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預算收入分類

國家預算收入分類是對國家的全部預算收入,依照其來源屬性和相互聯繫,進行科學的、系統的歸併和分類排列。對國家預算收入進行分類,有利於正確反映國家預算資金的來源,保證有秩序地,完整地反映各個經濟部門的預算全貌。1997年以前的國家預算收支科目 (財政部制定) 都是將國家的全部預算收入統放在一起進行分類,如1995年國家預算收入共分為 “工商稅收類”、“關稅類” 等16個大類。

自1997年起,財政部把國家全部預算收入分為兩大塊,即 “一般預算收入” 和 “基金預算收入”。“一般預算收入”共分為12大類,即: 工商稅收類,關稅類,農牧業稅和耕地占用稅類,企業所得稅類,國有企業上繳利潤類,國有企業計畫虧損補貼類,債務收入類,基本建設貸款歸還收入類,其他收入類,預算調撥收入類,企業所得稅退稅類,罰沒收入、行政性收費收入類;“基金預算收入”共分為7個大類,即: 工業交通部門基金收入類,商貿部門基金收入類,文教部門基金收入類,社會保障基金收入類,農業部門基金收入類,其他部門基金收入類,地方財政稅費附加收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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