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標書

工程招標書是指招標單位就大型建設工程挑選最佳建築企業而進行招標的文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程招標書
  • 外文名: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
  • 用途:招標
  • 所屬:工程
寫作要求,例文,

寫作要求

1.封面
封面寫作內容一般有:國別;項目來源;項目名稱;招標書字樣;貸款編號;信貸編號;契約編號;招標編號;招標人或代理招標人;日期。
2.招標通告
寫作內容要求有:a.招標單位和招標工程的名稱;b.招標工程內容簡介;c.承包方式;d.投標單位資格,領取招標書的地點、時間和應繳費用。
寫作內容要求有:項目來源;項目名稱;招標字樣;貸款編號;信貸編號;契約編號;招標編號;工程主要內容;工程的地點;招標書發售地點和費用;投標語言要求;投標人保證金額;投標人交投標書時間和地點;開標時間和地點;招標人和代理招標人的名稱、地址、聯繫人、聯繫方式。
4.投標人須知及前附表
投標人須知及前附表是招標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工程業主或招標機構對投標人如何投標的指導性檔案,一般隨招標書一起發售給合格的投標人。其主要寫作內容如下。
①總則。工程範圍、資金來源、合格的投標人、投標人的資格、每個投標人只能提交一份標書、投標費用、現場考察。
②招標書。招標書的內容、招標書的澄清、招標書的修改。
③投標書的編寫。標書語言、標書的組成檔案、投標書的組成、投標價格、投標與支付的貨幣、選擇性報價、投標書有效期、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提出的替代方案、投標預備會議、投標書的格式和簽署。
④投標書的遞交。投標書的密封和標誌、投標的截止期限、遲到的投標書、投標書的更改和撤回。
開標與評標。開標、保密過程、投標書的澄清和與業主的聯繫、投標書的審查與回響性的確定、符合性的鑑定、技術性錯誤的修改、單一貨幣的折換、投標書的評價與比較、國內投標人的優惠。
⑥契約授予。契約授予準則、業主接受與拒絕標書的權力、中標通知書、契約協定書簽署、履約保證金預付款
⑦其他。調解員小組、無法從開工日期開始實施契約、腐敗和欺詐行為。
5.工程契約檔案
土木工程項目承包事業在國際上的蓬勃發展,使工程項目承包施工領域的契約條件的編制與修訂也隨之發展。除了現在國際通用的FIDIC契約外,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制定有自己的契約條件,有些在國際工程承包時也常常使用。
(1)英國的ICE契約檔案
ICE為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的縮寫,是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的英文名稱。該學會是一個在土木工程建設契約方面具有高度權威的組織,由該學會編制出版的《土木工程施工契約條件》稱為ICE契約條件。1991年修改後出版了第6版。
ICE契約條件包括了25個主題條款,共有72個條款的內容構成,大體形式和內容上與FIDIC契約條件相似。ICE契約條件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投標書中的單價來控制工程項目的造價。ICE契約條件的主要內容還應包括:契約、投標書及附表、協定書及保函格式、施工技術規範和圖紙、工程量清單等。
ICE契約條件主要適用於道路、橋樑、水利工程等大型土木工程項目,主要使用於英國和大英國協以及歷史上與英國關係密切的國家。
(2)英國的JCT契約檔案
JCT為Joint Contract Trbunal的縮寫,是英國契約審定聯合會的名稱。JCT契約文本即《建築工程契約》(BuldngContract),主要用於房屋建築方面。JCT契約文本比ICE契約條件有著更悠久的歷史。它是英國第一部土木建築契約條款,於1902年由皇家建築師學會(RIBA)編成。因此JCT契約文本有時也叫RIBA契約文本。JCT契約文本的特點及適用範圍如下。
①對建築師(architect)的授權方面,JCT契約文本中對其授權比ICE契約條件中的監理工程師授權要小一些。主要是因為房屋建築工程項目的建造周期短,相對一些大型土木工程項目風險小,所以對建築師授予臨時決策權較小。JCT契約文本中的建築師的作用同ICE契約條件中的監理工程師,都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督工作。
②JCT契約文本適合於採用總價契約承包的計價方式,也適用於“交鑰匙”(turnkey)承包契約形式。當工程施工過程中若工程量增減過大,或工程變更較多,可在工程竣工前後相應調整總契約價款
③JCT契約文本的標準格式中,包括了一個“增值稅補充協定書”,對稅收做了詳細的規定。
(3)國際的FIDIC契約檔案
FIDIC是由各國的協會組成的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的法文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的簡稱。如今,FIDIC的成員來自德國、美國、英國、加拿大、法國、丹麥、瑞典等60多個國家,代表著全世界大多數獨立的諮詢工程師,是國際上最具權威的諮詢工程師組織。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契約委員會編制了“設計—建造與交鑰匙工程”契約條件的文本,於1995年8月第一次付印。並被推薦在國際招標的工程設計和施工中通用。我國稱為“總承包”工程項目的契約條件。
FIDIC契約條件包括兩大部分。
第一部分的通用條件主要涉及內容如下。
①契約條件所涉及的定義及解釋,法律和語言檔案的優先次序;
②僱主和承包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僱主代表的職責與權力;
③工程設計和編制施工檔案的要求,職員和勞工的雇用;
④工程設備材料和工藝的檢查;
⑤工程驗收、開工、延誤和暫停;
⑥工程竣工檢驗、工程移交和竣工後的檢驗;
⑦工程缺陷責任;
⑧契約價格與支付,變更;
⑨承包商或僱主的違約、風險和責任;
⑩保險,不可抗力,索賠,爭端和仲裁等問題的有關要求和工作程式,首次介紹了採用爭端裁決委員會的方式。
第二部分為特殊套用條件編制指南,它給出了對應上述第一部分條款各類適用的條款供編寫者的選擇,以及一些提示要點,使FIDIC契約條件的編制規範,確保不與第一部分產生歧義,或在第二部分條款之間產生歧義。
第二部分對應第一部分中的相應條款,針對具體工程項目編制契約條件的第二部分。附有投標書附錄和協定書格式,為編制招標書、投標以及契約實施提供了重要的、可靠的依據。
該契約條件對從事工程項目總承包的招標、投標、設計、施工、設備採購,仲裁、保險,以及工程管理、諮詢、監理和工程技術、科研人員等,具有重要的使用價值。廣泛地套用於國際土木工程承包中。
FIDlC契約在國際性承包工程項目均可使用的,其套用的廣泛性較強。專用條件中條款可以否定通用條件中條款,反之則不行。
目前世界銀行貸款工程項目在我國的均以此為工程項目契約條件。
(4)歐洲的EDF契約檔案
歐洲發展基金會(European Development Fund簡稱EDF)針對國際上使用該基金建造的土木工程項目,也編制了一套工程施工的契約條件,因此稱為EDF全同條件。
EDF契約條件的原始版本和現行的最新版本編制的法律依據,是以法國的法律及行政管理法規為依據,屬於大陸法系契約條款
EDF契約條件的一個特點是,設在接受EDF貸款的國家中的EDF駐當地代表,往往會介入來解決EDF貸款工程項目的業主(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發生的爭執或問題。這樣,EDF的非正式調解糾紛的作用事實上已成為這類契約的一個內容。結果,對不屬於EDF貸款範圍的工程項目,就不能使用EDF契約條件。由於如何處理英、法兩國對施工承包契約的不同做法是一個難題,這限制了EDF契約條件的套用。
(5)美國的土木工程建設契約檔案
①美國的AIA契約檔案。AIA為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的縮寫,是美國建築師學會的簡稱。美國建築師學會在美國建築業界及國際工程承包界具有很高的權威與信譽。該契約的通用條件經美國承包商總會的承認和簽署,在法律上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由AIA制定的契約檔案一直在隨著工程實踐的進展而修訂,不斷豐富與完善,現在已有30多種契約檔案和格式。
a.諮詢工作契約檔案(AIA—B141)。美國建築師學會(AIA)制定的諮詢工作契約檔案為:《業主和建築師協定書標準格式》(Standard Form of Agreement between Owner and Architect),於1977年7月發行第13版,該檔案簡稱為AIA契約檔案一B141。它規定了業主和建築師之間簽訂諮詢服務契約的模式,共有14個主題契約條款,每個主題條款下又有若干分條款。14個主題條款內容如下。建築師的服務與職責;業主的職責;工程造價;人員的直接開支;可予報銷的開支;對建築師的支付;建築師的會計記錄;檔案的所有權及其套用;仲裁;協定書的終止;其他條款;繼承人及其指定;協定範圍;報酬的計算。
b.工程承包契約檔案(AIA—A201)。美國建築師學會為土木工程施工制定了契約條件,即為《工程施工通用契約條件》(Genoral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於1976年8月發行第13版,該檔案簡稱為AIA契約檔案-A201。它具體規定了業主、建築師、承包商、分包商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包括了14個主題條款和諸多分條款,有一主題條款下的分條款達36條之多。14個主題條款的內容如下:契約檔案;建築師;業主;承包商;分包商;由業主或其他承包商完成的工作;其他規定;工期;建造與支付;人員及財產的保護;保險;工程變更;工程修改;契約的終止。將承包契約檔案具體套用於某一工程項目時,還應補充專用於該工程的契約條款,如工程地點、工程範圍、開工及竣工、稅收、工程臨時設施、施工圖紙等。
②美國的EJCDC契約檔案。EJCDC為Engineer’s Joint Contract Document Committee的縮寫,是美國工程師聯合契約委員會的簡稱,EJCDC制定了《施工契約標準通用條件》(Standard General Cond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於1981年發表第一版,內容較全面,在美國工程承包界享有盛譽。該契約條件共包括17個主題條款,主題下又設若干分條款。17個主題條款的內容如下。a.定義;b.初步工作;C.契約檔案;d.施工占地、現場條件及注意事項;e.保函與保險;f.承包商的責任;g.對地方面的工作;h.業主的責任;i.監理工程師在施工中的地位;j.工程變更;k.契約價調整;1.契約工期調整;m.保證與擔保,試驗與檢查,對缺陷工程的修補、拆除與驗收;n.向承包商付款,以及竣工;o.工程暫停及終止;P.仲裁;q.其他。
③美國的AGCA契約檔案。AGCA是美國承包商總會的簡稱(Associated General Contractors of America),該組織於1984年8月制定發布了一個關於《建築施工分包契約》(Subcontract for Building Construction)的分包契約格式,簡稱為AGCA契約檔案第600號。該分包契約的標準格式,規定了總承包商分包商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具體的分包工程質量、工期、造價、支付及變更、違約處理等事項,是一個較好的分包契約參考文本。
(6)日本的土木工程
契約檔案日本有日本建築工程標準承包契約條件,此契約條件系由日本中央建設業審議會於1950年2月制訂,以後經多次修訂。此契約條件適用於日本國內的政府工程及民用工程。日本施工企業在國外承包工程時,主要是依據FIDIC契約條件或工程所在國發包方提出的契約條件。
(7)德國的土木工程契約檔案
德國的民法中有契約法,內容是針對一般民事問題,對建築契約未做具體詳細規定。因此從1921~1926年期間編制了適用於建築工程的招標承包條例,簡稱VOB。此招標承包條例不是建築法,不屬於正式法律,只是一種條例或規定。但招標承包條例規定一切國家投資的工程項目必須嚴格遵照此條例。至於私人興建的房屋或工廠,則不一定按此條例,而由私人商定。
建築招標承包條例於1947年修訂,現行版本是1978年10月編訂頒行的,主要由以下3部分組成,a.VOB第A部分《建築工程招標一般規定,DIN1960》;b.VOB第B部分《建築工程施工一般契約條件,DINl961》;c.VOB第C部分《建築工程一般技術規範,DINl962》,包括各分項工程的技術規範。
VOB-A部分不是契約組成部分,VOB-B和VOB-C兩部分是契約的組成部分。VOB一般只適用於德國國內。
(8)中國香港地區的土木工程契約檔案
中國香港地區採用的契約條件主要如下:a.《建築工程契約標準格式》,包括協定書及契約條件,共36條,適用於土木和房屋建築工程;b.《香港房屋署建築工程協定書及契約檔案》,包括協定書和契約條件117條,適用於房屋建築工程。
以上兩種契約條件大體是按照F1DIC契約條件編制的,但考慮了中國香港地區的具體情況。
(9)中國內地的土木工程契約檔案
國家財政部契約條件版本。財政部契約條件版本,主要是依據FIDIC的《土木工程施工契約條件》第四版修訂。
現已公開出版發表,書名《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採購招標檔案範本》,分上、中、下三冊,對使用外資貸款修建的工程項目,實行國際公開競爭性招標,用英文書寫,通用契約條件有78條;國內競爭性招標的工程項目,用中文書寫,通用條件為44條。
②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的契約範本。1991年3月,我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聯合頒發了《建設工程施工契約》,作為我國國內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範本使用,可主要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方面。
③交通部的公路工程國際招標檔案範本。由交通部工管司委託陝西省交通廳編寫,中文版已公開發行,書名為《公路工程國際招標檔案範本》,其中包括了FIDIC的通用契約條件和結合國情的專用契約條件,可作為公路工程國際招標書的參考文本使用。
④交通部的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書範本。由交通部工管司委託雲南、四川等省有關部門編寫,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檔案範本》,其中包括了契約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可作為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書的參考文本使用。
6.契約通用條款
契約通用條款包含如下內容。
①總則:定義、解釋、語言和法律、項目監理的決定、授權、通訊、分包、其他承包人、人員、業主和承包人的風險、業主的風險、承包人的風險、保險、現場調查報告、保障、對契約專用條款的疑問、承包人實施工程、按預定竣工日期完成工程、項目監理的批准、安全和環境保護、意外發現、現場的占用、進入現場、指示和告示牌、爭端、爭端的解決程式、調解員小組成員的更換。
②工期控制:進度計畫、預計竣工日期的延長、加快進度、項目監理命令延緩、管理會議、提前通報。
③質量控制:鑑別缺陷、試驗、對缺陷的修正、未修正的缺陷。
④費用控制:工程量清單、工程量的變化、變更、對變更的支付、現金需求估算、支付證書、支付、補償事件、稅收、價格調整、保留金、誤期賠償費、預付款、保證金、計日工資暫定金額、修理費。
⑤完成契約:竣工、接收、最終賬目、運行和維修手冊、終止契約、契約終止時的支付、財產、契約失效、銀行、亞洲銀行或世界銀行停止貸款或信貸。
7.契約專用條款
契約的專用條件可用本國的或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而編制。此主要針對特定的工程一些專用條款,包括對前面通用契約條款的一些說明和補充,如:調解員、契約名稱、契約編號、業主名稱和地址、監理單位、通用契約條款的補遺、竣工Et期、業主提供現場日期、缺陷責任期、預付款比例、工程獎罰具體辦法和數額等。
8.契約解釋的原則
①專用契約條件優先於一般的通用契約條件,因為專用契約條款更密切地結合工程項目實際,更有實際意義和作用。
②具體規定優先於籠統規定,如橋樑工程中的鋼筋混凝土簡支T梁優先於梁橋的字樣含義。
③書寫條文優先於打字條文,打字條文先於印刷條文。在契約檔案中,特別是協定書和會議紀要等內容,要求手寫簽字,以便契約含義更加明確,也更加慎重。
④單價優先於總價,價格的文字表達優先於阿拉伯數字表達。例如某工程公司對一座橋樑工程提交了投標書,其總報價為200萬美元。其中一分項工作的報價以阿拉伯數字表示為969800美元,但以文字表示為:“九十六萬九千八百美元”,業主據標價的文字表達優於阿拉伯數字表達的原則解釋契約檔案,以文字為準計算出總報價為“一百零三萬九千八百九十八美元”,業主決定向其授標。後承包商拒絕接受該項工程,業主便沒收了承包商的投標保證金
⑤技術規範優先於圖紙。若技術規範上規定了工程的細節和具體要求,即使施工圖上遺漏了,還要按技術規範要求去補做該細部工程。
⑥反義居先的原則,其含義是,當契約檔案中有矛盾和含糊不清時,引起對契約條款的規定和理解有兩種不同的解釋時,應該以與契約起草一方相反的意圖優先解釋契約條款,而不是以契約起草方的意圖為準。
⑦定量優先的原則,以有具體數量規定的論述為準。
誠實信用原則,世界各國法律普遍認為:誠實信用原則是解釋契約的基本原則之一。其含義是指當事人各方在簽訂和執行契約時,應該誠實,講究信用,以善意與合作的方式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不得規避法律和契約。因此,法律認為契約當事人各方在簽訂契約之前已認真閱讀和理解了契約檔案,都明白該契約是真實意思的表達,做到知其所圖,言其所想,明其所說。只有契約各方當事人都是誠心善意去理解和執行契約條款,才能使工程承包契約的目標順利地實現。
以上所述,是國際上公認解釋契約的原則。契約寫作時必須重視這些原則。
9.技術規範
有關技術規範可據工程項目所在國的不同,而採用有關國家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或具體某一工程項目自製的工程規範和標準。技術規範因具體工程的技術要求不同而不同。
10.投標書格式和投標保證金
投標書寫作有工程招標通用或專門的格式,可按要求進行寫作。為了保證投標工作的嚴肅性,確保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投標單位在領取招標書施工圖的同時,須向招標單位交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一般按工程造價的0.5‰~1‰寫入。
11.工程量清單計日工清單、投標書附表(補充材料明細表)
根據契約條款、技術規範、工程圖紙和工程內容及條件,列出工程量和計日工清單或材料清單。清單包括總表、分項表。一般國際公開招標國內招標的工程項目,均有一定的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招標書寫作時將其納入。工程量清單和圖紙是投標人投標報價的依據。
12.資格審查資料格式
資格審查的寫作內容包括:①投標工程公司的概況、歷史和服務範圍;②執行項目的能力、經驗和業績;③資金或財務狀況;④目前即將承擔工作量的大小;⑤對招標項目所在地區的知識和經驗;⑥承擔該項工程關鍵人員的經歷;⑦承擔過類似性質和規模的工程項目的業績;⑧推薦的供貨商或分包商名單等;⑨企業註冊證明和技術等級;⑩主要施工經歷;⑩技術力量簡況;⑥施工機械設備簡況。
13.契約協定書格式、擔保證書格式和中標通知書格式
其寫作有工程招標通用或專門的格式,可按要求進行寫作。一般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為契約價格的5%;履約擔保書為契約價格的10%。
14.圖紙目錄及圖紙
將業主委託設計研究單位所作的工程設計圖紙匯集、整理,編寫入招標書中。
15.參考資料
工程答疑、招標會議紀要、有關工程檔案等均可匯集於此。
16.評標原則和評標辦法
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建設部《招標檔案範本》規定,招標書寫作內容應包括評標原則和評標標準和辦法。

例文

古寨縣旅遊度假有限公司(籌)暨古寨縣天聖景區建設工程指揮部決定就天聖景區建設工程群中諸項目的建設實行社會公開招標,熱誠邀請具有一定資質能力的施工單位前來投標,投標要求如下。
一、工程名稱
天聖景區皮划艇碼頭
二、工程內容及技術要求
1)土方及土建部分見附屬檔案1及施工圖(附屬檔案3)
2)裝修部分見附屬檔案2及效果圖與施工圖
3)電器安裝見施工圖
三、投標檔案的組成
1.投標單位資格證明檔案
1)營業執照(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2)稅務登記證明(複印件)
3)三級以上資質等級證書(副本)
4)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5)投標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複印件)
2.投標報價(請放首頁,正副本各1本)
1)按圖紙和現場實際作預算報價
2)優惠價
3.投標單位兩年內企業業績
四、主要材料指定價格見附屬檔案4
五、主要契約條款
1)施工期限:70天,每拖期1天罰款500元
2)施工地點:古寨縣天聖景區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按時按質確保工程完工是付款的前提。
工程完工後,甲方向乙方支付50%工程款。其餘50%工程款,乙方可以選擇以下3種支付方式。
方式一:首次付款12個月後,甲方一次付清剩餘的50%工程款
方式二:首次付款24個月後,甲方按剩餘50%工程款的110%一次付清
方式三:首次付款36個月後,甲方按剩餘50%工程款的118%一次付清
4)驗收:驗收按下列標準執行
序號
標準
序號
標準
1
GB 5 0 2 0 9-2 0 0 2
4
GB 5 0 3 0 0-2 0 0 1
2
GB 5 0 2 0 1-2 0 0 1
5
GB 5 0 3 0 0-2 0 01
3
JGJ-2 0 0 0
6
GB 5 0 2 4 2-2 0 02
六、招投標履約金的收取
按古寨縣古寨旅遊度假有限公司(籌)暨古寨縣天聖景區建設工程指揮部有關規定,招標方將收取投標方1萬元的招投標履約金,在投標時交開標現場。開標後如未中標即退還,中標單位投標履約金在項目實施完工後無違約情況2日內無息退還。
七、招投標管理費的收取
古寨縣古寨旅遊度假有限公司(籌)暨古寨縣天聖景區建設工程指揮部規定,招標方將收取中標方2萬元的招投標管理費,中標方在簽訂契約時交古寨縣古寨旅遊度假有限公司(籌)暨古寨縣天聖景區建設工程指揮部財務部。
八、評標辦法
1.評標:招標方根據本項目組建評標委員會,採用專家評議和專家打分法對具備實質性回響的投標檔案進行評估,確定最終中標單位。
2.評標原則及打分(綜合考評)
1)投標報價適中(中間得15分,左右線性遞減)
2)工程進度適中(中間得10分,左右線性遞減)
3)質量品質最高(10分)
4)信譽最好(10分)
5)施工組織設計科學、規範、具體(15分)
6)工程設計方案先進、適用、科學(40分)
九、其他要求
1)所有建築、安裝、裝飾材料須經嚴格檢驗,並達到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須經甲方認定同意後,方可購買。
2)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公司有關規定,服從巡迴檢查組及有關領導檢查。
3)所有指定價格,甲方認質認價,在決算中調整。
4)不計取養老保險統籌費、4項保險費和安全文明施工定額補助費。
5)通過資格預審、參加投標而未中標者,可獲得90元的投標補償費,該補償費由中標單位先行支付,該款項計入工程款間接費
6)工程前期規劃、效果製作及設計費9 0 0元由中標單位先行支付,該款進入工程款間接費。
7)投標書必須密封並加蓋公章,於2006年10月18日17時前投遞於古寨縣天聖景區管理委員會開標現場,未密封或過期未到的標書將被視為無效標書。
8)投標內容若有不詳之處請按以下方式聯繫。
聯繫人:李錦程
電話:(略)
古寨縣天聖景區管理委員會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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