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教育局

根據2010年《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機構改革方案》,設立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教育局(以下簡稱行署教育局),為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辦事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教育局
  • 簡稱:行署教育局
  • 內設機構:8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組織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並實施促進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章制度。
(二)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區教育改革與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
(三)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學校的教育援助。推進全區各級各類教育協調、持續發展。
(四)負責各類高等、中等學校學歷教育招生考試管理工作,組織全區中考和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工作,指導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
(五)指導全區的教育督導工作,推進標準化學校建設。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完成縣區辦學“雙高普九”的督導檢查。
(六)統籌協調和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職業教育學校專業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基礎能力建設工作,承擔成人教育巨觀指導工作。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
(八)統籌管理遠程(網路)教育建設工作,指導各級各類教育機構開展遠程教育教學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培養和培訓工作,加強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十)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語言文字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指導全區國語推廣和開展國語測試工作。
(十二)掌握和研究學校思想政治動態,協助地委加強直屬學校處級領導班子建設,管理科級領導班子,負責科級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行風建設。領導和管理直屬學校工會工作。
(十三)指導全區中國小校安全穩定、疾病防控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四)承辦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行署教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2. 人事科
  3. 師資科
  4. 發展規劃科
  5. 基礎教育科
  6. 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7.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8. 現代教育技術套用科

組織編制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行署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不含林業集團公司教育處機關行政編制19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職,副局長3職;科長8職,副科長2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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