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道德規範

在從事科學研究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專利法》、中國科協頒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學道德規範(試行)》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及學術道德規範,要堅持科學真理、尊重科學規律、崇尚嚴謹求實的學風,勇於探索創新,恪守職業道德,維護科學誠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術道德規範
  • 遵守:《著作權法》、《專利法》等 
  • 崇尚:嚴謹求實的學風
  • 包含:遵守下述基本學術道德規範
基本要求,學術不端行為,造假案例,

基本要求

應當遵守下述基本學術道德規範:
(一)在學術活動中,必須尊重智慧財產權,充分尊重他人已經獲得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成果時如實註明出處;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構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實質部分;從他人作品轉引第三人成果時,如實註明轉引出處。
(二)合作研究成果在發表前要經過所有署名人審閱,並簽署確認書。所有署名人對研究成果負責,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對研究成果整體負責。
(三)在對自己或他人的作品進行介紹、評價時,應遵循客觀、公正、準確的原則,在充分掌握國內外材料、數據基礎上,做出全面分析、評價和論證。
(四)尊重研究對象(包括人類和非人類研究對象)。在涉及人體的研究中,必須保護受試人合法權益和個人隱私並保障知情同意權。
(五)在課題申報、項目設計、數據資料的採集與分析、公布科研成果、確認科研工作參與人員的貢獻等方面,遵守誠實客觀原則。蒐集、發表數據要確保有效性和準確性,保證實驗記錄和數據的完整、真實和安全,以備考查。公開研究成果、統計數據等,必須實事求是、完整準確。對已發表研究成果中出現的錯誤和失誤,應以適當的方式予以公開和承認。
(六) 誠實嚴謹地與他人合作。耐心誠懇地對待學術批評和質疑。
(七) 對研究成果做出實質性貢獻的有關人員擁有著作權。僅對研究項目進行過一般性管理或輔助工作者,不享有著作權。合作完成成果,應按照對研究成果的貢獻大小的順序署名(有署名慣例或約定的除外)。署名人應對本人做出貢獻的部分負責,發表前應由本人審閱並署名。
(八) 不得利用科研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正確對待科研活動中存在的直接、間接或潛在的利益關係。

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是指,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的各種造假、抄襲、剽竊和其他違背學術活動公序良俗的行為。全體研究生不得有下述學術道德不端行為:
(一)抄襲、剽竊、侵吞、篡改他人學術成果:在學術活動過程中抄襲、篡改他人作品等成果,剽竊、篡改他人的學術觀點、學術思想或實驗數據、調查結果;違反職業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學術認識、假設、學說或者研究計畫等行為。
(二)故意做出錯誤的陳述,捏造數據或結果,破壞原始數據的完整性;偽造、拼湊、篡改科學研究實驗數據、結論、注釋或文獻資料等行為。
(三)偽造學術經歷:在評獎、評優、獎助學金評定等申報材料填寫有關個人簡歷信息及學術情況時,不如實報告個人簡歷、學術經歷、學術成果,偽造專家鑑定、證書及其他學術能力證明材料等行為。
(四)成果發表、出版時一稿多投。
(五)未如實反映科研成果:虛報科研成果,或重複申報同級同類獎項,或隨意提高成果的學術檔次,在出版成果時未如實註明著、編著、編、譯著、編譯等行為。
(六)不當或濫用署名:未參加科學研究或者論著寫作,而在別人發表的作品等成果中署名;未經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等行為;在科研成果的署名位次上高於自己的實際貢獻的行為;未經被署名人允許的隨意代簽、冒簽;損害他人著作權,侵犯他人的署名權,將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單之外。
(七)採用不正當手段干擾和妨礙他人研究活動,包括故意毀壞或扣壓他人研究活動中必需的儀器設備、文獻資料,以及其它與科研有關的財物;故意對競爭項目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
(八)參與或與他人合謀隱匿學術劣跡,包括參與他人的學術造假,與他人合謀隱藏其不端行為,監察失職,以及對投訴人打擊報復。

造假案例

近年來,全國多所高校不遵守基本學術道德規範而相繼捲入學術造假事件。從造假事件的披露來源地學術打假網站來看,國記憶體在類似事件的高校絕不僅僅只有這些,關於學術腐敗、項目造假、論文抄襲等的舉報和揭露不勝枚舉。
2009年3月
●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藥學院院長李連達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再續聘。
●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被指論文抄襲、一稿多投。李慶生主動申請對自己的相關論文進行鑑定,結果為“過度引用不當”。
●浙江大學副教授賀海波被爆剽竊論文。浙大共核查了賀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事發後,賀海波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浙大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
2009年4月
●海南大學年僅38歲的大學教授、博導、學科帶頭人王鳳陽,剛被任命為海南大學農學院副院長,就被捲入“學術造假”的漩渦。
2009年5月
●東北財經大學2007年某篇碩士學位論文,與南京財經大學2006年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驚人相似,兩篇論文整體框架完全一樣,除了把地點“江蘇”兩字替換成“山東”,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碩士論文抄襲事件”。
2009年6月
●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核心期刊發表的《何謂“理論”?》一文被爆涉嫌抄襲。隨後遼寧大學校方表示,該論文第一署名人陸傑榮對此事並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師範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外國哲學專業2006級在讀博士生楊倫承認是自己抄襲,然後才拿給之前的老師陸傑榮署名。
2009年8月
武漢理工大學64歲的武漢理工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2009年院士候選人周祖德及其學生謝鳴一篇抄襲論文收錄在“第二屆全國智慧型製造學術會議”第一版論文集中,後被查出抄襲後,會議又推出“正式版”,刪除了該文。
2009年9月
●廣州中醫藥大學校長徐志偉被賴文教授和吳麗麗副教授聯名舉報其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其博士學位論文竟然在沒有標明引用的情況下,將早一年畢業的敖海清博士的學位論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連數頁貼上過來,直接把這些論述、分析和數據作為自己的博士學位論文內容,雷同文字數高達40%以上。
2010年3月
李連生,原西安交通大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他在2010年3月21日被西安交通大學認定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被取消教授職務,並解除教師聘用契約。
●2010年3月號的《文藝研究》上,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王彬彬發表長文《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指證清華大學中文系教授汪暉的博士論文存在抄襲。
2010年7月
●2010年7月1日,素有打假鬥士之稱的方舟子,連續在其微博上發文,舉證質疑唐駿在他所寫的書《我的成功可以複製》當中所說的論文、學歷,以及數項發明專利,還有他海外創業經歷,都涉嫌造假。一時之間,關於唐駿是否造假這樣的疑問也引發了社會廣泛的關注。
●2010年7月8日,網名為Isaiah的人士先後發表六篇文章指證著名學者朱學勤1992年的博士論文《道德理想國的覆滅——從盧梭到羅伯斯庇爾》涉嫌抄襲。後集結題為《朱學勤:學術界的又一個汪暉?》在網路上迅速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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