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2013〕14號)

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2013〕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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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9日,國務院以國發〔2013〕14號印發《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

《通知》顯示,國務院組成部門有25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5個,辦事機構4個,直屬事業單位13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
  • 發文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印發日期:2013年3月19日
  • 發文文號:國發〔2013〕14號
通知發布,機構設定,

通知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設定方案,對國務院機構進行設定。

機構設定

二、國務院組成部門
監察部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機構列入國務院序列,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環境保護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三、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
四、國務院直屬機構
國家預防腐敗局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序列,在監察部加掛牌子。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掛國家著作權局牌子。
五、國務院辦事機構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與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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