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實名制

客戶實名制,一種近年來開始興起的制度,即在辦理和進行某項業務時需要提供有效的能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或資料,最初是因為網癮低齡化而開始試水,而如今隨著網路化的不斷發展,各種各樣虛擬身份的交易日益重要而已經成為一項趨勢,其很大程度上帶來了安全保障,但另一方面其對個人隱私可能的侵犯也需要人們去探索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客戶實名制
  • 輸入規定:必須與客戶證件名稱一致
  • 地址輸入規定:客戶提供的證件所列地址詳細輸入
  • 名詞釋義:錄入要準確,項目要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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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釋義

新增單位、個人客戶檔案錄入要準確,項目要詳細。 新增個人客戶檔案必須錄入準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詳細的客戶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新增單位客戶檔案必須錄入準確的客戶名稱、組織機構代碼,詳細的客戶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還需要錄入占用性質、行業代碼、所有制代碼,以及其他可以獲知的詳實客戶檔案信息。 所有客戶信息必須輸入客戶真實的電話號碼(包括固定電話行動電話)。

客戶中文名輸入規定

(1)個人客戶名稱必須與客戶證件名稱一致。
(2)單位客戶名稱必須滿足下列四項原則之一,四項原則的法律效力是第一原則大於第二原則,第二原則大於第三原則,第三原則大於第四原則。 第一原則:唯一性原則,客戶名稱在我公司客戶檔案系統中必須具有唯一性。 第二原則:證件原則,客戶名稱必須與客戶相關證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等)的名稱相一致。 第三原則:公章原則,客戶名稱必須與客戶公章的名稱相一致。 第四原則:客戶名稱的四層結構原則,即:客戶名稱應具有四層結構排列(地域、商號、行業、組織形式)。

客戶中文地址輸入規定

(1)個人客戶按照客戶提供的證件所列地址詳細輸入,對於實際居住地址與證件列明地址不符的情況,將實際居住地址填寫到“通信地址”一欄。
(2)單位客戶按照客戶提供的證件所列地址詳細輸入,不允許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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