身份證、 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董事會出售決議、公司章程、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收款賬戶證明(以上資料都需要加蓋公章)、房產證。

利率計算

按揭貸款利率計算
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項目年利率(%)
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 5.85
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 6.31
一至三年(含三年) 6.40
三至五年(含五年) 6.65
五年以上 6.80

建議

按揭買房的建議
一、申請貸款額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應該對自己的經濟實力、還款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同時對自己未來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確的、客觀的預測。才可謹慎地確定貸款金額、貸款期限和還款方式,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設計還款計畫,並適當留有餘地。
二、辦按揭要選擇好貸款銀行
銀行的服務品種越多越細,您將獲得靈活多樣的個人金融服務,以及豐富的服務與產品組合。如工行上海分行推出了一系列新舉措,如為借款人調整貸款期限、允許借款人變更抵押物、變更房地產權利人等。
三、要選定最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
基本上有兩種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方式:等額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1、採用等額還款還款方式,還款額將保持不變(調整利率除外),方便還款,但支付的利息款較多;
2、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每月還款額在逐漸減少。
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借款契約時,要先對兩種還款方式進行了解,確定最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
四、向銀行提供資料要真實
應提供真實的個人職業、職務和經濟收入情況證明。如果沒有足夠的能力還貸,卻誇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還貸初期發生違約,並且經銀行調查證實你提供虛假證明,會從而影響到自己的貸款申請。
五、提供本人住址要準確、及時
提供準確的聯繫地址方便銀行與他的聯繫,每月能按時收到銀行寄出的還款通知單。
六、每月要按時還款避免罰息
每月應按約定還款日,委託貸款銀行從自己的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上自動扣款,必須在每月約定的還款日前注意自己的還款賬戶上是否有足夠的資金,防止由於自己的疏忽造成違約而被銀行罰息。

契約

房產按揭貸款契約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
第一條 總 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月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契約(下稱“契約”),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契約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契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契約,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幣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人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契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息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並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契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契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 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契約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檔案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契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房產抵押
一、本契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契約”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人伙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
人伙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契約”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契約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契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契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契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契約”,另具函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註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契約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契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契約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契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契約的賣方,也是本契約項
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契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契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契約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人伙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契約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檔案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契約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契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契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契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契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契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契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契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契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契約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契約生效日。
三、本契約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契約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契約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契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契約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公章) 抵押權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一:
抵 押 人 資 料
抵押人(業主)姓名:(中文)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年: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姓名: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抵 押 物 詳 情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 樓數:__________________
年期:______________ 面積(建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 購入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買賣契約公證編號:( )
證房售字第_________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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