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議

妄議

妄議,指胡亂的、逾越常規的議論。其中,“妄”是指“非分地,出了常規的;胡亂”,例如:妄動、妄求、妄作主張、膽大妄為;“議”是指“議論;評說”,例如:非議、熱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妄議
  • 拼音:wàng yì
  • 定義:胡亂的、逾越常規的議論
  • 出處:《明夷待訪錄
詞目,拼音,出處與詳解,闡釋,例句,案例,

詞目

妄議

拼音

wàng yì

出處與詳解

胡亂的、逾越常規的議論。
1、黃宗羲《明夷待訪錄》:世儒不察,以工商為末,妄議抑之。
2、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尹侍御奏摺》:“小臣微末,何敢妄議。”

闡釋

理解“妄議”的含義,需要劃清“妄議”與“議論”的界限。“妄議”並不等同於“議論”,只有胡亂的、逾越常規的議論才能稱為“妄議”。
妄議
例如,《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條規定:“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第十五條規定:“有關全國性的重大政策問題,只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各部門、各地方的黨組織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議,但不得擅自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黨的下級組織必須堅決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下級組織如果認為上級組織的決定不符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可以請求改變;如果上級組織堅持原決定,下級組織必須執行,並不得公開發表不同意見,但有權向再上一級組織報告。”
根據黨章的上述規定,黨員並非不可以對已經形成的決定提出意見,但提意見要選擇正確的方式和場合。黨內有表達不同意見的多重渠道,比如通過黨內民主生活會批評、建言,實名越級寫信反映情況,都是正當的。這樣的渠道既保證集思廣益,也有利於維護全黨和全社會的團結,保持國家的凝聚力。通過正當渠道發表的議論,不屬於“妄議”。但是,黨章明確規定,不得公開發表不同意見。因此,如果違反黨章規定,通過公開渠道發表不同意見,就屬於“妄議”。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通過信息網路、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予以紀律處分,直至開除黨籍。《條例》在“妄議”前面做出渠道的限制,特指通過信息網路等公開渠道,這與黨章的規定是一致的。一名黨員、特別是有領導幹部或公眾人物身份的黨員在這些場合公開反對黨的大政方針,其政治破壞力是不言而喻的。因此,這樣的“妄議”是黨的紀律所禁止的。
中央紀委法規室主任馬森述對“妄議”進行了詳細解讀。馬森述指出,“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是我們這次新修訂的內容、新增加的內容。關於這個問題,首先是根據黨章的規定作出的。黨章在總綱中規定堅持民主集中制是黨的建設必須堅持的四項基本要求之一。這項原則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民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它要求必須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揚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還必須實行正確的集中,保證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貫徹執行。黨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針政策時,通過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聽取有關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建議,但有些人“當面不說、背後亂說”“會上不說、會後亂說”“台上不說、台下亂說”,實際上不僅擾亂了人們的思想,有的還造成了嚴重後果,破壞了黨的集中統一,妨礙了中央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也嚴重違反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無疑,應當按照《條例》第46條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對於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則應當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相應的組織處理。

例句

1.習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經到了肆無忌憚、膽大妄為的地步!”
妄議
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六條:“通過信息網路、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
3.河北省委書記趙克志2015年8月9日強調:“黨員幹部在政治上絕對不能犯自由主義,絕不能妄議中央,絕不能散布與中央和省委精神相悖的言論。”

案例

王岐山多次強調,《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底線要求”。那么哪些官員觸碰過這條底線,“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呢?
1.周本順: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
2015年10月16日,中紀委通報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的立案調查結果,周本順存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等一系列嚴重問題。
2.余遠輝:有些幹部被查兩天啥都招了,沒骨氣
2015年10月16日,中紀委通報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的立案調查結果,余遠輝存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等問題。據媒體報導,2015年5月18日下午,時任南寧市委書記的余遠輝為南寧市廣大黨員幹部上“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黨課。在這堂黨課上,余遠輝講的話,讓所有人大吃一驚。他脫稿說道:“有些黨員幹部違紀違法被審查,兩天啥都招了,沒有點骨氣和意志。”
3.趙新尉:公開發表反對中央關於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論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新疆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趙新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趙新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重大工作方針、決策和決定,公開發表反對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論;故意作出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新聞工作部署相違背的決定;在反對民族分裂主義、暴力恐怖主義、宗教極端主義等重大原則問題上,言行不能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一致。
4.趙少麟:農委這樣沒有權的部門應該撤銷
中紀委通報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的問題時,也稱:趙少麟有“公開散布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等問題。趙少麟擔任南京市委副書記時,分管農業工作。在江蘇省委從事農村、農業政策研究工作的季進,跟趙少麟有過多次接觸。季進接受採訪時回憶說,有一次,江蘇省組織省、市幹部赴美考察,趙少麟和他都是考察團成員。途中,季進和趙少麟討論農委工作。“我問他,你覺得農委這個單位怎么樣?”季進回憶,“你知道他怎么說嗎?他竟然說像農委這種單位就該撤銷掉。”季進追問趙原因,“趙少麟說這種單位沒有權,也沒有利,大事定不下來,小事也辦不了,就該撤銷。”
5.沈培平:上訪者不管有罪沒罪都要判
雲南原副省長沈培平也被曝出違背中央的言論和做法。據媒體報導,擔任普洱市委書記期間,沈培平跟上訪的職工代表談話時公開表示,“你們追回國資還不是上交國家,跟你們有啥關係?……你們就是告到聯合國還是得轉回到我這兒,中央還是得靠我們幹活。”之後指示公檢法:“對這些人(上訪職工),不管有罪無罪,硬判都要判。”
6.郭正鋼:反腐搞一搞就得了
被曝發表違背中央言論的還有當將軍沒多長時間就被查的“短命少將”、浙江省軍區原副政委郭正鋼。有媒體報導:郭正鋼聚會時聊起中央反腐,挺不以為然地說,反腐,搞一搞,意思意思就得了。
7.張二江:公然支持開設賭場
廳局級官員“五毒書記”張二江也被曝有違背中央言論和做法。據《楚天風紀》記載,1997年12月,張二江到武當山經濟特區檢查工作,看到一些賓館、飯館用啤酒機等搞博彩,覺得對旅遊業發展和財政創收有好處,表示“這樣搞很好。”1999年春節前,天門賓館負責人向時任天門市委書記的張二江請示,說外地有人公開開賭場,天門賓館能不能開?“人家能搞,我們就能搞”,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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