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新增固定資產占用在建工程投資

單位新增固定資產占用在建工程投資是報告期內所占用的在建工程投資與形成新增固定資產之間的比值來衡量投資經濟效果的指標。其計算公式為:

單位新增固定資產占用在建工程投資 =報告期內在建工程投資平均額/報告期內新增固定資產

式中:分子在建工程投資平均額按時點數列序時平均數方法計算。單位新增固定資產是計算新增固定資產的貨幣單位,如每百元或每萬元等。

這個指標是以逆指標形式表現的,其指標數值愈小,即單位固定資產占用在建工程投資愈小,投資經濟效果愈好。其正指標即為在建工程(未完工程)平均動用速度。為了儘量保持分子與分母之間的適應性,這個指標研究對象宜大一些,計算時期宜長一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