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權益

合法權益是指受國家法律保護並能取得預期收益的特權,如各項無形資產。

符合法律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在我國,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政治權利民主權利人身權利經濟權利、教育權利等。

基本介紹

權益與利益,權益與權利,

權益與利益

利益:有合法的利益如繼承的財產、有違法的利益如贓款、有既不合法也不違法的利益,這種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比如賭債;又如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
權益:合法的利益等於權益,之所以不應該稱合法權益,是因為既然有合法權益,那豈不是還有非法的權益或是違法權益?顯然,沒有這種說法。許多法律在說到立法目的時,都是說保護XXX的權益,當然,也有說保護合法權益的。這裡比較混亂,原因是在於沒有釐清權益這個詞。

權益與權利

權利包括法律明文規定的權利,也就是法定的權利,這是在實然的層面上說的。權利還包括法律沒有規定的權利可稱作自然權利,這是在應然的層面說的。因為,根據權利本位的思想,公民的權利是既有的,不必有法律規定才有,法律規定只是對公民權利的一種陳述申明罷了。如美國有名的《權利清單》(更流行的翻譯是權利法案)裡面,開頭就說了,公民和各州的權利不得因為本法案而受到限制,或是忽視云云。
而權益,就不存在象權利這樣的分法了。權益,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利益。從這個意思上來說權益更趨向等同於法定的權利。
利益:合法的利益、違法的利益、既不違法也不合法的利益。
權益:合法的利益
法定的權利:合法的利益
自然權利:合法的利益+既不合法也不違法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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