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投資

固定資產投資

固定資產投資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工作量以及與此有關的費用變化情況。包括房產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企業用於基本建設、更新改造、大修理和其他固定資產投資等。

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經濟活動,即固定資產再生產活動。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包括固定資產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擴建、新建等活動。固定資產投資是社會固定資產再生產的主要手段。固定資產投資額是以貨幣表現的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活動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速度、比例關係和使用方向的綜合性指標

基本介紹

定義,劃分,投資,基本建設投資,擴大再生產,投資項目,統計對象,報表制度,類型分類,渠道分類,來源分類,構成分類,性質分類,項目劃分,相關名詞,管理程式,現金流量,投資項目,歷年數據,

定義

新的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固定資產局部更新的大修理作為日常生產活動的一部分,發生的大修理費用直接在成本中列支。
按照現行投資管理體制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凡屬於大修理、養護、維護性質的工程(如設備大修、建築物的翻修和加固、農田水利工程和堤防、水庫、鐵路大修等)都不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管理,也不作為固定資產投資統計。
通過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活動,國民經濟不斷採用先進技術裝備,建立新興部門,進一步調整經濟結構和生產力的地區分布,增強經濟實力,為改善人民物質文化生活創造物質條件。這對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投資門檻降低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自1996年建立以來,對改善巨觀調控、調節投資總量、調整投資結構、保障金融機構穩健經營、防範金融風險等,發揮了積極作用。2004年,為應對當時經濟過熱適當調高了比例,2009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適度調低了相關比例。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2015年9月印發《關於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此次調整,圍繞最佳化投資結構,對2009年確定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及相關內容進行了完善,合理降低投資門檻,有利於提高投資能力,增加有效投資,加快補上公共產品、公共服務及其他發展“短板”,通過改革促進結構調整和民生改善。
此次調整主要堅持了三項原則。一是總體調低。除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外,其他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總體調低5%。二是有扶有控。適度調低有利於增加有效投資行業領域的項目資本金比例,比如,關係國計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機場項目,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以及玉米深加工等項目。同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急需的停車場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批准、情況特殊的國家重大項目的資本金比例可比規定比例再適當減低。產能嚴重過剩行業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繼續執行原有的較高資本金比例。三是獨立審貸。金融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獨立審貸,切實防範金融風險。

劃分

⑴1967年以前,所有固定資產統稱基本建設
⑵1967年以後,從國家計畫、統計上將其進行劃分。

投資

基本建設投資

⑷專項基金

擴大再生產

⑴利用企業折舊基金
⑵國家更新改造措施撥款
⑶企業自籌資金
⑷國內外技術改造貸款

投資項目

第一條:為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能管理,嚴把能耗增長源頭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北京市節能監察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實施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決定的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節能評估,是指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能的科學性、合理性進行分析和評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對策和措施,為項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三條:本市固定資產投資審批、核准或備案許可權內符合下列條件的項目應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一)建築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築項目;
(二)建築面積在20萬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築項目;
(三)其它年耗能2000噸標準煤以上(含)的項目。
第四條:凡屬於節能評估範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編制獨立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專篇。
節能專篇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
(二)項目所在地能源供應條件;
(三)合理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範;
(四)項目能源消耗種類、數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況;
(五)項目節能措施及效果分析。
編制節能專篇的費用可參照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及標準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前期費用中列支。
第五條:凡屬於節能評估範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在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申請項目核准或項目備案之前申請節能審查,並按項目審批許可權向發展改革部門提交節能專篇。
發展改革部門自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出具節能審查意見。如需要專家進一步論證的項目,專家論證時間不計入上述時限內。
第六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用能總量及能源結構是否合理;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地方和行業節能設計規範及標準;項目能效指標是否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無採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後工藝、設備;項目採用節能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等情況。
第七條:發展改革部門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和競爭的原則,委託有資格的諮詢機構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專篇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意見。
發展改革部門依據國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範,並參考評估意見對項目節能專篇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節能審查意見。
第八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專篇及其節能審查批准意見作為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核准或備案項目申報材料的組成部分。
發展改革部門對未按規定取得節能審查批准意見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予批准、核准或備案。
第九條:用能工藝、設備及能源品種等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更,或能源消耗總量超過節能審查批准意見能源消耗總量10%(含)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重新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第十條:凡不在本辦法第三條所述的節能評估範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行節能登記管理。項目建設單位應在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請項目核准報告或項目備案的同時,進行項目節能登記,並按照項目審批許可權向發展改革部門提交節能登記表(見附表)。
發展改革部門對未按規定提交節能登記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予批准、核准或備案
第十一條: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經批准的節能專篇所提出的節能措施,委託工程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
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依法對項目施工圖進行節能審查。
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施工圖節能審查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項目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擅自修改經審查合格的節能設計檔案,降低節能標準。項目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時,應當包括節能驗收專項記錄。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審查合格的設計檔案和建築節能施工標準的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建築節能標準、節能設計檔案、建設工程承包契約及監理契約對節能工程建設實施監理。對達不到節能設計要求的工程,應當要求施工單位予以糾正。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建築節能的監督檢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應當審查建設單位提交的竣工驗收報告是否包括節能驗收專項記錄。
第十三條:市、區(縣)節能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組織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措施和能耗指標等落實情況進行節能監察。
第十四條: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節能評估過程中的違法行為,由有關部門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相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承擔節能評估的諮詢機構在節能評估工作中違反職業道德、弄虛作假,致使節能評估意見失實的,發展改革部門可以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資質管理機構或取消其承擔節能評估工作的資格。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統計對象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以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的經濟現象為統計對象,包括建設準備、設備安裝、建成投產的全過程。國家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範圍是指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
按照現行統計制度規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基本建設、更新改造、國有單位其他投資、城鎮集體經濟單位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零星固定資產投資,城鎮私營、個體經濟投資,城鎮和工礦區私人建房投資和農村固定資產投資。
在統計工作中,統計範圍往往與統計報表範圍不是一一對應的關係,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僅僅是收集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資料的一種形式,是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工作的一部分,為了取得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資料,在現有的統計方法制度的基礎上,還需要有關部門的配合來共同完成。
固定資產投資一般統計分析,是從固定資產的投入、產出和效益的角度進行的巨觀分析。從不同層面反映固定資產投資活動過程的總量指標有以下四個:一 投資供給量,投資供給是投資活動的前提。投資供給量也稱投資生成量,即一定時期內形成的以貨幣表現的投資的可能量。可見,投資供給量決定於國民生產的水平及其使用程度。 二 投資使用量,又稱投資實際支出量,是指建設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用於投資實際支出的金額。包括用於本期形成工程實體的支出,已購入但未使用的材料、設備及預付工程款等。 三 投資形成量,又稱投資完成額,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因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而形成的工作量以及與之相關消費。 四 投資財產形成量,又稱交付使用材產量,指經過投資活動所形成的財產。

報表制度

按照北京市統計局規定的方法制度,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執行四種定期報表制度:
2 房地產開發完成情況月報
3 農村非農戶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月報
4 農戶投資情況季報

類型分類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按經濟類型可分為國有、集體、個體、聯營、股份制、外商、港澳台商等。

渠道分類

按照管理渠道,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分為基本建設、更新改造、房地產開發投資其他固定資產投資四個部分。
基本建設投資
基本建設指企業、事業、行政單位以擴大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為主要目的的新建、擴建工程及有關工作。其綜合範圍為總投資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下同)的基本建設項目。具體包括:
⑴列入中央和各級地方基本建設計畫的建設項目,以及雖未列入基本建設計中,但使用以前基建計畫內結轉投資(包括利用基建庫存設備材料)在繼續施工的建設項目;
⑵基本建設計畫內投資與更新改造計畫內投資結合安排的新建項目和新增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達到大中型項目標準的擴建項目,以及為改變生產力布局而進行的全廠性遷建項目
⑶國有單位既未列入基建計畫,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計畫的總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新建、擴建、恢復項目和為改變生產力布局而進行的全廠性遷建項目,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增建業務用房和行政單位增建生活福利設施的項目。
更新改造投資
更新改造指企業、事業單位對原有設施進行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以及相應配套的工程和有關工作(不包括大修理和維護工程)。其綜合範圍為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項目。具體包括:
⑴列入中央和各級地方更新改造計畫的投資單位(項目)和雖未列入更新改造計畫,但使用更新改造計畫內結轉的投資繼續施工的項目;
⑵更新改造計畫內投資與基本建設計畫內投資結合安排的對企、事業單位原有設施進行技術改造或更新的項目和增建主要生產車間、分廠等其新增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未達到大中型項目標準的項目,以及由於城市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需要而進行的遷建工程;
⑶國有企、事業單位既未列入基建計畫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計畫,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改建或更新改造性質的項目,以及由於城市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需要而進行的遷建工程。
房地產開發投資
指房地產開發公司、商品房建設公司及其他房地產開發法人單位和附屬於其他法人單位實際從事房地產開發或經營的活動單位統一開發的包括統代建、拆遷還建的住宅、廠房、倉庫、飯店、賓館、度假村、寫字樓、辦公樓等房屋建築物和配套的服務設施,土地開發工程(如道路、給水、排水、供電、供熱、通訊、平整場地等基礎設施工程)的投資;不包括單純的土地交易活動。
城市中的房地產開發城市中的房地產開發
其他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未列入基本建設、更新改造和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活動。具體包括:
國有單位按規定不納入基本建設計畫和更新改造計畫管理,計畫總投資(或實際需要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以下工程:
①用油田維護費和石油開發基金進行的油田維護和開發工程;
②煤炭、鐵礦、森工等採掘採伐業用維簡費進行的開拓延伸工程;
③交通部門用公路養路費對原有公路、橋樑進行改建的工程;
④商業部門用簡易建築費建造的倉庫工程。
城鎮集體固定資產投資:指所有隸屬城市、縣城和經國務院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建制的鎮領導的集體單位(鄉鎮企業局管理的除外)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計畫總投資(或實際需要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項目。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各種企、事業單位、個體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未列入基本建設計畫和更新改造計畫的項目。
城鎮和工礦區私人建房投資和農村個人投資是指:城鎮和工礦區私人建房包括市、縣城、鎮、工礦區所轄範圍內的全部私人建房,不論其房主是否系本地的常住戶口均應包括。農村個人投資包括農村個人建房及購置生產性固定資產的投資。

來源分類

根據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來源不同,分為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來源。
國家預算內資金
指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中由國家統籌安排的基本建設撥款和更新改造撥款,以及中央財政安排的專項撥款中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和基本建設撥款改貸款的資金等。
國內貸款
指報告期內企、事業單位向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各種國內借款。包括銀行利用自有資金及吸收的存款發放的貸款、上級主管部門撥入的國內貸款、國家專項貸款(包括煤代油貸款、勞改煤礦專項貸款等)、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貸款、國內儲備貸款、周轉貸款等。
利用外資
指報告期內收到的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國外資金,包括統借統還、自借自還的國外貸款,中外合資項目中的外資,以及對外發行債券和股票等。國家統借統還的外資指由中國政府出面同外國政府、團體或金融組織簽訂貸款協定、並負責償還本息的國外貸款。
自籌資金
指建設單位報告期內收到的,用於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上級主管部門、地方和企、事業單位自籌資金。
其他資金來源
指報告期內收到的除以上各種撥款、固定資產投資按國民經濟行業分建設項目歸哪個行業,按其建成投產後的主要產品或主要用途及社會經濟活動性質來確定。基本建設按建設項目劃分國民經濟行業,更新改造、國有單位其他固定資產投資及城鎮集體投資根據整個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行業來劃分。一般情況下,一個建設項目或一個企業、事業單位只能屬於一種國民經濟行業。為了更準確地反映國民經濟各行業之間的比例關係,聯合企業(總廠)所屬分廠屬於不同行業的,原則上按分廠劃分行業。

構成分類

固定資產投資活動按其工作內容和實現方式分為建築安裝工程,設備、工具、器具購置,其他費用三個部分。
建築安裝工程:
指各種房屋、建築物的建造工程和各種設備、裝置的安裝工程。包括各種房屋建造工程,各種用途設備基礎和各種工業窯爐的砌築工程;為施工而進行的各種準備工作和臨時工程以及完工後的清理工作等;鐵路、道路的鋪設,礦井的開鑿及石油管道的架設等;水利工程;防空地下建築等特殊工程;以及各種機械設備的安裝工程;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設備進行的試運工作。在安裝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
設備、工具、器具購置:
指購置或自製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工具、器具的價值,固定資產的標準按財務部門規定。新建單位、擴建單位的新建車間按照設計和計畫要求購置或自製的全部設備、工具、器具,不論是否達到固定資產標準均計入“設備、工具、器具購置”中。
其他費用:
指在固定資產建造和購置過程中發生的,除建築安裝工程和設備、工具、器具購置以外的各種應攤入固定資產的費用。

性質分類

建設項目的性質一般分為新建、擴建、改建、遷建、恢復。基本建設按建設項目劃分建設性質,更新改造、國有單位其他固定資產投資及城鎮集體投資等按整個企業、事業單位的建設情況確定建設性質,房地產開發單位、農村投資、城鎮工礦區私人建房等投資不劃分建設性質。
新建:
一般是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新開始建設的單位。有的單位原有的基礎很小,經過建設後其新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
擴建:
一般是指為擴大原有產品的生產能力,在廠內或其他地點增建主要生產車間(或主要工程)、獨立的生產線或分廠的企業;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在原單位增建業務用房(如學校增建教學用房、醫院增建門診部或病床用房、行政機關增建辦公樓等)也作為擴建。
改建:
一般是指現有企業、事業單位為了技術進步,提高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促進產品升級換代,降低消耗和成本,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勞保全全等,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進行技術改造或更新(包括相應配套的輔助性生產、生活福利設施)。有的企業為充分發揮現有生產能力,進行填平補齊而增建不增加本單位主要產品生產能力的車間等,也屬於改建。

項目劃分

基本建設劃分大中小型項目原則上應按照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初步設計所確定的總規模或總投資劃分,沒有正式批准設計任務書或初步設計的,按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畫中所列的總規模或總投資劃分。上述兩條均不具備的,按計畫施工工程的建設總規模或總投資劃分。生產單一產品的工業項目,按產品的設計能力劃分;生產多種產品的工業項目,按其主要產品的設計能力劃分。品種繁多,難以按生產能力劃分的,按全部計畫投資額劃分。劃分標準以國家頒發的《大中小型建設項目劃分標準》為依據。國家曾在1953年、1962年、1972年、1977年和1979年先後五次修訂《大中小型建設項目劃分標準》,因此各歷史時期的大中型項目數不完全可比。

相關名詞

01 施工項目報告期內曾進行建築或安裝工程施工活動的建設項目,包括報告期內新開工項目、報告期以前開工跨入報告期繼續施工的項目以及報告期施過工並在報告期內全部建成投產或停緩建的項目。
02 全部建成投產項目工業項目是指設計檔案規定形成生產能力的主體工程及其相應配套的輔助設施全部建成,經負荷試運轉,證明具備生產設計規定合格產品的條件,並經過驗收鑑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與生產性工程配套的生活福利設施可以滿足正常生產的需要,正式移交生產的建設項目。非工業項目是指設計檔案規定的主體工程和相應的配套工程全部建成,能夠發揮設計規定的全部效益,經驗收鑑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正式移交使用的建設項目。
03 新增生產能力指通過固定資產投資活動而增加的設計能力或工程效益,它是用實物形態表示的固定資產投資的成果。新增生產能力的計算,是以能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單項工程(或項目)為對象。當單項工程(或項目)建成,經有關部門鑑定合格,正式移交投入生產,即可計算新增生產能力。新增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03.1 以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建成後的年產能力表示,如煤炭開採、石油開採等。
03.2 以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建成後處理原料的能力表示,如選礦工程的年處理礦石能力、洗煤廠年洗原煤能力等。
03.3 以新增的主要設備數量或容量表示,如棉紡錠錠數、發電機組容量等。
03.4 以建築物容積、容量、面積或長度表示,如水庫容量、鐵路公路里程等。
新增生產能力的數量一般按設計能力計算。設計能力是指設計檔案中規定的在正常情況下能夠達到的生產能力,而不論投產後的實際產量如何。以設備數量、建築物容積、面積、長度等表示的新增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則按建成的實際數量計算。
04 房屋建築面積指從房屋外牆線算起的各層平面面積的總和,包括可供使用的有效面積和房屋結構(如柱、牆)占用的面積。多層建築按各層(包括地下室)面積總和計算。
05 住宅建築面積指施工和竣工房屋建築面積中供居住用的施工和竣工房屋建築面積。
06 施工面積指報告期內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築面積。包括本期新開工的面積、上期跨入本期繼續施工的房屋面積、上期停緩建在本期恢復施工的房屋面積、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及本期施工後又停緩建的房屋面積。
07 竣工面積指在報告期內房屋建築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達到住人和使用條件,經驗收鑑定合格,正式移交使用單位的建築面積。
08 房屋建築面積竣工率指一定時期內房屋竣工面積占同期房屋施工面積的比率。它是從房屋建築施工速度的角度反映投資效果和建築業經濟效益的指標。
09 新增固定資產指通過投資活動所形成的新的固定資產價值,包括已經建成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工程價值和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工具、器具的價值及有關應攤入的費用。它是以價值形式表示的固定資產投資成果的綜合性指標,可以綜合反映不同時期、不同部門、不同地區的固定資產投資成果。
10 建設項目投產率指一定時期內全部建成投入生產項目個數與同期正式施工項目個數的比率。它是從項目建設速度的角度反映投資效果的指標。
11 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率指一定時期新增固定資產與同期完成投資額的比率。它是反映各個時期固定資產動用速度,衡量建設過程中投資效果的一個綜合性指標。

管理程式

以上特點決定了固定資產投資具有相當大的風險,一旦決策失誤,就會嚴重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甚至會使企業走向破產。因此,固定資產投資不能在缺乏調查研究的情況下輕率拍板,而必須按特定的程式,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可行性分析,以保證決策的正確有效。固定資產投資決策的程式一般包括如下幾個步驟。
投資項目的提出
企業的各級領導者都可提出新的投資項目。
投資項目的評價
投資項目的評價主要涉及如下幾項工作:一是把提出的投資項目進行分類,為分析評價做好準備;二是計算有關項目的預計收入和成本,預測投資項目的現金流量;三是運用各種投資評價指標,把各項投資按可行性的順序進行排隊;四是寫出評價報告,請上級批准。
投資項目的決策
投資項目評價後,企業領導者要作最後決策。最後決策一般可分成以下三種:
⑴接受這個項目,可以進行投資;
⑵拒絕這個項目,不能進行投資;
⑶發還給項目的提出部門,重新調查後,再做處理。
投資項目的執行
決定對某項目進行投資後,要積極籌措資金,實施投資。在投資項目的執行過程中,要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施工成本進行控制,以便使投資按預算規定保質如期完成。
投資項目的再評價
投資項目的執行過程中,應注意原來作出的決策是否合理、正確。

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的構成
長期投資決策中所說的現金流量是指與長期投資決策有關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數量。它是評價投資方案是否可行時必須事先計算的一個基礎性指標。
初始現金流量是指開始投資時發生的現金流量,一般包括如下的幾個部分:
1、固定資產上的投資。包括固定資產的購入或建造成本、運輸成本和安裝成本等。
2、流動資產上的投資。包括對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現金等流動資產的投資。
3、其他投資費用。指與長期投資有關的職工培訓費、談判費、註冊費用等。
4、原有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這主要是指固定資產更新時原有固定資產的變賣所得的現金收入。
營業現金流量是指投資項目投入使用後,在其壽命周期內由於生產經營所帶來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數量。這種現金流量一般按年度進行計算。這裡現金流入一般是指營業現金收入,現金流出是指營業現金支出和交納的稅金。如果一個投資項目的每年銷售收入等於營業現金收入,付現成本(指不包括折舊的成本)等於營業現金支出,那么,年營業現金淨流量可用下列公式計算:
每年淨現金流量(NCF)=每年營業收入-付現成本-所得稅
或 每年淨現金流量(NCF)=淨利+折舊
終結現金流量是指投資項目完結時所發生的現金流量,主要包括:
1、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或變價收入;
2、原來墊支在各種流動資產上的資金的收回;
3、停止使用的土地的變價收入等。
現金流量的計算
為了正確地評價投資項目的優劣,必須正確地計算現金流量。
在現金流量的計算中,為了簡化計算,一般都假定各年投資在年初一次進行,各年營業現金流量看作是各年年末一次發生,把終結現金流量看作是最後一年末發生。
計算現金流量的基本原則:只有增量現金流量才是與項目相關的現金流量
具體需要注意的問題:
相關成本是指與特定決策有關的、在分析評價時必須加以考慮的成本。例如,差額成本、未來成本重置成本機會成本等屬於相關成本。
⑵不要忽視機會成本
在投資方案的選擇中,如果選擇了一個投資方案,則必須放棄投資於其他途徑的機會。其他投資機會可能取得的收益是實行本方案的一種代價,被稱為這項投資方案的機會成本。
機會成本不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成本”,它不是一種支出或費用,而是失去的收益。機會成本總是針對具體方案的,離開被放棄的方案就無從計量確定。
⑶要考慮投資方案對公司其他部門的影響
⑷對淨營運資金的影響
所謂淨營運資金的需要,指增加的流動資產與增加的流動負債之間的差額。
現金流量使用原因
投資決策之所以要以按收付實現制計算的現金流量作為評價項目經濟效益的基礎,主要有以下兩方面原因:
一採用現金流量有利於科學地考慮時間價值因素。
科學的投資決策必須認真考慮資金的時 間價值,這就要求在決策時一定要弄清每筆預期收入款項和支出款項的具體時間。而利潤的計算,並不考慮資金收付的時間,它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要在投資決策中考慮時間價值的因素,就不能利用利潤來衡量項目的優劣,而必須採用現金流量。
二採用現金流量才能使投資決策更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在長期投資決策中,套用現金流量能科學、客觀地評價投資方案的優劣,而利潤則明顯地存在不科學、不客觀的成分。這是因為:
⑴淨利潤的計算比現金流量的計算有更大的主觀隨意性;
⑵利潤反映的是某一會計期間“應計”的現金流量,而不是實際的現金流量。

投資項目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定義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就是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經濟活動的項目,即固定資產再生產活動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是社會固定資產再生產的主要手段。社會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包括固定資產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擴建、新建等項目。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分類
固定資產投資涉及的範圍廣泛,各部門、各行業、各地區每年都要有一定數量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本身也具有過程不同等差別,為了統計和管理上的方便,人們從多個角度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分類。
(一)按建設性質一般分類
1.按行業分類:能源項目、交通項目、原材料工業項目、裝備工業項目、農業項目、林業項目、水利項目、生態和環境保護項目、商業和服務業項目、科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項目以及房地產開發項目等。
2.按投資主體分類:政府投資項目(又分為中央項目、地方項目)、企事業單位投資項目(含外商投資項目、合資項目、民營企業投資項目、社會團體投資項目)、個人投資項目。
3.按項目建設性質分類: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
4.按項目建設階段分類:籌建項目、開工項目、在建項目、建成投產項目、收尾工程項目。
(二)按建設項目的市場性能分類
1.公益性建設項目,主要指為社會提供服務的建設項目,包括國防、科學研究、教育、文化設施、醫療衛生、體育運動、生態和環境保護等建設項目。
2.基礎性建設項目,主要指具有自然壟斷性、建設周期長、投資規模大、投資回收期長、收益低的基礎設施和部分基礎工業建設項目,如能源項目、交通項目、水利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等。
3.競爭性建設項目(又稱經營性項目),主要指投資收益好、對市場反應靈敏,具有市場競爭能力的建設項目,如加工工業項目、商業及服務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等。
(三)按政府管理許可權分類
劃分為實行審批制、核准制備案制項目。

歷年數據

2015年1月—11月,發改委共審批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248個,總投資20007億元。
2017年1月20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16年多項巨觀經濟數據。數據顯示,全年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596501億元,比上年名義增長8.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8%),增速比前三季度回落0.1個百分點。其中,國有控股投資213096億元,增長18.7%;民間投資365219億元,增長3.2%,比前三季度加快0.7個百分點,占全部投資的比重為61.2%。
2018年1至8月份,中國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5.3%,在建投資規模超過1萬億元,第一產業投資1至7月份同比增長13.7%,交通固定資產投資1至7月份完成1.6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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