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文字號:川辦發〔2016〕31號
  • 成文日期:2016年5月3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川辦發〔2016〕3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以下簡稱《通知》),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提高公開實效,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新形勢下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年內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推進工作;要確定一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工作分工並對外公布。要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力量建設,使其與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相適應。要加強政務公開宣傳培訓,強化公開理念,增強專業素養,提高指導、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明確工作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對照工作任務分解表(見附屬檔案),逐項抓好落實。各牽頭單位要按照“誰牽頭負責、誰組織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協調,積極推進各項工作開展,按時匯總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積極支持配合牽頭單位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及時向牽頭單位反饋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要圍繞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在入口網站開設專欄或專題,並於2016年6月10日前將專欄或專題網址報送省政府辦公廳。
三、強化監督考核
   堅持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尚未納入的應在年內納入,所占分值權重不得低於4%。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措施,並在本通知公布後30個工作日內在入口網站公開。各市(州)、各牽頭單位要在2016年12月15日前向省政府辦公廳報送本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省政府辦公廳將適時對各地、各部門落實工作要點情況進行督查。要點落實情況將作為市(州)政府依法行政和省政府部門績效評價的重要指標。
附屬檔案:2016年四川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任務分解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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