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審計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而形成的債權,即由於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貨客戶或接受勞務的客戶收取的款項或代墊的運雜費,是企業在信譽活動中所形成的各種債權性資產。應收賬款審計是企業財務審計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加強企業的應收賬款審計,是做好資產、負債、損益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這對於加速企業資金周轉、減少資金占用、提高資金利用率,促進資產保值增值都具有重要意義。

基本介紹

審計目標,審計程式,注意問題,錯弊形式,金額不準確,賬款記錄,周轉過慢,處理不合理,計提不正確,管理意見,其它相關,審計缺陷,改進方式,

審計目標

1.確定被審計單位的應收賬款是否真實;
2.確定應收賬款的餘額是否正確;
3.確定應收賬款是否歸被審計單位所擁有;
4.確定應收賬款的可回收性;
5.確定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的分類是否恰當;
6.確定應收賬款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審計程式

(1)取得或編制應收賬款明細表,覆核加計正確,並與報表數、總賬數和明細賬數核對相符。
(2)分析應收賬款賬齡
(4)請被審計單位協助,在應收賬款明細表中標出至審計時已收回的應收賬款金額。
(5)檢查未經函證應收賬款。
(6)審查壞賬的確認和處理。
(7)檢查有無不屬於結算業務的債權
(8)檢查應收賬款是否已用於融資,並根據融資契約判定其屬質押還是出售,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9)檢查外幣應收賬款的折算。
(11)確定應收賬款在資產負債中是否已恰當披露。

注意問題

收不回來的應收賬款
1、應收賬款入賬金額是否準確。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在存在銷售折扣與折讓情況下,應收賬款的入賬金額應採用總價法。審查中要注意是否有按淨價法入賬的情況,以達到推遲納稅的目的,對此,審計人員應覆核有關銷售發票,看其與應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賬戶記錄是否一致。
2、“應收賬款”有無與“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相混淆的現象。此種情況會造成核算不實、不準確。審計時,可按新會計準則規定的核算內容進行逐項核對。
3、企業是否虛增應收賬款以調節利潤,誇大經營成果。此種情況主要是企業將未實現銷售的產品做虛假銷售,而將這部分“收入”通過“應收賬款”科目掛賬。審計時,應重點審查分析原始憑證及科目對應關係。
4、利用“應收賬款”科目轉移資金。有些企業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故意將本企業資金或產成品(商品)以“銷售”或“勞務”、“外借”等名義轉移到外地某關係單位,然後通過該關係單位的配合將這部分資金、物資挪作他用或者私分。審計時,可發函詢證,或檢查銷貨發票、出庫單等原始憑證。
5、少提或多提壞賬準備,人為調節利潤。新會計準則規定,計提壞賬準備的企業,年終按應收款餘額的3‰~5‰的比例計提並計入“管理費用”科目。這樣,有些企業為了調節利潤就採取虛增、虛減應收賬款餘額或擴大、縮小計提比例等手法來多提或少提壞賬準備。
6、壞賬損失的確認及其賬務處理不符合準則規定。在實際工作中壞賬損失的確認難度較大,情況比較複雜,這就給一些企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帶來可乘之機。所以,必須對壞賬損失的確認和處理嚴格審計,防止違紀現象的發生。審計時,應重點分析應收賬款賬齡,查詢債務單位是否有償還能力,回收措施是否得力,核銷壞賬的證據是否充分等。
7、將已收到的應收賬款不入賬或推遲入賬時間。將已收到的應收賬款不入賬或推遲入賬時間,以達到挪作他用,甚至據為己有的目的。有的銷售人員利用手中的權利和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周旋於本企業和外地客戶之間,將收取的貨款用於個人經營活動,或利用收款和入賬的“時間差”將款項存入銀行從中漁利。審計時,要經常向對方單位發函詢證或派人核對,查明本單位應收賬款是否與對方實際欠款金額相吻合。如果不一致應進一步查明原因。

錯弊形式

金額不準確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在存在銷售折扣與折讓情況下,應收賬款的入賬金額應採用總價法。審查中要注意是否有按淨價法入賬的情況,以達到推遲納稅或將正常銷售收轉為營業外收入的目的,對此,查賬人員應覆核有關銷貨發票,看其與應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等賬戶記錄是否一致。

賬款記錄

在實際工作中應收賬款往往是些企業調節收入、營私舞弊的“調節器”,成為掩蓋各種不正常經營的“防空洞”,如通過“應收賬款”賬戶虛列收入,或將未經批准的“應收票據”、“預付賬款”等賬戶反映的內容反映在“應收賬款”賬戶以達到多提壞賬準備金的目的。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賬面餘額轉入應收賬款後,再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企業預付賬款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或者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時,應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並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除轉入“其他應收款”科目的預付賬款外,其他預付賬款不能計提壞賬準備。對此,查賬人員應查閱“應收賬款賬戶明細賬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如果屬於虛列收入,則可能記賬憑證未附記賬聯或未登明細賬,同時,函證與被審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單位,其“應付賬款”賬戶的數額與被審單位“應收賬款”的數額是否一致,如果是將反映在其他賬戶的業務反映在“應收賬款”賬戶,可以查閱摘要內容,必要時再查閱該筆業務的原始憑證。

周轉過慢

應收賬款應該是變現能力最強的流動資產之一,因此,其回收期不能過長,否則會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但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應收賬款遲遲不能收回的情況。因此,查賬人員應審查企業是否建立定期檢查應收賬款明細賬和催收貨款的制度,有無應收賬款進行分析,對於賬齡在1年以上的款項,查明其拖欠的原因,是否存在款項收回後某些人員通過不正當手段私分的情況。

處理不合理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只能採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另外,確認企業壞賬損失應按條件,不能隨意將可能收回的應收賬款確認為壞賬損失,造成企業存在大量賬外資產的現象。

計提不正確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壞賬準備金的計提方法有3種,即銷貨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應收賬款餘額百分比法。我國目前普遍採用的是應收賬款餘額百分比法,因此審查時要審查壞賬準備的計提依據,即年末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賬戶餘額之和是否正確,計提比例是否正確,一般掌握在3‰—5‰;計提壞賬準備時是否考慮了壞賬準備賬戶的期末餘額;審查計提壞賬準備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管理意見

確立管理應收賬款的部門;對於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於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根據企業內部制度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損失。對應收賬款實行輔助核算,建立應收賬款核銷制度。建立切實可行的對賬制度;企業應根據業務量大小及時間等因素對應收賬款定期進行核對,並由雙方當事人簽章,作為有效的對賬依據,如發生差錯應及時處理;對應收賬款進行信用管理。另外,審計人員應督促企業對自身的應收賬款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終進行全面清查。

其它相關

審計缺陷

1、企業“應收賬款”的明細賬餘額可能不是由一筆業務產生的,而是在一個相對比較長的時間段內若干筆業務“累積”出來的。因此,簡單的賬齡劃分可能不能反映應收賬款實際發生的時間情況。
2、目前的“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方法沒有考慮銷售契約中債務人付款時間的規定。實際工作中,被審計單位和債務人訂立的銷售契約(協定)可能規定債務人的付款期限比較長(1年以上甚至更長的付款期限),在契約到期之前,該銷售契約中涉及的應收賬款不存在任何問題。
3、未將2年以上應收賬款的訴訟時效作為審計關注的重點。中國民事訴訟法律規定,債權的有效保護期為2年,如果債權人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債權的有效性,債權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將不予受理。實際上,2年以上的債權就成為壞賬損失

改進方式

內部審計人員開展應收賬款審計工作時,除了運用審閱的方法檢查被審計單位應收賬款明細賬的設定是否按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設定,運用計算、分析性覆核的方法對應收賬款餘額情況、在流動資產總額中所占比重、應收賬款周轉率等進行評價外,根據上述應收賬款的具體審計目標還可運用以下兩種審計方法進行檢查:
1、計算分析法:以每一筆應收賬款實際逾期時間為起點,計算、分析被逾期應收賬款賬齡,計算各逾期期間的應收賬款占逾期應收賬款總額的比重。在審計過程中,應將逾期期間劃分為:1年以下、1~2年、2年以上。採取復算的辦法對壞賬準備計提的正確性進行檢查。
2、“不良資產”認定法。內部審計人員將被審計單位應收賬款認定為“不良資產”,比較準確的認定標準就是被審計單位與債務人訂立的銷售協定規定的債務人付款時間。在將應收賬款認定為“不良資產”時,應採用逐筆認定法。
運用函證方法進行應收賬款的真實性檢查,由於受審計時間和債務人配合程度的影響,回函率低、審計效率低。所以,內部審計人員在運用函證方法時,需要適當考慮函證方法運用受限的問題。
此外,內部審計人員還需重點關注已經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是否按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備查登記,是否有收回,收回部分的賬務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