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運行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運行情況的報告是國務院於2012年08月29日發布,自2012年08月2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2年08月29日
  • 實施日期:2012年08月29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財政綜合規定
  --2012年8月29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受國務院委託,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運行情況,請予審議。
一、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進展順利
按照現行體制,中央對地方實行穩定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同時通過轉移支付制度,對地區間的財力分布進行調節。省以下財政體制,包括收入和支出劃分、省對下轉移支付制度等,均由省級政府確定。但受多種因素影響,部分縣級財政財力水平較低,無法滿足其基本支出需求,出現財政困難。為了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在全國人大的支持下,財政部2010年研究制定了《關於建立和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意見》(財預〔2010〕443號),明確提出以實現縣鄉政府“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為主要目標,全面推進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建設。這是在現行財政體制條件下,通過調動省級政府的積極性,強化其保障責任,提高基層財政保障能力的一項重要舉措。三年來,經過各級財政的共同努力,縣級財力水平明顯提高,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顯著增強,保障機制已初步形成。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主要內容是:中央財政每年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制定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和保障標準。保障範圍包括國家制定的工資政策、民生政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公用經費、地方津貼補貼等。其中,前兩項的保障標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後兩項的保障標準依據各地區財力狀況分省核定。在此基礎上,測算確定全國各縣的基本財力保障需求,並與各縣的同口徑財政支出相比較,核定支出缺口。對保障情況較好的地區,給予激勵性獎勵;對存在財力缺口的地區,依據缺口消化情況,給予保障性獎勵;對到2012年底仍存在縣級基本財力缺口的地區,扣減對該地區的2013年均衡性轉移支付或稅收返還並直接補助到財力缺口縣。中央財政採取激勵約束的方式,引導省級財政通過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加大對縣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等辦法,落實保障責任。
三年來,根據國家統一民生政策調整情況,中央財政在不斷擴大保障項目、提高保障水平、加強考核檢查的基礎上,逐年加大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的支持力度。2010年下達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475億元,2011年增加到775億元,2012年又增加到1075億元。同時,財政部還積極開展專題調研,督導各地落實保障機制,完善保障辦法,並組織召開重點人大建議辦理座談會,與全國人大代表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和溝通。
在政策的有效引導和激勵下,各地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主要做法是:
(一)制定政策檔案,全面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青海省在全國率先開展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建設,2009年印發了《關於建立和實施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專門召開會議,認真研究部署貫徹落實工作。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意見》,建立保障財政困難縣基本財力的長效機制、轉移支付幫扶機制、稅收增長激勵機制等縣級財力保障體系。目前,各地均制定了比較規範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制度和辦法。
(二)調整省以下財政體制,均衡各級政府財力。廣東省為了給欠發達地區提供基本財力保障,從2011年起提高省級財政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的分成比例,並將新集中的財力全部用於對欠發達地區轉移支付。內蒙古自治區針對各盟市之間財力水平差距較大的情況,從2012年起,將自治區本級財政對資源稅的分成比例由25%提高至65%,並將新集中的收入全部用於增加對困難地區的財力補助。2010年以來,全國已有9個省份完善了省以下財政體制,通過調整收支劃分範圍等措施,均衡行政區域內財力分配。
(三)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縣級的財力支持。雲南省2011年調整了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辦法,將標準支出缺口分為基本支出缺口和均等化缺口兩個部分,對基本支出缺口縣給予全額補助,對均等化缺口縣依據財力狀況適當補助。黑龍江省完善了均衡性轉移支付機制,針對國家和省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及時增加對縣級政府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內蒙古自治區對財政困難的興安盟、烏蘭察布市和巴彥淖爾市實行特殊扶持政策,2011年安排財力補助10.1億元。遼寧省從2011年起,每年給予縣級政府定額財力補助38億元。同時,在中央財政下達的獎補資金基礎上,各地主動加大投入力度。2011年,廣東、山西、吉林、福建等省分別增加對縣級財政的獎補資金24億元、10億元、3.3億元和3億元,幫助縣級政府減少基本財力缺口,提高保障水平。
(四)深化財政改革,加強支出管理。到2011年底,全國已有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對1080個縣實行了財政直接管理,特別是將糧食、油料、棉花、生豬生產大縣全部納入了省直接管理範圍。各縣級政府普遍實施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等改革,強化了財政支出管理。江蘇省建立財政支付經費人員核查和控制機制,從源頭上控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支出和公用經費。安徽省建立省級部門會商制度,對省本級和市縣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績效管理中的重點事項和重大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會商,共同採取措施,加強對縣級財政的指導,提高其財政管理水平。黑龍江省印發《關於在全省推進鄉鎮財政管理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全面建立鄉鎮財政信息公開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注重激勵約束,強化績效評價。為了有效發揮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在均衡縣級財力、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各地區大力開展績效評價和考核工作。四川省將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獎補資金和均衡性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納入重點績效考核評價範圍,督促縣級政府將各項轉移支付資金優先用於基本支出和保障民生需求。河北省對財力情況較好而保障支出安排不足的縣,採取扣減對其轉移支付資金的方式予以約束。湖南省對財政管理規範、支出安排合理的縣給予獎勵,推動其提高管理水平。
二、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成效明顯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逐步建立和不斷完善,既為各地彌補縣級基本財力缺口提供了有力支撐,也調動了縣級政府發展縣域經濟、提供公共服務和改善民生的積極性,發揮了督促縣級政府規範預算管理、注重支出績效的導向作用。具體成效是:
(一)縣級財政收入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快速增加。各地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積極培育和壯大財源,財稅部門依法組織收入。2011年,全國縣級一般預算收入總額達2.43萬億元,相當於2009年的1.7倍,年均增長30.4%,高於同期全國財政收入增幅7.3個百分點。其中,819個基本財力缺口縣2011年實現一般預算收入3124億元,比2009年增加1332億元,年均增長32%,高於同期全國財政收入增幅8.9個百分點。與此同時,2011年,上級政府對縣級政府的轉移支付資金達到2.63萬億元,相當於2009年的1.53倍,年均增長23.5%。其中,819個基本財力缺口縣2011年獲得上級政府轉移支付8162億元,比2009年增加2976億元,年均增長25.5%。
(二)縣級財政支出較快增長。隨著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不斷完善,縣級政府履行職責的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公共財政支出快速增長。2011年,全國縣級政府一般預算支出總額為4.79萬億元,相當於2009年的1.56倍,年均增長25.1%。2011年省、市、縣三級一般預算支出占地方一般預算支出的比重,分別為21.5%、26.9%和51.6%。與2009年相比,縣級占比提高1.5個百分點,省級和市級占比分別降低1.4個百分點和0.1個百分點。819個基本財力缺口縣2011年實現一般預算支出1.14萬億元,比2009年增加4154億元,年均增長25.4%。
(三)基本財力缺口縣和缺口額大幅減少。2009年,全國基本財力保障缺口縣有819個,缺口額894億元。2011年底,缺口縣減少到113個,缺口額下降到93億元。其中,廣西壯族自治區2009年有缺口縣49個,缺口額59億元;2011年缺口縣減少到3個,缺口額下降到6億元。陝西省2009年有缺口縣57個,缺口額45億元;2011年缺口縣減少到1個,缺口額下降到0.5億元。
(四)縣級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2011年,全國縣級財政用於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和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計2.21萬億元,比2010年增長33.4%,高於全國縣級一般預算支出增幅8.4個百分點;用於農業、水利、交通運輸、節能環保、城鄉社區事務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支出合計1.26萬億元,占全國縣級一般預算支出的26.2%。
福建省邵武市(縣級市)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建立後,幹部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由2009年的3.1萬元提高到2011年的3.8萬元。所有鄉(鎮)、街道辦的人員工資、住房公積金和事業人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基本支出,均實現了及時足額發放,穩定了基層幹部和教師隊伍,基層執政基礎更加牢固。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由於工業基礎薄弱,經濟發展滯後,財政自給率不足10%,民生事業方面存在較多欠賬。通過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巴州區對民生領域的投入能力顯著增強。2010-2011年,巴州區用上級政府下達的轉移支付資金加大教育支出力度,全面落實“兩免一補”政策,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6.62萬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3萬人,同時改造中國小校危房20.3萬平方米,基本解決多年的上學難和校舍安全問題。
河南省滑縣是糧食大縣,由於財力薄弱,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歷史投入嚴重不足。2011年,在切實保障各項民生政策的基礎上,滑縣安排資金3.3億元,改造農田40.8萬畝,新建機井和配套設施2196眼(套),維修舊機井1014眼,鋪設地埋管道1042公里,整修田間道路387公里,改造農村電網1271公里,新開挖和清淤疏浚溝渠314公里;安排補貼資金3360萬元支持農民購置各類農機具7850台,投入資金640萬元促進農業科技發展,為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奠定了堅實基礎。
2012年,由於適當提高了部分民生項目保障標準,縣級財政“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支出需求相應增加。為支持各地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中央財政增加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300億元,總額達到1075億元。同時,為督促省級政府落實保障責任,加大對縣級政府的支持力度,財政部與部分缺口縣較多、缺口額較大的地區進行專題座談,在年中全國財政廳(局)長座談會上又做了重點部署,要求地方將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完成。各地均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在2012年底按照中央財政核定的保障範圍和標準,基本實現“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政策目標。
三、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需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儘管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但仍面臨一些需要研究的問題。一是各級政府間事權劃分不夠清晰,支出責任存在交叉,縣以下政府的具體職責和支出責任不夠明確。二是轉移支付結構還需進一步最佳化,專項轉移支付占比仍然偏高,要求配套資金的項目偏多,對基層財政帶來較大壓力。三是縣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縣級財力水平差異較大,省以下財政體制不夠規範,部分縣級政府財政保障能力薄弱。四是部分地區財政支付經費人員增長過快,民生政策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力度不足,財政支出結構不夠合理,財政支出管理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等。
四、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下一步措施
“郡縣穩,天下安”。建立健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加強基層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我們將按照本次會議審議提出的要求,根據國務院的部署,既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認真總結經驗,努力改進不足,不斷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增強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能力。
(一)深入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合理界定各級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收入劃分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特別是均衡性轉移支付,嚴格控制專項轉移支付規模,規範各類配套政策,使各級政府均有穩定的財力來源滿足支出責任需要,並逐步形成穩定的制度性安排。
(二)建立動態保障機制。依據縣級政府的基本職責,明確縣以下政府的支出責任。根據其支出責任,逐步擴大保障範圍、提高保障標準。同時,通過調整收支劃分、加大對縣級政府轉移支付力度等方式,明確保障資金來源,不斷提高保障水平,使財力與其支出責任基本匹配。
(三)壯大縣級財力基礎。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幫助縣級政府提高財力水平。對最佳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引導其科學發展縣域經濟,壯大縣級財力基礎,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對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依法進行強制性保護,同時加大轉移支付特別是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切實保障縣級政府履行基本職責的財力需要。
(四)加強縣級財政管理。指導縣級政府依法強化收入征管,增加財政收入,不斷提高自身保障能力;深化財政管理改革,嚴格控制財政支付經費人員;對縣級財政支出管理實行績效評價,引導縣級政府最佳化支出結構,建立評價結果和保障政策相結合的激勵約束機制,探索實行績效問責。
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的報告,加強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的監督指導,充分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支持縣級政府正常運轉、切實履行基本職責的高度重視,必將有力推進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在此,我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的感謝!我們將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加強和改進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努力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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