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由廣州市人民政府發布,對醫療、養老問題進行提出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
  • 發布機關:廣州市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17-02-16
  • 文號:穗府辦〔2017〕6號
相關檔案,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任務,保障措施,

相關檔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78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穗府〔2015〕27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堅持“保障基本、統籌發展,政府引導、市場驅動,深化改革、創新機制,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的原則,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養老需求放在首位,按照“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社區養老為依託,以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思路,通過促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的緊密對接和資源整合,激發各類服務主體的潛力和活力,推動醫養融合發展,切實提高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水平,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工作目標

到2017年,初步實現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的有效結合,老年人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培養一批符合需求的專業化醫養結合(老年護理)人才,養老機構中護理床位達到60%以上(其中公辦養老機構達到80%以上),80%以上的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掛號、優先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能力不斷增強,65周歲以上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和健康管理率達60%以上。80%以上的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80%以上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具備醫養結合服務功能的居家養老綜合服務平台全市覆蓋率達80%以上。
到2020年,實現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的深度結合,基本適應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具備養老功能的醫療機構和具備醫療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覆蓋城鄉,醫養結合人才的培養、儲備、使用形成機制。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醫院床位數達到0.55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定中醫綜合服務區比例不低於85%。爭取所有的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掛號、優先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能力顯著提升,65周歲以上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和健康管理率達到80%以上。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全部納入醫保定點範圍。具備醫養結合服務功能的居家養老綜合服務平台全覆蓋。

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機制。進一步規範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合作形式與內容,逐步建立服務協作機制、人才培養合作機制、老年人照顧需求等級評定機制和護理轉移機制。已內設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根據醫療康復實際需求,與周邊醫療機構建立健全急救急診、預約就診、雙向轉診、定期巡診、業務指導等合作機制,有條件的可配備救護車、急救設施設備,確保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消除和降低醫療安全隱患。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療聯合體建設,鼓勵各類養老服務機構與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醫療養老聯合體;不具備條件設立內設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應就近與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簽訂合作協定,通過以定期巡診、上門服務為主,輔以開設全科醫生工作室、建立急救通道等方式,滿足入住老人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鼓勵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健康體檢、醫療、康復和臨終關懷服務。(市衛生計生委、民政局負責,各區政府配合,排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積極推進養老服務機構提供醫療、康復、護理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申請設立相應的內設醫療機構,提升養老機構的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鼓勵養老機構根據服務需求和自身能力,按規定申請開辦各類醫療機構,提高養老機構提供醫療、康復、護理服務的能力。床位在500張以上的大型養老機構必須創造條件建設內設護理院、醫務室、門診部,符合條件的可設定老年病醫院、老年病康復醫院。鼓勵其他養老機構設立相應的診所、醫務室、護理站等,為老年人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護理,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治療及急診救護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為社區、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康復、護理服務。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符合醫保定點條件的,可優先納入醫保定點範圍。(市民政局、衛生計生委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政府配合)
(三)統籌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加強民政、衛生計生、國土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在規劃和審批等環節的合作,做好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建設的規劃銜接,統籌編制《廣州市醫療衛生設施布局規劃實施方案(2017—2020年)》。按照相鄰就近原則,充分依託現有醫療資源,設定養老機構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實現養老資源與醫療服務的優勢互補。充分考慮現有養老機構的醫療需求,新增設定醫療機構時優先考慮老年疾病防治專科醫療機構,建立有利於醫療服務和養老服務雙向轉介的機制,全面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的深度結合發展。支持公立醫院資源富餘的區,發揮一、二級醫院和專科醫院專業和人才優勢,轉型為老年人護理院、老年康復醫院或者開設醫療護理型病區,發展康復、臨終關懷等老年醫療護理特色科室。(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市民政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規劃委配合)
(四)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護理服務能力,推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醫養結合專區,參考養老院標準,探索按照護理要求通過購買服務形式劃撥補助。發揮衛生計生系統服務網路和區域衛生信息平台優勢,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開展,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並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加大全科醫師培養力度。2017年底前出台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實施意見,探索推進家庭醫生團隊入戶為老年人服務制度,為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開設家庭病床等,方便老年人獲得連續、綜合、安全、有效、便捷的醫療護理服務。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推動開展老年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加強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預。為社區居家高齡、重病、失能或部分失能、失智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中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定期體檢、慢病診治、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社區護理、康復指導、健康管理等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將符合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各區政府、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市發展改革委、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醫療機構為符合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資助條件的高齡、失能、計畫生育特別扶助的老年人,提供上門醫療、家庭病床等醫療服務,參照《廣州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管理辦法》,符合規定的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等醫養結合項目,可使用政府資助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各區政府、市民政局負責,市財政局、衛生計生委配合)
(五)試點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並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構建“五位一體”(服務供給、功能保障、政策支撐、需求評估、行業監管)的長期護理保險服務和管理體系。深化醫療保險支付制度改革,指導和支持醫養結合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規範服務行為,引導基層就醫、社區養護,使符合規定的參保人員得到功能全面、層次豐富、便捷可達、行為規範的基本保障服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編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衛生計生委、金融局、殘聯配合)
(六)充分發揮中醫藥健康養老作用。堅持養老與養生相結合,將中醫“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養老全過程,利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健全中醫醫院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提供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中醫醫院與養老機構之間的深層次合作,積極發展養生保健、康復服務。在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開展結合中醫藥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醫療、護理、養生、康復服務,有條件的可設立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為主的中醫診室。結合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和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推進老年人中醫藥健康管理。(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各區政府配合)
(七)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鼓勵社會力量針對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老年病醫院、老年康復醫院、老年護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醫養結合機構。在制定醫療衛生和養老相關規劃時,給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設立發展預留空間。明確並向社會公開設定醫療機構審批程式、審批主體、審批資料和審批時限,加快辦理醫療機構審批手續,最佳化、簡化審批服務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為社會辦醫提供一站式服務。探索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模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符合醫保定點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定點範圍。支持社會力量辦醫療機構,建立健康產業服務模式,鼓勵具有一定規模的醫養結合機構實行集團化、連鎖化經營管理。(市衛生計生委、各區政府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國土規劃委、商務委配合)
(八)鼓勵醫療機構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推動醫養融合發展,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檢查、預防保健、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充分調動現有醫療服務資源,採取多種形式實現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鼓勵有條件的殘疾人醫學康復機構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合作,為社區居家老人提供日間託管、醫療保健、康復訓練等服務。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護理床位占比,鼓勵二級以上醫院、中醫醫院開設老年病科或臨終關懷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有條件的醫院開設老年病門診,滿足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康復、長期護理和臨終關懷等服務需求。各級醫療機構落實老年人醫療服務的優待政策,為老年人特別是高齡、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就醫便利服務;逐步建立醫療護理和養老服務轉介評估機制,對出入院前後的老年人進行醫療護理、生活護理評估,給出評估及轉介意見。積極探索建立護理轉移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承接醫療機構內需要長期照護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逐步解決醫療機構中老年人“壓床”問題。加快推進對醫院、社區醫療服務場所等與老年人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加強醫院社工和志願者隊伍專業化建設,2017年底90%以上的三級醫院和50%以上的二級醫院開展社工和志願者服務。(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市民政局配合)

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實與養老服務相關的各類政策,加大對醫養結合機構在投融資、土地供應、財政補貼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探索對設定護理站的日間照料中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老年病科床位納入老年護理床位管理,探索給予運營資助。進一步完善家庭醫生、家庭病床補助政策,為符合條件的老年患者建立家庭病床的醫療機構,探索定期給予運行補貼,已按《廣州市民辦社會福利機構資助辦法》或者有關政策享受運營資助的,不重複資助。
(二)加強規劃土地保障。制定《廣州市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布局規劃(2013—2020年)》實施方案,按照“一地一策”原則,結合實際,穩步推進,分步實施。落實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設定標準,新建城區和居住區的養老服務設施,按照每千人4.5張床位的標準配套建設老年人福利院(養老院)、日間照料中心以及老年人活動站點;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加快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闢養老服務設施。
(三)重視人才隊伍建設。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加強對各類養老服務機構中執業醫生、執業護士、管理人員和養老護理人員的培訓,不斷強化醫養結合發展的人才保障。鼓勵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中具有一定工作年限、職稱的執業醫生和註冊護士到養老服務機構中開設內設醫療機構或護理站,鼓勵執業醫師到養老服務的醫療機構中多點執業,並給予相應的崗位補貼。依託市醫藥衛生院校,加強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專業人才培養力度。鼓勵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到養老服務機構和社區從事養老服務工作。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及其醫護人員在繼續教育、資格認定、職稱評定、技術準入和推薦評優等方面,與其他醫療機構同等對待。建立政府購買退休醫生、護士就近提供醫養服務的機制,嚴格落實養老護理隊伍有關獎勵、激勵政策措施的要求。
(四)完善醫保支付制度。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醫保支付方式。進一步完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醫保結算方式,妥善解決各醫療機構選點參保人年齡結構不均衡等問題,保障老年參保人就醫。進一步推廣家庭病床模式,擴大家庭病床治療的病種準入範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最佳化費用支付方式,開展老年醫療康復護理結算試點。
(五)推動醫養結合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設。養老服務信息平台與區域衛生信息平台對接,共享老年人基本檔案、健康檔案、需求評估等信息,推進醫養結合信息平台數據標準化和互聯互通,實現跨部門、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支持並推進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開展健康信息化建設,積極接入各類各級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開展遠程醫療影像、心電、臨檢和移動醫療服務,並與居家養老、平安通政策銜接。為老年人建立完善的電子健康檔案,實現醫養結合服務機構的精細化管理,持續提高醫養結合服務效率。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政府、各有關單位要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服務業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醫養結合發展的重要意義,推進醫養結合發展,並將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研究制定醫養結合養老服務的配套政策和規範,指導和協調醫養結合養老服務穩步發展。各區政府要研究制定具體方案,認真落實和完善相關優惠扶持政策,明確任務分工,確保醫養結合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二)明確部門職責。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推動醫養結合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衛生計生部門要將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優先予以審核或審批;加大政策支持和技術指導力度,制定中醫藥相關服務標準規範並加強監管,提高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和中醫藥健康養老人才培養力度,做好中醫藥健康養老工作。民政部門對醫療機構申請設立養老機構或者醫養結合專區的,要優先受理、審核或審批。衛生計生、民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明確養老機構設定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設定養老機構以及其他醫養融合體的準入條件和管理規範,申報新建醫養結合項目時要明確主、輔功能比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教育、衛生計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醫養結合人才的培養、培訓和職業鑑定工作。財政部門要落實相關投入政策,積極支持醫養結合發展。國土規劃部門要保障醫養結合機構的土地供應並統籌規劃醫養結合機構的用地布局。金融工作部門要積極引導商業保險機構根據醫養結合特點、老年人實際需求等開發和推廣適宜的商業保險產品。老齡工作部門要做好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工作。
(三)推進試點建設。積極推進國家級、省級醫養結合試點城市建設工作,規劃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示範性強的醫養結合試點項目,主要任務是建立醫療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提升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能力,加快醫療養老服務規劃,完善家庭醫生與居家老人簽約工作模式,落實醫療機構敬老優待政策,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大力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加強信息化建設。
(四)普及宣傳教育。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識,增強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識。各級民政、老齡工作部門要充分發揮資源優勢,配合做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宣傳工作,普及老年人醫療衛生和社區養老醫療結合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老年人健康服務、疾病防治知識、老年人醫療保健詐欺防範與維權等知識。
(五)注重考核監管。建立以服務質量、老年人滿意度為主要指標的考核評估體系,加強對醫養結合機構或養老服務組織的日常監管,探索由第三方機構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進行動態評估考核,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調整完善運行機制,確保醫養結合工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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