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理論

情緒理論

威廉·詹姆士在1884年發表的文章中提出,情緒體驗主要是身體變化造成的。丹麥心理學家卡爾·蘭格(Carl Lange)幾乎在同時發表了相似的理論,因此這被稱為“詹姆士-蘭格理論”。這一理論主張:“當身體產生(生理)變化時,我們感受到這些變化,這就是情緒。”他們強調情緒的產生是植物神經系統活動的產物。後人稱他們的理論為情緒的外周理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情緒理論
  • 外文名:theories of emotion
  • 特點:情緒被生理和外部環境因素影響
  • 別稱:情緒的外周理論
  • 提出者:詹姆士、蘭格
  • 三因素:生理喚醒、認知喚醒、環境
早期理論,認知理論,評定-興奮理論,情緒三因素理論,

早期理論

有些人認為情緒激發起行動,我們哭泣是因為難過,逃跑是因為害怕。詹姆士-蘭格理論則給出相反的解讀:刺激引發自主神經系統的活動,產生生理狀態上的改變,生理上的反應導致了情緒。一些實驗支持了這一理論,例如人為操縱受試者的表情,受試者可以感受到相應的情緒。這些實驗也被套用在治療中,例如大笑療法、舞蹈療法。
詹姆斯根據情緒發生時引起的植物性神經系統的活動,和由此產生的一系列機體變化提出,情緒就是對身體變化的知覺。他指出,“情緒,只是一種身體狀態的感覺;它的原因純粹是身體的。”又說:“人們的常識認為,先產生某種情緒,之後才有機體的變化和行為的產生,但我的主張是先有機體的生理變化,而後才有情緒。”當一個情緒刺激物作用於我們的感官時,立刻會引起身體的某種變化,激起神經衝動,傳至中樞神經系統而產生情緒。在詹姆斯看來,悲傷乃由哭泣而起,憤怒乃由打鬥而致,恐懼乃由戰慄而來,高興乃由發笑而生。
蘭格認為,情緒是內臟活動的結果。他特彆強調情緒與血管變化的關係:“情感,假如沒有身體的屬性,就不存在了。”“血管運動的混亂、血管寬度的改變以及各個器官中血液量的變化,乃是激丨情的真正的最初原因。”蘭格以飲酒和藥物為例來說明情緒變化的原因。酒和某些藥物都是引起情緒變化的因素,它們之所以能夠引起情緒變化,是因為飲酒、用藥都能引起血管的活動,而血管的活動是受植物性神經系統控制的。植物性神經系統支配作用加強,血管擴張,結果就產生了愉快的情緒;植物性神經系統活動減弱,血管收縮或器官痙攣,結果就產生了恐怖。因此,情緒決定於血管受神經支配的狀態、血管容積的改變以及對它的意識。
坎農對詹姆斯-蘭格理論提出了三點疑問:第一,機體上的生理變化,在各種情緒狀態下並無多大的差異,因此根據生理變化很難分辨各種不同的情緒。第二,機體的生理變化受植物性神經系統的支配,這種變化緩慢,不足以說明情緒瞬息變化的事實。第三,機體的某些生理變化可由藥物引起,但藥物(如腎上腺素)只能使生理狀態激活,而不能產生情緒。坎農認為情緒的中心不在外周神經系統,而在中樞神經系統的丘腦
由外界刺激引起感覺器官的神經衝動,通過內導神經,傳至丘腦;再由丘腦同時向上向下發出神經衝動,向上傳至大腦,產生情緒的主觀體驗,向下傳至交感神經,引起機體的生理變化,如血壓升高、心跳加快、瞳孔放大、內分泌增多和肌肉緊張等。使個體生理上進入應激準備狀態。例如,某人遇到一隻老虎,由視覺感官引起的衝動,經內導神經傳至丘腦處,在此更換神經元後,同時發出兩種衝動:一是經過體乾神經系統和植物神經系統到達骨骼肌和內臟,引起生理應激準備狀態。二是傳至大腦,使某人意識到老虎的出現。這時某人的大腦中可能有兩種意識活動:其一,認為老虎是馴養動物,並不可怕。因此,大腦即將神經衝動傳至丘腦,並轉而控制植物性神經系統的活動,使應激生理狀態受到壓抑,恢復平衡;其二,認為老虎是可怕的,會傷害到人,大腦對丘腦抑制解除,使植物性神經系統活躍起來,加強身體的應激生理反應,並採取行動儘快逃避,於是產生了恐懼,隨著逃跑時生理變化的加劇,恐懼情緒體驗也加強了。因此,情緒體驗和生理變化是同時發生的,它們都受丘腦的控制。
坎農的情緒學說得到巴德(Bard,1934,1950)的支持和發展,故後人稱坎農的情緒學說為坎巴情緒學說。

認知理論

評定-興奮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阿諾德(M. R. Arnold)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了情緒的評定-興奮學說。這種理論認為,刺激丨情景並不直接決定情緒的性質,從刺激出現到情緒的產生,要經過對刺激的估量和評價,情緒產生的基本過程是刺激/情景——評估——情緒。同一刺激/情景,由於對它的評估不同,就會產生不同的情緒反應。評估的結果可能認為對個體“有利”、“有害”或“無關”。如果是“有利”,就會引起肯定的情緒體驗,並企圖接近刺激物;如果是“有害”,就會引起否定的情緒體驗,並企圖躲避刺激物;如果是“無關”,人們就予以忽視。
阿諾德認為,情緒的產生是大腦皮層和皮下組織協同活動的結果,大腦皮層的興奮是情緒行為的最重要的條件。她提出情緒產生的理論模式是:作為引起情緒的外界刺激作用於感受器,產生神經衝動,通過內導神經上送至丘腦,在更換神經元後,再送到大腦皮層,在大腦皮層上刺激丨情景得到評估,形成一種特殊的態度(如恐懼及逃避、憤怒及攻擊等)。這種態度通過外導神經將皮層的衝動傳至丘腦的交感神經,將興奮傳送到血管和內臟,所產生的變化使其獲得感覺。這種從外周來的反饋信息,在大腦皮層中被估價,使純粹的認識經驗轉化為被感受到的情緒。這就是“評定-興奮學說”。

情緒三因素理論

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心理學家沙赫特(S.Schachter)和辛格(J.Singer)提出,對於特定的情緒來說,有三個因素是必不可少的。第一,個體必須體驗到高度的生理喚醒,如心率加快、手出汗、胃收縮、呼吸急促等;第二,個體必須對生理狀態的變化進行認知性的喚醒;第三,相應的環境因素。
為了檢驗情緒的三因素理論,他們進行了實驗研究。把自願當被試的若干大學生分為三組,給他們注射同一種藥物,並告訴被試注射的是一種維生素,目的是研究這種維生素對視覺的可能發生的作用。但實際上注射的是腎上腺素,一種對情緒具有廣泛影響的激素。因此三組被試都處於一種典型的生理激活狀態。然後,主試向三組被試說明注射後可能產生的反應,並做了不同的解釋:告訴第一組被試,注射後將會出現心悸、手顫抖、臉發燒等現象(這是注射腎上腺素的反應);告訴第二組被試,注射後身上會發抖、手腳有些發麻,沒有別的反應;對第三組被試不做任何說明。接著把注射藥物以後的三組被試各分一半,讓其分別進入預先設計好的兩種實驗環境裡休息:一種令人發笑的愉快環境(讓人做滑稽表演),另一種是令人發怒的情境(強迫被試回答瑣碎問題,並強詞橫加指責)。根據主試的觀察和被試的自我報告結果,第二組和第三組被試,在愉快的環境中顯示愉快情緒,在憤怒情境中顯示出憤怒情緒;而第一組被試則沒有愉快或憤怒的表現和體驗。如果情緒體驗是由內部刺激引起的生理激活狀態決定的,那么三組被試注射的都是腎上腺素,引起的生理狀態應該相同,情緒表現和體驗也應該相同;如果情緒是由環境因素決定的,那么不論哪組被試,進入愉快環境中就應該表現出愉快情緒,進入憤怒環境中就應該表現出憤怒情緒。實驗證明,人對生理反應的認知和了解決定了最後的情緒體驗。這個結論並不否定生理變化和環境因素對情緒產生的作用。事實上,情緒狀態是由認知過程(期望)、生理狀態和環境因素在大腦皮層中整合的結果。環境中的刺激因素,通過感受器向大腦皮層輸入外界信息;生理因素通過內部器官、骨骼肌的活動,向大腦輸入生理狀態變化的信息;認知過程是對過去經驗的回憶和對當前情境的評估。來自這三個方面的信息經過大腦皮層的整合作用,才產生了某種情緒體驗。
將上述理論轉化為一個工作系統,稱為情緒喚醒模型。這個工作系統包括三個亞系統:一是對來自環境的輸入信息的知覺分析;二是在長期生活經驗中建立起來的對外部影響的內部模式,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的期望;三是現實情景的知覺分析與基於過去經驗的認知加工間的比較系統,稱為認知比較器,它帶有龐大的生化系統和神經系統的激活機構,並與效應器官聯繫。
這個情緒喚醒模型的核心部分是認知,通過認知比較器把當前的現實刺激與儲存在記憶中的過去經驗進行比較,當知覺分析與認知加工間出現不匹配時,認知比較器產生信息,動員一系列的生化和神經機制,釋放化學物質,改變腦的神經激活狀態,使身體適應當前情境的要求,這時情緒就被喚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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