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全名:張元芳
- 字:揚伯
- 號:完朴
- 所處時代:明朝末年
- 出生地:南直隸揚州府通州(今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
- 安葬地:狼山中路
- 主要作品:《五游草》
- 最高官職:廣西按察司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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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張元芳五經治《詩經》,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以州學廩生身份中應天府鄉試第111名,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中會試第161名,本年殿試位列二甲第57名,觀政刑部。等到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準備授官時,按慣例以張元芳的名次應當被授予戶部主事,但同時另有人也看上了這個職位,想要競爭。張元芳說:“天下什麼樣的官職不能做呢?問題在於找不到合適的人罷了。”於是主動讓位,八月授刑部四川司主事。
天啟元年(1621年)時任吏部尚書周嘉謨聽聞該事後認為張元芳是奇人,於是改授張元芳南京戶部浙江司主事,讓其在留都擔任閒職積累聲望。本年升福建司員外郎,七月升郎中。天啟二年(1622年)十二月下旬被差往管理糧冊。天啟四年(1624年)升湖廣布政司驛傳道參議,攝學政,兼理黃州府、漢陽府、武昌府、德安府四郡事,拒收饋金、抑制豪強,清廉能幹的名聲廣為流傳。
天啟六年(1626年)十月上旬張元芳升任廣西按察司副使。崇禎元年(1628年)主持重建矗雲樓。當時宦官勢力猖獗,張元芳與鎮守當地的宦官不和,於是辭官歸家。崇禎四年(1631年)閏十一月中旬南直隸巡按御史史𡎊推薦地方人才中包括張元芳,但並未有後續。
張元芳居家亦多善行,曾向御史饒京倡言,罷馬家倉,立釋無辜者數百人;捐錢建蘆團閘、繕學宮、修狼山殿閣等,不可勝計。
歷史評價
縣誌:生平賦性剛直,不合於人,弗克竟其用。居鄉任事不阿曲,有司多敬憚之……能詩翰,所在題詠最多。
軼事典故
- 修祠尊賢
張元芳擔任湖廣參議時,楚地的人們曾請求為兩位新的名士建立祠堂,祠堂旁邊就是大禹廟,但大禹廟也已經破敗不堪,於是人們決定將兩者一起修繕。按照廟宇的規制,大禹面朝南坐,后稷和伯益則側坐在一旁,八元則左右站立侍候。張元芳說:“教人耕種和治理水患的功勞是相同的,后稷雖然沒有成為天子,但姬家後來成為周朝的統治者,曾經將后稷的祭祀提升到與天相配的地位。孔子曾說,大禹和后稷親自耕種而得到了天下,不應該因為他們的君臣地位不同而有所區別。”於是,他將后稷的地位提升到與大禹並列,將伯益單獨移到東邊,而將周康王、周穆王並列安置在西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