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中共情報保衛人員)

布魯(中共情報保衛人員)

布魯(1909—1972),又名陳泊,原名盧茂煥,海南瓊海博鰲人,中共情報保衛人員,抗日戰爭至國共內戰期間,邊區保衛部部長陳泊與中共中央社會部二室治安科科長陳龍、總政鋤奸部偵察科長錢益民是延安情報界、保衛界的三大偵察專才,被毛澤東稱讚為“延安的福爾摩斯”。新中國成立後後任廣州市第一任公安局局長。

1951年被羅瑞卿打成英國特務被捕,1972年2月25日,陳泊終因長期的折磨,含冤去世,終年63歲。改革開放以後,經過撥亂反正,陳泊蒙受的冤屈得以平反昭雪,並恢復了名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布魯
  • 別名:陳泊、盧茂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海南
  • 出生日期:1909年
  • 逝世日期:1972年
人物生平,冤案背景,廣州上任,成績斐然,長期折磨悽然而逝,康生等人的讒言,冤案與廣東土改,

人物生平

布魯(1909——1972),原名陳泊,1909年出生於海南島一個漁民之家。1926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參加瓊海工農紅軍,在攻打博鰲失敗後,被迫流亡海外。在印尼開中餐館的三舅,收留了陳泊,還供他就讀華僑中學。1930年,陳泊任馬來亞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化名“布魯”——這是馬來語“螺絲釘”的譯音。1936年和一批被驅逐回國的同志乘船經香港回到祖國大陸,陳泊隨後被全國總工會調到了延安。1942年陳泊一手破獲的國民黨軍統“漢中訓練班”大案在邊區引起轟動,總共有60多個潛伏特務落網。情況上報到中共中央,毛澤東感到十分振奮,讚賞道:“這個布魯真是我們延安的福爾摩斯!”又說:“可惜我們只有一個布魯,再來10個布魯就好了。要用布魯這樣的人保衛延安!”不久,陳泊就被任命為延安邊區政府保衛處處長。解放初期,陳泊在廣東擔任省公安廳長兼廣州市公安局長。
1951年,剛40齣頭年富力強的陳泊,被突然湧起的一股政治漩流捲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在時任公安部長的羅瑞卿領導下,辦案部門以陳泊“喪失革命立場,包庇反革命、特務”的罪名,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然而,10年監獄生活過去之後,又被押送到湖北沙洋勞改農場監督勞動。自1961年起,這位諜報戰線身手非凡、曾有延安的“福爾摩斯”之譽的傑出鬥士,在勞改農場又苦熬了11年。1972年2月25日,陳泊終因疾病的折磨,在農場醫院含冤去世,終年63歲。錚錚鐵骨、剛直不阿,最終慘死在勞改農場,可謂千古奇冤。
所幸,折騰了整整三十年,使一千多人無端受到牽連的“兩陳冤案”,終於被徹底翻轉過來。1982年5月,陳泊及原副局長陳坤的冤案才得到了平反。公安部長趙蒼壁在大會上致悼詞,指出:“陳泊同志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革命事業。特別在延安九年,對保衛延安、保衛黨中央、保衛毛主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廣州解放前夕,他在華南分局和廣州市委領導下,迅速恢復了廣州的治安。他愛憎分明,對敵狠,對己和。為中國革命貢獻了一生。但在全國解放初期,對陳泊同志曾作過錯誤處理。現經複查,已予平反,恢復名譽。”

冤案背景

1949年9月,人民解放軍四野、二野大軍進逼兩廣,葉劍英受命出任中共華南分局書記兼廣東省委書記。他帶領一批幹部來到江西贛州,與中共香港分局書記方方、副書記尹林平等人會合,組成中共華南分局,其工作重心是準備接管尚在國民黨手中的華南都市廣州。對於廣東的社會治安和打擊匪盜特務,葉劍英是有所考慮的。他在延安時期就知道陳泊的情況,很想到廣東後任用這位紅色“福爾摩斯”。於是,便幾次致電陳正人,請江西省委“割愛”,讓陳泊調到廣東,擔任廣州市的公安局長。陳正人拗不過葉劍英的要求,只得同意放人。
10月中旬,陳泊離開江西南昌,來到中國南部最大的都市廣州,他的職務是華南分局社會部長兼廣東省公安廳長,廣州市委常委兼市公安局長。這位豪氣沖天的紅色“福爾摩斯”,打算在南國的都市竭儘自己的忠智大幹一場,但萬萬沒有想到,這裡竟成了他蒙難道冤、悲慘屈死的地方!

廣州上任

廣州是人民解放軍攻占的大陸最後一座重要城市,一敗塗地的國民黨除了布置大量的特務潛伏下來,還網羅了港、澳當局清出的一批盜匪歹徒及流散的警憲人員,把一座陽光初灑的花城攪得烏煙瘴氣,令平民百姓驚恐不安。
當時廣州市公安局還有3名副局長,孫樂宜、朱明是南下幹部、20年代的老黨員,陳坤是廣東地方幹部,原為中共在香港的情報系統負責人。11月上旬,即陳泊等人隨葉劍英進入廣州10餘天,葉劍英找廣州市副市長朱光和陳泊商談廣州的治安問題。這段期間,潛伏下來的盜匪特務與黑社會惡勢力相勾結,乘我革命秩序尚未建立起來的混亂之際,到處興風作浪,殺人搶劫,活動十分猖獗,每日發生的搶劫案達100多起。葉劍英講道:如果我們不能迅速地打擊敵人的囂張氣焰,制止搶劫案,使社會治安得到根本好轉,於國內國際的政治影響非常不利,市公安局必須以此為工作重心,打開鬥爭的局面。

成績斐然

剛剛接管過來的廣州,人民政府處於初創階段,市公安局尤其需要大量警力,幹部嚴重缺乏,而南下幹部不懂廣州方言,情況不熟,於是同為廣東人的陳泊與陳坤肩負的責任更重。陳泊主持召開了兩天的局黨委會議,對工作作了認真研究,成立3個武裝便衣隊,每個隊員配備以短槍。為儘快偵破敵特組織,便衣隊利用一些反正過來的敵特分子以及三教九流人物多方偵查線索,捕捉匪特。陳泊從市局派出兩名廣東籍的科長擔任便衣隊正副隊長。便衣隊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全市的搶劫案迅速下降。
此外,市公安局從地方和部隊調進大批人員,還從原國民黨警察局挑選數百警員充實公安隊伍。在各方面人員基本具備的情形下,按照局黨委制定的工作方案,緊張有序地鋪開各項工作,只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全市的公安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破獲各種匪特製造的搶劫、放火、殺人案件320多起。抓捕人犯1500多人,繳獲敵特的電台13部,各類長短武器逾千支;挫敗了國民黨特務妄圖爆炸廣州市軍管會辦公大樓的陰謀,抓獲特務11人,包括台灣所派遣的軍統上校組長,並使特務電台的報務員為我所用;配合地下黨策反了白崇禧部所轄的“桂山號”軍艦,艦上400餘官兵全部起義投誠,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通過內線關係從澳門特務站站長鄭某家,取得一批軍統機要檔案,其中有廣州潛伏特務的花名冊和地址、台灣發來的電報指示與“潛伏工作月報”。據此將國民黨軍統、中統及國防部二廳的三大特務系統設在廣州的地下組織,一舉掃擊殆盡;與地下黨組織聯手調動金融界的關係,將蔣介石特批給“副總統”李宗仁赴美的3萬元美金截獲,為廣東獲取了一筆“意外之財”。
中共華南局、廣東省委對市公安局的工作大為滿意。葉劍英在寫給公安部領導的一封信中,特別提到:“廣州市的潛伏敵特力量迅速得到肅清,社會治安的根本平定,與陳泊同志的領導努力是分不開的。”
誰也不曾料想到,40歲出頭、正是年富力強的陳泊,幹得正得心應手的時候,卻突然遭到滅頂之災!
1951年1月24日夜晚9時,正在家裡辦公的陳泊,被省公安廳人事處長派車接到華南分局的一個小會議室,由從北京趕來的公安部部長羅瑞卿宣布逮捕,與他同時被捕的還有副局長陳坤。3天之後,陳泊與妻子呂璜及兩個孩子,陳坤與妻子高華及3個小孩,被押送到廣州火車站,由一個班的戰士武裝押解北京。兩個晝夜到達北京後,兩家人被直接押到公安部軟禁起來。
繼陳泊、陳坤被押往北京後,一場空前規模的大逮捕鋪開了,短短的十幾天之內,廣州市公安局中有300多人被抓,而在廣東省公安廳被抓的人數超過了700人。短時間在一個省的公安系統內,進行如此大範圍的抓捕行動,令人萬分震驚。以兩陳被捕為標誌的這一事件,成為建國後公安系統第一大案件。

長期折磨悽然而逝

兩陳被押解北京後不久,中共華南分局在廣州召開分局、省、市三級幹部會議,由公安部部長作了“關於陳泊、陳坤所犯嚴重錯誤”的報告。報告中指控兩陳系“暗藏的英國特務”、“中統特務集團的黑後台”。這讓會場上所有人震駭不已,目瞪口呆,心驚肉跳。一年來曾被上級稱讚為在廣州公安戰線做出卓越貢獻的陳泊、陳坤,竟然是壞人!儘管不少人心存疑惑,但話自羅瑞卿口出,又能有什麼異議?隨後,根據上級的布置,廣州全市公安戰線掀起了“大揭發,大批判”的高潮,要求所有的幹警“站穩立場成清界限”,人人揭發,個個表態。而在省公安廳內部,加緊了對上千名與“兩陳案“相關人員的審理,一些被認為與兩陳有直接關係的重要“犯人”,遭到不分晝夜地輪番審訊。這個任務猶如鐵板一樣:一定要挖出隱藏在廣州市公安局內部的“中統特務集團”。
建國初期的公安戰線,幹部大多是農家子弟或解放軍軍人,缺少文化,沒有經驗,更談不上有法律意識,有的只是對階級敵人的仇恨,保衛革命政權的熱情和戰鬥精神。幾乎所有人都只會按照戰爭年代對敵鬥爭的邏輯思維,以軍令如山倒的精神狀態去處理問題。既然上級揪出了陳泊這個“英國特務”、“中統特務集團後台”,肯定是不會錯的。看到犯人拒不交代,審訊人員心頭憤怒,就拿出對付敵人的手段以刑逼供,迫使這些“犯人”交代罪行,對兩陳作出指證。在這些“犯人”中,有兩人尤為要緊——梁俠程長清。他們多次受到車輪戰式的審訊,被打得遍體鱗傷,死去活來,梁俠的一條腿都被打斷了。這個曾在香港我方情治單位擔任秘密特情的廣東漢子,終於熬不過酷刑,含淚畫押承認自己是“中統特務”,是受國民黨指派打入廣州市公安局的“特務頭目”。程長清及另外一些人的情形也與梁俠大致相似。就這樣,省公安廳兩個多月下來“累累戰果”,打出了一個“中統特務集團”,上報到公安部。1951年8月,根據公安部的指示,廣東省公安廳從700多名人犯中挑出224名為陳泊、陳坤任用過的情報人員,包括歷史複雜、有過劣跡的“要犯”,作為“中統特務集團成員”,集體解押北京,由公安部直接審理。
人證俱在,確鑿無疑,一個隱藏在公安戰線的龐大而駭人聽聞的“中統特務集團”宣告破獲。
1951年4月底的一天深夜,被軟禁在北京的陳泊與陳坤,尚在睡夢之中,突有一個班的荷槍實彈的軍人闖入,將他們戴上手銬押走,投入了公安部的監獄。
轟動一時的“兩陳案”從1951年1月24日起,一拖就是兩年多,遲遲不能結案。兩年之後,加在兩陳頭上的“英國特務”、“中統特務集團後台”的罪名不見了,變換成“大量起用未經改造的敵特警員,嚴重違反黨的公安紀律”。1953年5月,北京市軍管會軍法處,以陳泊“喪失革命立場,包庇反革命、特務”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對已在1952年10月,因精神折磨加上病後得不到醫治而含冤去世的陳坤,也以“包庇反革命、特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突如其來的巨大的政治厄運,使得陳泊痛苦得幾乎瘋了。他不知道多少次在監獄中揮動著被鐐銬鎖住的雙手,發出“何罪之有”“冤枉啊”的吶喊,不知道多少次向審訊人員萬分激動地訴說自己的冤屈,他的嗓子嘶啞了,牙關咬得出血。然而,他的申辯和表白始終無人理睬。
1961年,在冤獄大牆陰影下苦熬了10年的陳泊,被釋放出獄。他來到妻子呂璜工作的全國婦聯,一打聽,呂璜去山東出差,一周后才能回家。經門衛指點,他匆匆來到紅旗中學找到兒子陳修力,父子倆緊緊地抱在一起。
然而,命運的神光只出現了短暫的瞬間。僅僅兩天之後,一大早,剛回到家的陳泊尚未起床,幾名武裝公安破門而入,收繳了陳泊的釋放證,然後不容分說將他帶上警車,直接押送到北京站開往武漢的火車上。任陳泊一路上憤怒至極地吼叫,公安毫無表情,不予理睬。陳泊真是悲憤欲絕,痛感多舛的命運竟沒能讓他看到與自己血肉相連、患難與共的妻子!到武漢後,湖北省公安廳已有警車在站台等候,水米未沾牙的陳泊被押往數百里外的荊門沙洋勞改農場……
陳泊的政治罹難,不可避免地累及到了呂璜。從1951年7月起,已經調入全國婦聯的呂璜,就在黨內定為“控制使用”。雖說陳泊關押在北京,但不知囚於何處,夫妻二人近在咫尺,不能相見。半年過去,在呂璜一再向公安部有關部門據理力爭後,直到陳坤死後,她才被允許探監。每一次探望,呂璜都是強忍憤悲,竭力做出輕鬆的樣子,只講好的情況,鼓勵丈夫好好地活下去。
呂璜懷著利箭穿心般的痛苦,就陳泊的無端蒙冤,向上級提出申訴。不久,在全國婦聯秘書長曾憲植大姐的熱心幫助下,她將一份7000字的申訴材料,遞交到了鄧穎超手上。兩天后,鄧穎超把呂璜請到中南海西花廳,親自給她倒茶,兩人親切交談。鄧穎超同情地說:“你的材料我已看了,怎么會搞成這么嚴重?”呂璜淚水盈眶,強忍悲憤扼要地補充了陳泊的相關情況。鄧穎超聽得認真仔細,末了點著頭說:“這個案件看來很有情況,我要向恩來同志反映,請他過問一下。”
呂璜懷著無比的感激與巨大期望,與鄧穎超握手灑淚而別。鄧穎超果非虛言,不久,她將陳泊、陳坤蒙冤的情況向周恩來講了,周恩來心情有些沉重地表示:適當的時候過問這件事。
周恩來的確過問了兩陳的案件,不但從公安部調閱了相關的案件材料,還在電話中與羅瑞卿作了交談。
然而,讓人始料不及的是,周恩來的關注過問根本無濟於事。羅瑞卿放下電話後大為震怒,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受到嚴厲指斥,再也不準呂璜探監了。從此,呂璜再也不知道丈夫在獄中苦挨時日的情況。
遠在湖北荊門沙洋勞改農場的陳泊,與其他偷盜、強姦、搶劫等刑事犯罪分子,在繁重的勞動和低劣生活條件中苦度時日,受盡折磨。他曾得到了正直善良的農場磚瓦廠廠長黃志凱的關照,但黃不久就被人告發到軍管會,結果是直接連累了這個極具正義感的工農幹部。陳泊又被秘密押送到另一個遠離公路的勞改分場,吃住、勞動與其他勞改犯人一樣。此時陳泊已近花甲。1972年2月,一身是病的陳泊,在昏迷不醒的情況下悽然長逝,時年63歲。
一個昔日英姿勃發、豪氣沖天,為革命披肝瀝膽竭盡智慧的諜報高手、聞名延安的“紅色福爾摩斯”,就這樣含冤撒手人寰。陳泊16歲起投身革命,在其後47年的人生當中,竟然在敵人和自己人的監獄裡度過了24個春秋。陳泊去世之時,呂璜正在“五七”幹校牛鬼蛇神的隊伍里受勞動和思想改造的煎熬。

康生等人的讒言

陳泊蒙冤的深層緣由,並不是很複雜,但有著許多說不清、道不明的環環相扣的因素,主要的原因還是由於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因極左思想的影響,陳泊被人的誣告,而上級領導又輕信了這幾人的讒言,以戰爭年代說一不二、軍令如山的軍事化作風處理此案,終使陳泊冤沉苦海,抱恨辭世。
抗戰期間,陳泊從新加坡輾轉廣東、上海來到延安後,偵破過幾個大的案件,知名度非常之高,被毛澤東譽為“延安的福爾摩斯”。但“階級警惕性”一向很高的中央社會部部長康生,卻無端地懷疑陳泊的傷臂是“王佐斷臂”,並下令撤了陳泊的延安邊區保衛處保衛部長一職。
由於陳的“斷手之因”無法查清,此事不了了之。康生的懷疑,在陳泊蒙冤這件事情中,是否起過什麼作用,因至今尚無實據,不可妄說。
然而,因為工作上的分歧產生個人矛盾,致使關係惡化,以整倒對方而後快的情形是有的。陳泊在東北任松江省省委常委、社會部長兼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期間,就因為偵查方針等問題上,與東北局社會部主要負責人發生過爭執。這本來屬於業務範圍內的不同意見,應當允許民主討論。但當時的幹部多是行伍出身,炮筒子脾氣,爭論起來唇槍舌劍,臉紅脖子粗,同時以服從上級命令為天職,於是發生一邊倒的傾向。陳泊被扣上了十幾頂政治帽子,什麼“狹隘經驗論”、“單純技術觀點”、“神秘主義”等。
性情正直而傲然的陳泊認為自己有理,沒有屈就,反而針鋒相對予以反駁,這就為他日後的蒙冤種下了禍根。當時與陳泊發生爭執的人在建國後成為公安部負責人之一,有關陳泊的流言蜚語就是從那兒傳出來的。
另一個致使陳泊蒙冤的是譚政文。這位歷經二萬五千里長征的老紅軍,在延安曾與陳泊同事於保全處,由於工作上意見分歧,發生過多次爭吵,關係不甚融洽。陳泊在廣東擔任省公安廳長兼廣州市公安局長3個多月後,公安部忽然調譚來到廣東,接替陳泊的職務,陳泊降為第一副廳長、第一副局長。當時華南分局以至陳泊本人都認為這是中央為加強廣東治安工作而採取的措施,誰都沒有在意。
譚到任後不久,在向市公安局幹部講話中,對市公安工作予以全盤否定,指責陳泊等人依靠三教九教、階級異己分子、烏龜王八蛋來偵查破案,是混淆階級界限,敵我不分,是路線錯誤。譚還抓住市公安局下屬部門在工作中出現的一些失誤大做文章,誇大上綱。1951年1月24日,羅瑞卿親抵廣州宣布拘禁兩陳的那天晚上,是譚某當著羅瑞卿和葉劍英的面,用手指著陳泊進行揭發,內容是陳泊、陳坤“如何背著黨相信敵特,包庇、重用敵特”,“重用‘中統特務’梁俠,私自給予秘密的外勤處長職務,在梁的領導下,已發展特務二三百名,操縱了市公安局,使人民的專政機關變了質”等等。
由於譚某的“揭發”,使得葉劍英大為震驚,無話可說。後來的事實證明,譚某所對陳泊、陳坤的“揭發”,均是毫無根據的誣陷,他主持的對梁俠、程長清等被捕人員刑訊,使他們被屈打成招,打出了一個子虛烏有的“中統特務集團”。一年後由公安部審理的224名“梁快中統特務集團”成員,最後的結論是沒有一個人是特務,根本不存在這么回事,純粹是譚某搞逼供信打出來的。
還有一個與兩陳蒙冤案有關的人物,則是當時公安部主要領導羅瑞卿。這位滿腦子是敵情的主要領導,聽信個別人的讒言,作出了錯誤的判斷,而且就是錯了也要錯到底!儘管他後來心中亦明白,陳泊的冤案是公安部某些人一手製造的,但如果宣告陳泊、陳坤無罪釋放,那就意味著一是向黨中央、毛主席承認自己搞錯了,否定這個案子就是否定了自己;二是放出陳泊無異於放虎歸山,生性剛強的陳泊必然會“大鬧天宮”,一旦中央決定複查,事情就會真相大白,到頭來可就影響太大了!
1956年9月16日,在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羅瑞卿作了題為《我國肅反鬥爭的主要情況和若干經驗》的發言,講道:“前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揚帆、前廣州市公安局局長布魯(陳泊),濫用職權,包庇特務,背著黨和人民所進行的許多犯罪活動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更大的損失……”同年第20號《新華半月刊》全文轉載了這個發言,公布全國。自此徹底封住了關於“兩陳案”的不同意見,給這一案件釘了鐵釘。1959年8月廬山會議後,這位已離開公安系統的領導,看到了陳泊從監獄裡扔出來、被街道清潔工檢到上交的申訴材料,登時大為惱火,將這份材料批轉到公安部,明確地批示處理。於是,事情被層層追究下去,一直追究到當天值班的看守員。這個受了處罰的看守,提著皮帶將陳泊從牢房拖出,狠狠地毒打一頓後,罵著說:“你賊心不死,總想翻案,給老子惹麻煩。你左手殘了,右手還不老實,好哇!”罵完一手將陳泊死死按在地上,一手將陳的右手臂向後扳,只聽得“卡嚓”一聲,陳泊的手臂完全脫臼了,他大叫一聲,昏死過去……
陳泊、陳坤都是葉劍英點名到廣州市接管公安局工作的,又對兩陳的工作政績非常滿意,兩陳案一出,葉劍英大為不解。他對羅瑞卿說:“陳泊的歷史我是了解的,他在南洋的時候,革命立場就非常堅定,以後到了延安,一直表現很好,屢立奇功,是個難得的公安領導幹部,怎么會是英國特務、反革命呢?”羅瑞卿的回答是:“你只了解陳泊回國後的那段歷史,卻不能了解他在南洋被捕後的這一段。”
葉劍英說:“他為了處死叛徒,在搞炸藥時把手都炸掉了,這能不說明問題?”
得到的回答卻是:“你怎么能證明這不是‘王佐斷臂’的苦肉計?”
葉劍英深為陳泊感到不平,然而發火也許對陳泊更為不利,他以解釋的語氣說道:“過去,在公安戰線,利用社會的三教九流,包括反用敵方人員為我服務,這是常用的辦法呀。起用那些舊警員,是經過省委批准的,不能把賬算到陳泊的頭上。”回答是:“那是你的想法,我們認為不完全是這樣。”
葉劍英無言以對了,只好從長計議,但此後他非但對“兩陳案”愛莫能助,自己也被捲入突如其來的政治風波中。其實“兩陳案”,是廣東政治大地震的先期徵兆。

冤案與廣東土改

1951年11月,中央突然批評廣東的土改進度太慢,“就像烏龜爬行”。1952年6月12日,中央專門召開會議討論廣東問題。會議指責華南分局第三書記、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省土改委員會主任方方,犯了兩條重大錯誤:一是土改右傾,二是地方主義。曾經受中央派遣來到廣東調查情況的薄一波,後來在回憶中寫道:“聽到有人反映華南分局一些領導同志在使用幹部的問題上,存在地方主義傾向,甚至認為葉劍英是帶頭搞地方主義的。對於這件事,劍英同志雖然當時也和我談起過,但他不願多講,我覺得其中似有難言之處,故未便深問。他要向中央報告一下,希望中央再派人調查,把事實弄清楚。”
中央對廣東工作的批評,引起極大的衝擊。1952年6月,華南分局召開擴大會議,展開對方方的嚴厲批判,矛頭直指三大問題:“廣東黨的組織存在嚴重的不純現象”、“混入了大批壞人”、“敵我問題還沒有得到應有的解決”。已經被捕入獄的陳泊、陳坤也被當做重要實例。
會議批在方方身上,鋒矛卻另有所指。會上,葉劍英主動承擔了責任,沉重地說道:“主帥無能,累及三軍。”“分局領導在方針路線上有嚴重錯誤,應我負責,責無旁貸。”
方方也被迫作了違心的檢討。這次大會之後,方方被降職,葉劍英也因“身體關係”到北京“養病”。後來,葉劍英氣憤地說,廣東的土改本來是按中央、中南局布置進行的,毛主席的嚴厲批評,那是“有人不顧事實告了我的御狀”!
從這以後,廣東的土改愈搞愈左,造成嚴重後果。與此同時,又掀起了批判馮白駒古大存等廣東省領導人“搞地方主義”的政治運動。最後結果是方方被調走,馮白駒受到處分後調離廣東,古大存被撤去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省長職務。兩次“反地方主義”的鬥爭還擴大到廣東各地區、市,許多主要領導人相繼受到批判、撤職,受到各種處分的幹部上萬人。僅第二次就處分副省級和廳、局級幹部90餘人。
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就可以理解陳泊、陳坤無端蒙冤,為什麼無法得到中共華南分局、葉劍英以及廣東省委的強有力保護,又為什麼遲遲不能為這樁冤案甄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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