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所下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0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所下發的通知
  • 頒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地   區:全國         
  • 頒布時間:二OO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通知發布,通知內容,通知注釋,

通知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05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放假調休日期具體安排通知。

通知內容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05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放假調休日期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為法定休假日,將1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月3日(星期一),1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春節:2月9日-15日(即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9日、10日、11日為法定假日,2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將2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2月14日(星期一)、15日(星期二),2月5日、6日上班。
三、“五一勞動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調至5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30日、5月8日上班。
四、“國慶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10月8日、9日上班。

通知注釋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值守應急工作,做好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案,確保人民民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和假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機組織公款旅遊活動,切實搞好廉政建設。
國務院辦公廳
二OO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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