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就2006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放假調休日期具體安排發出通知。通知內容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為法定假日,將12月31日(星期六)、1月1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節:1月29日—2月4日(即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為法定假日,將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調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30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調至1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通知強調,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民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假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機組織公款旅遊活動,切實搞好廉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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