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定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定安縣
  • 主要職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
  • 類別:政府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已由省政府公布下放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使的行政管理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1、將原來由縣人事勞動保障局承擔的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部人事、綜合管理以及隊伍建設的職責劃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將原來由縣人事勞動保障局承擔的以單位從業人員身份參保的企業從業人員、機關工勤類從業人員、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從業人員退休審批職責劃入縣社會保險事業局。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公務員事務管理的有關職責和政府獎勵具體工作職責。
2、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3、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4、加強統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和規劃,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5、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6、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7、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策及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全縣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省統籌辦法,負責貫徹執行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和農村養老等社會保險的政策、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建立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的工資福利管理工作;管理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工資資金,核定企業工資總額;負責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巨觀指導調控,檢查監督企業落實有關工資制度;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公務員、企事業單位人員到齡退休的通知工作;負責全縣公務員退休的審批發證工作;負責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符合條件的職工退職審批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含農民技術員),負責指導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綜合管理全縣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專家的推薦選拔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引進優秀人才政策以及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各項服務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全縣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並按規定上報備案。
(十三)負責全縣職業機構資格認證。
(十四)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定的審批。
(十五)負責全縣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
(十六)負責全縣中級以下職業資格證書的發放管理。
(十七)負責除在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參保的單位以外的特殊工種人員提前退休審批,並按規定上報備案。
(十八)負責全縣因病或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初審。
(十九)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二十)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隊伍建設。
(二十一)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定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辦公室、公務員管理股、人力資源管理股、勞動力市場管理股、工資福利管理股、社會保障管理股共6個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信息綜合、信息發布、文電運轉、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負責信訪、計畫生育、安全保衛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老幹部服務和黨群工作;承辦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隊伍建設。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公務員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隊伍建設,貫徹執行有關國家公務員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承擔貫徹執行人事政策法規情況的執法檢查;管理和指導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審核、監理和辭職、辭退工作及統計工作;承擔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項目和有關單位、人員的審核工作;負責軍隊轉業軍官的安置工作及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幹部檔案管理。
(三)人力資源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縣整體性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擬定人力資源開發的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人事調配、統計、年度考核和培訓等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及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歸口管理全縣職稱改革工作;按政策規定組織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聘工作;制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指導意見;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工作;推行執業資格制度;負責非公有制經濟人力開發、國有企業人力開發和農村人力開發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指導工作;指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引進優秀人才的有關優惠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轉業軍官隨軍家屬工作安排。
(四)勞動力市場管理股。
綜合規劃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協調指導全縣勞動力流動;指導企業全面實行全員勞動契約制的管理工作;擬定失業職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負責貫徹執行調整勞動關係的政策、法規,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權;負責指導全縣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考核工作及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負責人事爭議和勞動爭議的仲裁處理工作。
(五)工資福利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務員、人民團體、事業、企業單位工資福利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企業工資的巨觀調控和指導;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公務員到齡退休的通知和審批發證工作。
(六)社會保障管理股。
組織實施城鎮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和農村等社會保險的政策法規規章、改革方案、發展規劃、管理制度;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組織實施退休養老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鑑定及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承擔縣社會保障基金監事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到齡退休的通知工作。

領導分工

1、局長柯敏:負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2、副局長周讓美:負責人社局黨委工作,分管社會保障、工資福利和政調企幹部管理工作。
3、副局長王聘錦:分管勞動就業、公務員管理、勞動保障監察和軍轉幹部管理工作。
4、副局長蘇汝成:分管人才資源管理、信訪維穩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5、主任科員羅錫東:協助周讓美同志管理社會保障、工資福利和政調企幹部工作。
6、紀檢員王永章:分管紀檢監察,協助王聘錦同志管理公務員和軍轉幹部工作。
7、副主任科員謝永興:協助周讓美同志抓好黨建日常工作;協助王聘錦同志管理勞動就業、公務員、勞動保障監察和軍轉幹部工作。
8、副主任科員吳燦:分管辦公室工作,協管信訪維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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