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是指由一對夫婦及未婚子女(無論*有無血緣關係)組成的家庭。通常稱“小家庭”。人類學家默多克通過對 250 個家庭的研究,在《社會結構》(1949)中依其親屬關係進行分類後界說的一種家庭形態,以區別於多偶家庭和大家庭。主要特徵:(1)是其他兩類家庭賴以擴大的基本單位;(2)含有夫婦和血緣兩種關係;(3)對親屬的依賴性較小;(4)擇偶比較自由;(5)離婚率較高;(6)缺少親屬的照顧。在其他著述中,也稱自然家庭、直接家庭、生物家庭、原級家庭、限制家庭和基本家庭等,用以研究家庭結構變化所產生的婚姻、親職教育與社會設施等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心家庭
  • 外文名:nuclear family
  • 解釋:兩代人組成的家庭
  • 成員:夫妻兩人及其未婚孩子
  • 類型:最為普遍的家庭結構
  • 4個特點:性、生育、教育、生活
概念,專家觀點,優勢,發展,

概念

核心家庭是家庭結構類型的一種,指的是由一對夫妻及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這種家庭結構簡單,由夫妻、父子(女)和母子(女)組成的三角關係支撐,是一切家庭中最穩定的一種形式。與主幹家庭比,這種家庭中父母教育的自主權較大;在教育觀念方面也較主幹家庭更接近時代,在兒童教育方面有更多優勢。但這種家庭中存在教育不一致現象,會對兒童的心理發展產生不良影響。另外,夫妻關係不融洽也會影響兒童性格的發展。

專家觀點

拉爾夫·林頓認為夫妻和子女是“一切家庭結構的基礎”。他預言道:“將來有—天只剩下最後核心家庭一個人,他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也將尋找其妻子和孩子。”喬治·彼得·默多克發現250個社會都有核心家庭。他得出結論認為核心家庭是普遍存在的。
核心家庭核心家庭
按默多克的觀點來說,核心家庭所起的作用是其他集團不能起到的極為重要的作用。默多克把這些作用歸納為:1.性;2.生育;3.教育;4.生活。
1.核心家庭滿足性需要,減少導致家庭破裂的性競爭。
2.核心家庭保證婦女在其懷孕和哺乳期間受到保護。
3.核心家庭是濡化的必要條件。只有在一起生活的成年的男子和女子才有足夠的知識使男孩子和女孩子濡化。濡化:價值觀和社會準則被該社會成員傳承或習得的過程。
4.女子因其生育作用而具有某種行為特點,男女之間存在解剖學上的和生理上的差別,因此男女分工更有利於生活。根據這種觀點,核心家庭在異性性生活、生育、濡化和經濟支持上起的有效作用超過其他任何制度。

優勢

與傳統的數代同居的大家庭相比,“核心家庭”具有明顯的優勢:家庭關係簡單,對親屬網路的依賴性小,減少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和糾紛;容易形成家庭中的平等關係和民主氣氛,有利於培養青年人的獨立性;滿足了不同代人對不同生活方式的追求。

發展

在中國,“核心家庭”(Nuclearfamily)這個稱謂對大多數人來說還是陌生的,我們更願意用“標準家庭”或“基本家庭”來表達我們對此的認識,這樣的家庭由一對夫婦組成,通常是包括父母及未婚子女為一個單位,目前,中國的核心家庭還可能包括上一輩人,所謂“三代同堂”被認為是最完滿的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的穩定應該被看成是社會和諧最基本的保障。我們可以從下三個方面予以認識:
一、基於愛情的婚姻關係的確立,是建立核心家庭的前提。這個前提既是人生意義在新的層面的展開,也是人類生命的一個自然過程。
二、一個生命對另外一個生命的接納,預示著一種新的擔當,雙方在履行婚姻關係中的義務的同時,實際上也是承擔了社會的一部分義務。
三、如果要考查核心家庭與非核心家庭的區別,我們往往會明顯地感覺到,在責任、情感等等之外,就是強烈的歸宿感,家庭里的每個成員都能能夠意識到那個溫暖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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