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品妙行無住分

妙行無住分一般指本詞條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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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複次(1)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2),行於布施(3)。所謂不住色(4)布施,不住色、聲、香、味、觸、法(5)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6)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得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7)。”

注釋譯文

作品注釋

(1)複次:這是連線前後文的關聯詞,表示“接著說”。
(2)無所住:念念皆空,隨時丟,物來則應,過去不留。就算做了一件好亊,做完了就沒有了,心中不存。連好事都不存在心中,壞事當然不會去做。處處行於布施,隨時隨地無所住。
(3)布施:梵文“檀那”,意譯“布者,普也;施者,散也”,以自己的財物、福利施於別人。
(4)不住色:“色”是地、水、火,風四大,也是人類的身體。所謂“不住色布施”是倡導不要住在色相上布施,不要有對象的觀念。比如救濟了一個人,然後說救濟了一個人,那是住相布施。學佛者幫助人、救助人,應該不覺得有對象,有對象的觀念要丟掉,不要留一念在心中。
(5)色、聲、香、味、觸、法:這是佛教所謂“六塵”,也是“八識”中的前“六識”,即人的主觀認識功能和作用的六個方面,由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產生。
(6)四維:指四隅、四角,即東南、東北、西南、西北,這裡說“四維、上下”,連上前面所說的東、南、西、北四方,就是佛教所謂“十方虛空”,概指全部宇宙。
(7)如所教住:照佛說的去“住”,降伏己心而修行。

作品譯文

其次,須菩提,菩薩既然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於行住坐臥,起心動念時,應當無所住。比如行布施的時候,應當無所住而行布施,也就是說,不住色相行布施,比如你正在行布施的時候,看到一朵美麗的花,頓時心生貪愛,心住在花朵上,而失去了無上正等正覺心,這叫做住色行布施;如果看到美麗的花朵,花朵固然看到了,卻不因此而失去無上正等正覺心,就叫做不住色行布施。比如你正在行布施的時候,耳朵聽到扣人心弦的音樂;鼻子聞到令人垂涎的香氣;舌頭嘗到可口的滋味;身體碰觸柔細的東西;心裡想到可歌可泣的往事,導致迷失了無上正等正覺心,就叫作住聲、香、味、觸、法行布施。如果行布施的時候,音樂固然聽到了;香氣固然嗅到了;滋味固然嘗到了;柔細的感覺固然碰觸到了;心事固然在思量中,但不因此而迷失無上正等正覺心,就叫作不住聲、香、味、觸、法行布施。須菩提,菩薩應當像這樣行布施,不住於相,比如你正在行布施的時候,以為做了一件令人讚嘆的善行,滿心歡喜,所要布施的對象實在令人同情,大發憐憫之心,而所要布施他人的東西,心裡卻一時割捨不下,導致你迷失了無上正等正覺心,這叫作住相行布施;如果你以為做了一件善行心裡固然歡喜,所要布施的對象固然令人憐憫,而所要布施他人的色、聲、香、味、觸、法等財施或是法施或是無畏施,心裡固然盤算著,但不因此染著貪愛不捨,而失去本來如如不動的無上正等正覺心,就叫作不住相行布施。為什麼呢?比如你在夢中,拿七寶或身命來布施他人,而實際上那是夢幻,你根本沒有在做布施,沒有他人接受你的布施,也沒有七寶或你自己的身命。如果菩薩於施者、受者、所施物,念念都趣入空,不住相行布施,無上正等正覺心現前,他的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你的意思怎么樣?東方的虛空可以思量它的大小嗎?不可以,世尊。須菩提,南方、西方、北方,四方上下的虛空,可以思量它的大小嗎?不可以,世尊。須菩提,菩薩不住相行布施,他的福德也是這樣,不可以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我所教授的心要,安住無上正等正覺心。

作品評析

法字包羅萬象,一切事事物物,不論眼見耳聞,即不能見,不能聞,而為心所想及者,亦稱為法。凡世間法,出世間法,均包括在內,故稱一切法。應無所住,正答應云何住。住者,執著也。眾生處處執著,不是著東,就是著西。世尊此答,正是當頭一棒。布施六度之一也,亦名六波羅蜜。大般若經將六波羅蜜,一一舉出。此經單說布施。就文字言,是避繁就簡。布施可賅一切法,佛法要行不要住。此二句,猶雲應當無所住,而行一切法也。
凡經中安複次二字,必本文與上文有密切關係。此有二義,一是補足前義,二是申明前義。上文答降伏,此答住。看似另一義,實是一件事。蓋前言降伏,即含住而無住之義。此雲無住而住,亦含降伏之意。互相發明。又前發大願,此起大行,願與行不能相離,有願必有行,有行必有願。且不分先後,要見之於行,方不是虛願。故有密切關係。此就補足前文言也。又前發大心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而未言度生方法。此正言度生方法,是進一層之申明也。應無所住,既不著有。行於布施,復不著空。即不落二邊之中道。
六度之義,應當略知。六度者,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也。此六度不外戒、定、慧,對治貪、嗔、痴。
布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以飲食衣服醫藥等日用物施人者,必須用金錢,曰財施。為人講經說法。或印贈經典。乃至世間典籍,只要於人有益,用以布施者,曰法施。無畏施即救苦救難。眾生在災難中,必有驚恐,吾去救他,令之無畏。只要能救,即捨身命亦不顧,曰無畏施。三即一,一即三。如救人苦難,使之無畏,不外用財施法施。是可見施財時,法施、無畏施,亦在內。又為人說法,是法財。授人經典,使之增長福慧,即無畏施。再開之,有內施、外施,乃至究竟施。如華嚴經中所說,名目至多,合之則一。修布施,是破慳貪心。貪必慳,慳必貪,此能造種種業,長在生死苦海之中,故必破之。
經中於六度只舉一布施者,因六度可攝萬行,布施又可攝餘五度也。布施除財施外,如法施可攝精進、禪定、般若。蓋佛法最重定慧,因上為止觀,果上為定慧。說法之人,必有止觀,有精進功夫,方能為人說。如無畏施可攝持戒、忍辱。持戒者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決不犯人,安忍順受,人不畏之,即無畏施也。
古德解此段經文,均言布施,可攝六度萬行,故佛祗說布施,賅攝一切法。然說布施即一切法,亦可。譬如法施,使人知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即是餘五度。無畏施,使人了生死,可以無畏,而了生死亦必行餘五度。不特此也,任舉一度,亦可遍各度。如持戒必須實行布施等餘五度,忍辱、精進、禪定亦然,皆可攝一切法。又五度若離開般若,皆不能見諸實行。可見般若乃至深至高,而為各度之本。然佛何以不舉般若,獨舉布施者。大智度論云:‘一切法不生由般若生。'是知實行一切法之功夫,能不著相,即是般若,故非舉布施不可。布施是實行,可見修佛法者,不但明理而止,必須實行方可。惟其實行,故只有布施能攝一切法。不修行一切法,如何能度眾生,修行一切法而著相者,亦不能度眾生也。
且布施即一切佛法。佛法自始至終,不外一舍字,布施即舍也。推之,持戒舍貪嗔痴,忍辱舍嗔,精進舍懈怠昏沉掉舉,禪定舍散亂昏沉,般若舍二邊及我執法執,六度無非是舍。是知布施,乃一即一切,修行佛法,徹頭徹尾,一貫到底者也。經文於度生下只言布施,真是扼要。小乘亦有行舍功夫,言其即行即舍。此文行字下加一於字,即是側重布施。
前說布施不外一舍,是橫說。實則下學上達,從豎說,亦不外一舍字。如聽經者、舍世間娛樂而來學佛,天人舍欲界即升色界,舍色界即升無色界,舍我執即證羅漢,舍法執即為菩薩,並舍亦舍即成佛。故從豎說,布施亦是徹底功夫。
佛說法是圓音,面面俱到。行於布施,在表面看,是不取非法。然布施是舍,即不取法。故舉一布施,即二邊不著,本經無論何句皆然。或疑既不取法,又不取非法,學者動輒得咎,如何下手。其實不難,須知吾人去行布施,即可二邊不著。行時先不住空,是行於法。佛說云:寧可著有如須彌山,不可著無如芥子許,故先須堵住空門。專意修法,在法上著力,即無斷滅相。只要一面行去,一面不放在心裡,即兩邊不著矣。然有所為而布施,即是住,即是著,不過有漏功德。不但非功德,更有因此墮落者。舍字用今之新名詞,即是犧牲。在世為人,倘為社會犧牲,必能公而忘私,國而忘家。可知布施一法,包括一切,故佛法不但出世間者宜學,即在世間做人,亦不可不知。
修行固然要離塵境,然不住六塵,談何容易。故修行本旨是不住,而下手時卻不能滅境。譬如念佛,觀想佛像,色境也。天樂水鳥,聲境也。蓮花香潔,香境也。飯食經行,味境也。但受諸樂,觸境也。憶念彌陀,法境也。故不住二字須認清,決非斷滅。斷滅即空,亦即非法。布施攝一切法相,亦攝非法相。故不住雲者,不住法,不住非法也。世人捨命亦是舍,不過住相耳。如盡忠報國,殺身成仁,至多不過成神。倘捨命時,另有利己心,嗔恨心,或至墮落。青年男女,為愛情而捨命,亦易遭墮落;或挾嗔恨而捨身,且至墮地獄。地獄有鐵床銅柱種種慘酷之報,正為慈悲眾生而設也。凡此皆是住相。若存斷滅想而捨命,如消極一流,覺世間無可留戀,自捐生命,此即住於非法相,沉滯於空,不如不捨。斷滅沈空,或亦至墮落。故舍不應住法,亦不應住非法。

出處簡介

金剛經》是佛教重要經典。根據不同譯本,全名略有不同,鳩摩羅什所譯全名為《金剛般若(bōrě)波羅蜜經》,唐代玄奘譯本則為《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梵文Vajracchedika-prajñāpāramitā-sūtra。《金剛經》傳入中國後,自東晉到唐朝共有六個譯本,以鳩摩羅什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最為流行(5176字或5180字)。唐玄奘譯本,《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共8208字,為鳩摩羅什譯本的一個重要補充。其他譯本則流傳不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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