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加快建設西部智慧財產權強省的意見

索 引 號: 008282882/2016-00360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02A文秘工作

發布機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16-07-01

文 號: 川府發[2016]31號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71號),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創新改革要求,以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建設西部智慧財產權強省為主線,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為主攻方向,著力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著力營造智慧財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加快推進西部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更好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意識普遍提高,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管理、保護和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智慧財產權創造水平大幅提高,智慧財產權運用效果顯著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持續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管理能力穩步提高,智慧財產權基礎能力全面增強,率先建成西部領先、全國一流的西部智慧財產權強省,智慧財產權制度對經濟發展、文化繁榮和社會建設的促進作用充分顯現。
二、加強智慧財產權體制機制建設
(三)推進智慧財產權領域創新改革。積極探索開展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探索推進智慧財產權綜合行政執法,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專利、商標、著作權“三合一”綜合執法機制。探索成德綿跨區域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健全智慧財產權侵權查處機制。完善電商領域和展會專利執法維權機制、智慧財產權糾紛“大調解”和仲裁機制。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健全長效機制,發揮行業組織自律與自主維權功能。加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四川中心建設。
(四)加強法規政策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加強智慧財產權政策與經濟、科技、貿易、教育、人才等政策的銜接,推動智慧財產權與經濟發展深度融合。
(五)改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及社會組織管理。大力發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市場準入,培育一批品牌服務機構。加快成都高新區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建設。完善執業信息披露制度,及時公開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等相關信息。推動作品登記改革,實施作品免費登記制度,積極發揮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服務功能,完善收益分配製度,讓著作權人獲得更多許可收益。
(六)建立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制度。圍繞全省重大產業規劃、高技術領域重大投資項目等開展智慧財產權評議,探索開展重大科技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試點,提高創新效率,降低產業發展風險。推動企業針對人才引進、國際參展、產品和技術進出口等活動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評估,規避智慧財產權風險,提高應對智慧財產權國內、國際糾紛能力。
(七)建立以智慧財產權為重要內容的創新驅動發展評價制度。探索建立經營業績、智慧財產權和創新並重的國有企業考評模式。將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規模以上製造業每億元主營業務收入發明專利數納入科技創新、智慧財產權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的創新驅動發展指標體系。強化科技創新智慧財產權管理,將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和保護納入科技計畫立項評審、科技獎勵評審、科技成果展示交易、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等。
三、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八)加大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法治化,發揮司法保護主導作用,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模式。完善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機制,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加大對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情節嚴重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
(九)加大智慧財產權犯罪打擊力度。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重點打擊鏈條式、產業化智慧財產權犯罪網路。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加大大型展會、電子商務等領域智慧財產權執法力度。加強網路監管,嚴厲打擊網路侵權盜版犯罪行為。加強註冊商標專用權保護,嚴厲打擊商標侵權違法行為。加強商業秘密保護。加強海關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加強大型專業化市場智慧財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加強網際網路、電子商務、大數據、移動終端的第三方應用程式等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研究。進一步推進侵犯智慧財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將故意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情況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
(十)加強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完善智慧財產權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和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網路平台建設,推動建立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加強重點企業海外維權指導,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援助力度。
四、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
(十一)培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智慧型製造、高端裝備、現代農業、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重點產業領域著力攻克關鍵技術、瓶頸技術,取得一批支撐產業發展和提升企業競爭力的核心技術和專利組合。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推行智慧財產權集群管理,構築產業集聚區智慧財產權比較優勢。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省級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開展專利導航工作,把專利運用嵌入產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組織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引導和支撐園區產業科學發展,促進產業進一步轉型升級。推動產業專利聯盟建設,培育一批馳名、著名商標,培育一批國家級著作權示範企業和示範園區,培育一批有重大突破性的糧油作物和經濟作物優良品種,培育一批文化高新技術企業,最佳化產業競爭態勢。
(十二)完善職務發明制度。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依法建立健全發明報告、權屬劃分、獎勵報酬、糾紛解決等職務發明管理制度。開展創新成果收益分配改革試點,提高骨幹團隊、主要發明人受益比重,保障職務發明人的合法權益。按照相關政策規定,鼓勵國有企業賦予下屬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處置和收益分配權,探索推進智慧財產權、科技成果、職務發明等激勵改革試點。
(十三)提升智慧財產權市場價值。加大對智慧財產權運用與產業化的引導和扶持力度,發揮四川專利獎的激勵作用。建立四川省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和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搭建智慧財產權運營平台,探索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和智慧財產權市場化運營機制,促進專利權、註冊商標專用權和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質押。組織實施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且技術水平高、市場競爭優勢強、支撐經濟社會發展作用明顯的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等的中試放大、技術熟化、工程化配套成果轉化示範項目,培育一批具有發展比較優勢的創新示範區和重點產業集群。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扶貧工作。深化商標富農工作,大力推動地理標誌商標、涉農商標註冊和品牌建設。推動著作權貿易和實物出口。積極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定,推動有智慧財產權的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鼓勵企業收購海外知名品牌。保護和傳承中華老字號。推動四川名牌的培育評選和四川省著名商標培育認定,鼓勵企業以自主品牌開拓國際市場。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機構。
(十四)加強國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進國防智慧財產權轉民用工作,開展軍用技術再研究,促進軍用優勢技術向民用領域轉移,發揮國防科技對地方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
(十五)加強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推動集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地理標誌產品、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智慧財產權基礎信息於一體的服務平台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路。加強重點產業和重點企業專利資料庫建設。培育優質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服務環境。推動各類社會機構對智慧財產權信息進行深加工,提供專業化、市場化的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
五、加強組織實施
(十六)加強統籌協調。省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督促檢查本意見相關落實工作,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編制建設西部智慧財產權強省方案,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十七)加大財稅支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改革支持方式,大力扶持培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和企業,促進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化和智慧財產權產業化。落實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智慧財產權費用按規定實行加計扣除,鼓勵企業加強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和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試點,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體系。建立健全協調推進機制,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投入。
(十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動高等院校加強智慧財產權相關學科建設,完善產學研聯合培養模式,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要求增設智慧財產權專業,加強智慧財產權專業學位教育。加大對各類創新人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智慧財產權培訓力度。鼓勵企業、服務機構引進高端智慧財產權人才。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穩定和壯大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隊伍。
(十九)加強宣傳引導。建立政府主導、部門推動、新聞媒體支持、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智慧財產權宣傳工作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建立和完善智慧財產權新聞發言人制度,發布年度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白皮書和年度智慧財產權保護典型案例。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推動全省智慧財產權事業加快發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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