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

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

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是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該計畫的啟動和實施,旨在探索並建立以問題和課題為核心的教學模式,倡導以本科學生為主體的創新性實驗改革,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意識,在校園內形成創新教育氛圍,建設創新教育文化,全面提升學生的創新實驗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
  • 英文名:National University Student Innovation Program
  • 創辦時間:2006年
  • 類別:質量工程
  • 所屬地區:中國大陸
  • 主管部門:教育部
  • 院校數量:12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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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簡介

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是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該計畫的啟動和實施,旨在探索並建立以問題和課題為核心的教學模式,倡導以本科學生為主體的創新性實驗改革,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意識,在校園內形成創新教育氛圍,建設創新教育文化,全面提升學生的創新實驗能力。

入圍高校

第一批60所入選高校
2007年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立項學校如下:
第二批60所入選高校
2008年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立項學校如下

計畫指南

計畫簡介

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以下稱計畫)是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主要如下。

目的任務

計畫的實施,旨在探索並建立以問題和課題為核心的教學模式,倡導以本科學生為主體的創新性實驗改革,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創新意識,逐漸掌握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提高其創新實踐的能力。

實施目標

通過開展實施計畫,帶動廣大的學生在本科階段得到科學研究與發明創造的訓練,改變目前高等教育培養過程中實踐教學環節薄弱,動手能力不強的現狀,改變灌輸式的教學方法,推廣研究性學習和個性化培養的教學方式,形成創新教育的氛圍,建設創新文化,進一步推動高等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

實施原則

1.興趣驅動。參與計畫的學生要對科學研究或創造發明有濃厚興趣。在興趣驅動下,在導師指導下完成實驗過程。
2.自主實驗。參與計畫的學生要自主設計實驗、自主完成實驗、自主管理實驗。
3.重在過程。注重創新性實驗項目的實施過程,強調項目實施過程中學生在創新思維和創新實踐方面的收穫。

計畫內容

1.計畫的組成。計畫由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和學校創新性實驗計畫組成。其中,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是本科學生個人或創新團隊,在導師的指導下,自主進行研究性學習,自主進行實驗方法的設計、組織設備和材料、實施實驗、分析處理數據、撰寫總結報告等工作。學校創新性實驗計畫包括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和對其項目的管理。
2.計畫的運行方式。教育部負責批准申報學校,監督學校創新性實驗計畫,資助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學校申請參與計畫,負責組織評審和管理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本科學生以個人或團隊向學校申請項目,並接受學校的管理。
3.計畫的資助範圍。主要面向國家重點建設大學和一部分有較強行業背景和特色的地方大學。資助這些學校的在校本科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共資助15000個學生項目,每個項目資助1萬元。

計畫管理

1.計畫採取學校申報、專家評審、教育部批准的方式選定參與學校,分兩個年度評審和批准學校,2007年和2008年各批准50所左右參與學校。學生項目的名額由我部按照專家評審意見,分四個年度分配給參與學校。2007年和2008年,我部每年總共資助3000個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2009年和2010年,我部每年總共資助4500個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
2.學校在評審出本年度的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後,要將本年度的本校創新性實驗工作計畫和評審出來的學生項目報我部備查,我部對學生項目進行備案並予以公布。
3.學生項目執行時間為1~3年,學校需每年向我部報告項目進展情況。我部將對項目運行情況進行抽查。項目結束後,由學校組織項目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報我部。驗收結果中,必需材料為各學生項目的總結報告,補充材料為論文、設計、專利以及相關支撐材料。

相關要求

學校工作

1.學校要成立校級的組織協調機構,包括教務、科研、設備、財務、學生、團委等職能部門的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撐條件。
2.學校要為參與項目的學生配備導師,負責指導學生進行創新性實驗,學校要認定指導教師的工作量,制定相關的激勵措施。
3.學校的示範性實驗中心、各類開放實驗室和重點實驗室要向參與項目的學生免費提供實驗場地和實驗儀器設備。
4.學校要給予項目總經費不小於1∶1的配套經費支持,經費由學校代管,由承擔項目的學生使用,教師不得使用學生研究經費,學校不得提取管理費,不得截留和挪用。項目團隊人數不超過5人,人均經費不低於1萬元。
5.學校要營造創新文化氛圍。搭建項目學生交流平台,利用項目學生俱樂部等形式,定期開展相關活動。
6.學校要為參加項目學生制訂個性化培養方案和相關配套措施,包括學分認定、選課、考試、成果認定等。
7.學校要組織項目學生開展學術交流,參加學術團體組織的學術會議,為學生創新研究提供交流經驗、展示成果、共享資源的機會。學校還要定期組織項目指導教師之間的交流。
8. 學校要鼓勵學生參加項目,對參與項目表現優秀的學生進行獎勵。對項目申報、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工作無明顯進展的學生要及時終止其項目運行。對更改項目內容、更換項目成員、提前或推遲項目結題等事項要制定規範的管理辦法。
9、學校在具體的項目管理工作屬於一般科研項目的管理,因此會涉及到項目周期(資助計畫、批次周期、批次約束)、項目學科化、申請者保護和反評議、過程監控等科研項目管理的通用問題。

學生要求

1.參與項目的學生一定要出於對科學研究或創造發明的濃厚興趣,發揮學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
2.學生是項目的主體。每個項目都要配備導師,但導師只是起輔導作用,參與項目的本科學生個人或創新團隊,在導師指導下,一定要自主選題設計、自主組織實施、獨立撰寫總結報告。
3.學生項目選題要適合。項目選題要求思路新穎、目標明確、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學生要對研究方案及技術路線進行可行性分析,並在實施過程中不斷調整最佳化。
4.參與項目的學生要合理使用項目經費,要遵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5.參與項目的學生要處理好學習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與創新性實驗和創造發明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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