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之母節

天主之母節

天主之母瞻禮(Solemnity of Mary, Mother of God)指1月1日的瞻禮。46年開始,1月1日是羅馬的新年,這天與辰納斯神有關,異教徒也在當天狂歡作樂。而教會早已有相應的遠避偶像的補贖、齋戒及彌撒。 431年,厄弗所大公會議宣布“天主之母”的信理。在第7世紀的禮儀書指明1月1日(亦是聖誕節後第八天)為紀念“天主之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主之母節
  • 英文名:Solemnity of Mary, Mother of Go
  • 節日時間:一月一日
  • 節日起源:古代羅馬
源始與演變,源始,演變,本慶節的札儀,新年彌撒,

源始與演變

源始

聖誕節八日慶期第八日正遇到一月一日,民歷新年。古代羅馬歷並非以一月一日為一年的首日,而是以三月一日為 首日。直到公元前四十六年羅馬皇帝(GaiusJuius Caesar)才 定一月一日為一年之首。一月之拉丁原文為Januarius源自 Janus,意思是兩面神或守鬥神,因此一月原是兩面神的月。在羅馬帝國這一年之初大事慶祝,飲酒作樂、歌舞吵鬧,以及很多迷信行為。各地教會為使信友免受此外教邪俗的影響,訂 定悔罪、補贖的禮儀,勸告信友要守齋克己。聖奧斯定在其 一篇講道詞中曾對教友們說:“讓他們送新年禮物吧,你們要 施捨 ;讓他們喧嚷歌唱吧,你們要打開心靈,接受天主聖言; 讓他們跑到劇場去吧,你們要到教堂去;讓他們喝醉酒吧,你們要禁食。”其他地方教會也有相似的守齋克己的規定。
天主之母節

演變

羅馬教會卻把這一天定為聖母的慶節,以抵抗當時教外 的習俗。國瑞聖事禮書(約第七世紀初)中,指示今天(亦 是聖誕節後第八天)的禮儀特別紀念童貞聖女瑪利亞為天主 之母。後來,由於東方禮儀及高盧禮儀的影響。羅馬教會約 在第十三世紀時,改在此日紀念主受割禮的事跡(路:二.21)。 直到員近的禮儀改革,一月一日是以“聖誕節第八日、 耶穌受割禮”的名稱慶祝。但彌撒經文多指向聖母與聖誕節 的奧跡。一九六九年禮儀年曆的革新,又將一月一日恢復到 羅馬教會原訂的慶節:“一月一日、聖誕節第八日是瑪利亞天 主之母節,它也追念耶穌聖名”(禮儀年曆一般準則35.f)。對於此項改革,官方的注釋說:“從很古老的時代,榮福童貞已 被尊以‘天主之母’的榮銜。所有教會在其每月感恩經中特 別每年舉行聖誕節慶典時,都以此榮銜紀念她。一些第八世紀的羅馬禮書手抄本將一月一日的日課稱為‘聖瑪利亞的誕 辰’,在此日課中有許多禱詞、對經、對答詠都是尊敬瑪利亞 為天主之母的。拜占廷禮及敘利亞禮是在十二月二十六日紀念瑪利亞為天主之母,科普特禮則在一月十六日。”所以天主之母節是東西方各教會中一個古老而普遍的慶節。新訂禮儀年曆把節日重定於一月一日,也符合羅馬教會的傳統,這是在羅馬教會中最古老的聖母慶節.
在此天主之母節也"追念耶穌聖名",這句話也指出教會決定也將“耶穌聖名節”合併在“天主之母節”內,不再是獨立慶節,耶穌聖名原在舊曆中一月二日慶祝。此慶節源自 第十五世紀時由聖若望(John of Capistrano)及聖伯納定 (Bernardino of Siena)所推動的耶穌聖名敬禮。教宗依諾森十 三世於一七二一年指定主顯節後第二主日慶祝此節日;教宗 比約第十於一九一三年又將此慶節改在一月一日至六日之間 的主日,如遇不到主日,則在一月二日。新訂禮儀年曆中已 無獨立的耶穌聖名節,彌撒經書中仍保留一式特別敬禮耶穌聖名彌撒,可照任選彌撒禮規舉行。此慶節的刪除是根據禮 儀憲章所制訂的原則: “特別敬禮性的慶節(devotional feast)之數目予以減少。”此慶節,一如上述,源自私人對耶穌聖名的熱心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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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慶節的札儀

本日的彌撒經文仍帶有聖誕節的特色;“今天光明將照耀 在我們身上,因為上主已為我們誕生了”(進堂詠)。但同時 特彆強調瑪利亞為天主之母的職務,這職務在救思史中的重 要性:是藉瑪利亞的孕育耶穌,人類得到永遠的救恩(集禱 經);瑪利亞答應做天主之母,是我們得救的開端(獻禮經) 瑪利亞不僅是基督之母,也是教會的慈母(領聖體後經)。
彌撒的三篇讀經三年均相同。讀經一(戶:六,22,一 27.)的 選擇與耶穌聖名有關:天主之名是祝福的根源。“他 們要奉我的名祝福以色列子民,我必降福他們。”讀經二(迦: 四,4.一7。)特別讓我們注意,天主救人計畫的實現:派遣 她的聖子降來,是透過人的方式“生於女人”,一位人世間的 母親。福音(路:二,16.一21.)敘述耶穌誕生後的一些事 跡:牧羊人前來朝拜、天使顯現 。而聖母把一切牢記在心 中。福音最後一段也提起,耶穌誕生後第八天接受割禮和命 名。因此,讀經一與福音均與耶穌聖名有關。名字通常代表 本人,猶太人非常重視,對天主的名字畢恭畢敬。歷代教會 禮儀中,行聖事、祝福等都是“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念 到“耶穌”聖名時,通常也俯首表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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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彌撒

在新訂拉丁文彌撒經書中任選彌撒部分編有一“新年開 始彌撒經文”。但現行禮規禁止在“節日”舉行任何任選彌撒, 因而一月一日只可舉行“天主之母節彌撒”。在今天大多數國家均給予新年一特別意義的這個時代,在本日禮儀中也應該 有所表示,透過禮儀幫助教友如何以信德面對此多變的世代。 在現行的禮規下,最好在元月二日舉行此新年彌撤。中文譯 本已將此彌撒經文改編,印在主日感恩祭典中,亦可用於春 節——我國人民所共度的舊曆新年。此經文中的第二式和頌 謝詞等是禮儀委員會編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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