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惠州市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6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今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2016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今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層面對政務公開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分別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和《廣東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粵辦函〔2016〕236號),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工作要點和本方案要求,緊緊圍繞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發展、改善民生和助力政府建設推進公開,圍繞擴大政務參與主動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圍繞增強公開實效加強能力建設。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年內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推進工作。要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工作分工,並對外公布。政務公開工作年內要納入各級、各部門政府績效考核體系,所占分值權重不低於4%。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措施,並在本方案公布後30個工作日內在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有牽頭任務的部門要切加強對本系統政務公開工作的督促指導,並將具體工作措施於7月20日前報送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備案。市政府辦公室將適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查,並統一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公布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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