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居學派〗創始人惲敬(1757一1817)。揮敬,字子居,號簡堂,清陽湖(今江蘇常州)人。此學派因其字而名。敬幼曾從其舅鄭氏游。其交遊者有洪亮吉、張惠言、莊述祖、王灼、吳行旋、李兆洛、趙懷玉、錢伯□、陸繼路、陸耀□等。其中與張惠言“尤為執友,相與商榷經義古文”。惲敬少喜驕文,後致力古文,與張惠言同為“陽湖派”的創始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子居學派
- 創始人:子居
- 性質:學派
- 思想:儒術
簡介,學術思想,代表著作,評價,
簡介
惲敬幼曾從其舅鄭氏游。其交遊者有洪亮吉、張惠言、莊述祖、王灼、吳行旋、李兆洛、趙懷玉、錢伯□、陸繼路、陸耀□等。其中與張惠言“尤為執友,相與商榷經義古文”。惲敬少喜驕文,後致力古文,與張惠言同為“陽湖派”的創始人。二人的思想傾向大致相同。其文出於方苞、姚鼐,而又不為其所囿。
學術思想
子居學派不僅治古文,亦“研精經訓,深求史傳興衰治亂得失之故,旁覽縱橫、名、法、兵、農、陰陽家言,較其醇駁而折衷於儒術,以期可用而無弊”。敬嘗撰《三代因革論》八篇,論者謂“融會古今,通達治體,方能為此大文,非尋常經生家言也”。
惲敬認為,三代之治,有固有革。因革是有條件的,其標準是“中制”。他提出;“聖人治天下,非操削而為局也,求其署之方而已,必將有以合乎人情之所宜。是故中制者,聖人之法也,其不滿乎中制與越乎中制之外者,於人情苟不至甚不便,聖人必不違之。此三代之道也。”所謂“中制”,即“中道”。人既不同意“利不十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的“經常之說”,也不同意“三代不同禮而王,王伯不同法而霸”的“便私挾妄之說”,認為二說皆不合“中道”。他指出:“雖然,有中道焉。先王之道,因時適變,為法不同,而考之無疵,用之無弊,此權衡乎前二說而知其重輕俯仰者也。”
他通過對歷史上經濟狀況的客觀分析,對商鞅的廢井田提出自己的看法:“井田不可廢之法也,而卒廢,儒者皆蔽罪商鞅。雖然,鞅之罪,開秦之阡陌也。彼自關以東,井田之廢,非鞅之罪也。夫法之將行也,聖人不能使之不行;法之將廢也,聖人不能使之不廢。神農氏作,民知,耕而食之,誅草□摘沙礫,各治其田而已。黃帝因民之欲別,而以經界正之;固民之欲利,而以溝洫通之;因民之欲便,於耕鋤、□鑲、守望而以廬井合之。是故井田者,黃帝之法也;所以井田者,天下之民之欲也。此井田之所以行也”。而其所以廢者,是因隨著經濟狀況的變化,“春秋戰國之民,其先世享井田之利不可見也,所見者,身蒙井田之害而已”,故“急功好利之君之大夫,徇其民而大變之”。“井田之廢也,自春秋戰國漸澌漸泯,至秦之始皇五百餘年而後埽地無餘,天道之推移,人事之進退,皆有不得不然者”。“使孔子、孟子生於始皇之時,豈必驅天下而復井田哉?此俗儒必爭之說也”。
但惲敬又認為“倫物之紀,名實之效,等威之辨”,即封建倫理綱常與封建等級制度,則是永世不變的。
他對於黃宗羲《明儒學案》頗有微辭,批評黃氏有門戶之見,他在《明儒學案條辯序》中指出:“先生之學,出於劉□山先生,□山先生之學大旨悉宗姚江,是以先生於河東、三原均有徽辭,而姚江之說,則必遷就之以成其是,一遷就不得則再遷就、三遷就之,此則先生門戶之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