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根據《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機構改革方案》,設立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以下簡稱行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辦事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主要職責,組織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的發展規劃。
(二)指導全區藝術創作工作;組織協調全區重大文化體育活動;引導、扶持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指導全區專業藝術院團建設。
(三)指導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協調全區各文化館(站)之間的協作、交流;管理民眾藝術館、文化館,組織開展社會文化活動。
(四)管理全區公共圖書館,加強公共圖書館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指導協調各類圖書館相互合作和協調發展。
(五)負責全區廣播電視行業管理工作,監督監測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播出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廣播電視類節目。
(六)負責全區圖書、報紙、期刊和電子出版物的審讀工作,定期提出審讀報告。
(七)管理全區文物站、博物館;負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申報;指導協調全區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發掘、研究、鑑定、出境和宣傳工作;編制、申報、管理文物保護經費。
(八)負責全區出版物市場和新聞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著作權法審核、審批、報批和管理內部資料出版物、圖書分銷單位、印刷企業設立等;負責各類著作權登記工作。
(九)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出版物等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按有關規定審核、審批文化、廣播電視、出版物經營項目、體育市場經營項目和頒發經營許可證,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全區“掃黃、打非”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區中國體育彩票發售管理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區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對地區內設立的報刊記者站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中共大興安嶺地委、大興安嶺地區行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編制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行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領導職數:局長1職,副局長3職,副調研員1職;科長9職,副科長1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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