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定處

審定處

審定處,官署名。清末學務大臣所轄六處之一。光緒二十九年(1903)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定處
  • 性質:古代官署名
  • 朝代:清
  • 職能:負責審定各學堂教科書、參考書等
沿革,職責,

沿革

官署名。清末學務大臣所轄六處之一。光緒二十九年(1903)設。置總辦一人,幫辦數人。三十二年,併入學部。

職責

負責審定各學堂教科書、參考書,檢查私家撰述,刊布有關學務之書籍報章。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