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文化

喪葬文化

喪葬文化,是與死亡相關的人類創造的社群活動中多種特質文化的複合體,其涵蓋內容涉及實物、信仰、心理、倫理、道德、藝術,由此而延伸展開形成了諸如臨終關懷、遺囑文化、死亡教育、死亡觀念、殯儀習俗、喪儀文化、葬文化、祭祀文化、葬儀經濟、殯葬科技以及其它有關活動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喪葬文化
  • 外文名:bin zang wen hua
  • 主要涵蓋內容:實物、信仰、心理、倫理、道德
  • 主要形成活動:臨終關懷、遺囑文化、死亡教育等
  • 文化主要講究:壽終正寢
  • 擇日兩個條件:墳山的坐向,死者的出生年月
  • 主要儀式:停屍,報喪,弔唁,入殮
  • 主要葬方式俗:土葬,火葬,天葬
儀式,停屍,報喪,弔唁,入斂,喪服,哭喪,下葬,做七,招魂送魂,下葬擇日,葬俗方式,

儀式

停屍

中國的傳統喪葬文化非常講究壽終正寢的。在病人生命垂危時,親屬要給他穿戴好內外新衣;否則,就是“光著身子走了",親屬會感到十分地遺憾和內疚。病人在咽下最後一口氣前,親屬們要把他移到正屋明間的靈床上,守護他度過生命的最後時刻,這叫做"挺喪"。
停屍儀式圖片停屍儀式圖片
在彌留時刻,死者須穿上壽衣。在北方漢族的習俗里,貼身穿白色的襯衣襯褲,再穿黑色的棉衣棉褲,最外面套上一件黑色的長袍。整套服裝不能夠有扣子,而且要全部用帶子繫緊,這樣做是表示"帶子",就是後繼有人的意思。在死者的頭上要戴上一頂挽邊的黑色帽,帽頂上縫一個用紅布做成的疙瘩,用來驅除煞氣,人們認為這樣做對子孫是吉祥的。如果死者是男性的話,腳上要穿黑色的布鞋,而如果是女性的話要穿藍色的布鞋。壽衣一定要是是傳統的式樣,哪怕改朝換代、時過境遷,平時再也不穿民族的傳統服飾了,等到臨死的那一天,也還得要恢復原來的裝束。因為按照傳統的觀念,人死之後就要去見遠古的老祖宗,如果老祖宗認不出自己的子孫,不讓他認祖歸宗。
在病人臨終之前,家屬必須要給他沐浴更衣。這實際上是給死者進行的第一次化妝整容。但是這樣的的沐浴更衣,已經遠遠超出了服裝本身的物質形式。比如:佤族在為去世的老人穿壽衣的時候,除了穿上死者平時所穿的衣服之外,還要在外面套上一件反過來穿的新衣服。他們這樣做是因為在民族傳統的觀念里,不能把死者平日所穿的舊衣服脫掉,這樣方便死者的靈魂回來認識自己的身體;而他們把後來加上去的新衣服反過來穿,是為了讓死者知道自己已經死了。衣服的正面和反面,和穿衣的單數和雙數一樣,是人們在生與死、陰與陽交接的人生"換屆"中,舉行的最後一次換裝儀式。這種被稱為"反飾"的習俗,是為了改變死者壽衣的穿著式樣,使他的靈魂沒有辦法停留在陽間。同時也有通過反正顛倒來暗喻陰陽兩界的意思,因為在人們的觀念里,陰陽兩界的人對事物的看法也是完全顛倒過來的。壽衣已經成為人們的靈魂觀念中靈魂的一個代碼了。
親屬給死者沐浴,一方面寄託了生者對死去的人的深深的孝敬之情,一方面也有和"壽衣"一樣的象徵意義。清洗屍體所用的水一般都是買來的,俗稱為"買水"。它本身是一個可以單獨存在的儀式,就是把"陽水"變成"陰水"的一個轉換儀式。買水用的錢主要是陰錢:燒香、化紙、即紙錢。這種錢只有在陰間才有價值,只能由靈魂享用,而在人間的話只是廢紙一疊。"買水"為死人沐浴的目的除了在於"用水洗去死者生前的罪惡,消除死者在生前所犯下的罪孽"外,主要是要讓死者的靈魂知道,這不是在給活人沐浴,而是要讓死者乾乾淨淨地到達陰間,被祖先所收容。
在對死者進行沐浴更衣之後,親屬要馬上把屍體移到靈床上。同時還要採取一些儀式,把死者的靈魂也引到靈床上去。山東臨沂一帶的習俗,是用一塊白布從樑上搭過來,再用一隻白公雞在病床上拖幾下,順著白布從樑上遞到外間屋,在死者身邊走上一圈,然後把公雞殺死,這叫做"引魂"。
在江南的一些地方,如果死者生前做過屠夫,那么他臨死之前,家裡人要用一塊大紅布,把他的手包起來,偽裝成被斬斷的樣子,據說這樣做就可以避免在陰間被他宰殺的牲畜咬他的手。同時,家裡人還要在死者的嘴裡放上一枚銅錢,這叫做"含口錢"。在江浙一帶的農村,還流行給死人燒紙錠、錫箔之類的信物,就是"燒落地紙"。
按照舊時的規矩,在沐浴更衣的儀式結束之後,還要舉行飯含儀式。飯含是指在死者的口中放入米貝、玉貝和米飯之類的東西。這是為了不讓死者張著空嘴、餓著肚子到陰間去受罪,而成為餓死鬼。

報喪

停柩一段時間之後,諸事準備就緒,就要選日子報喪。報喪可以說是人死後的第一種儀式了。報喪儀式早在周代的時候就已經形成了。它用發信號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訊息告訴親友和村人,即使已經知道訊息的親友家,也要照例過去報喪。
報喪儀式報喪儀式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報喪方式。在廣西一帶的地區,按照舊規矩,響三次火炮就表示報喪,這叫做"報喪炮",然後派人告訴給親友。也有的地區在死了人的家中要拿白紙紮成旗幟立在門前作為報喪的信號。還有的地方,報喪的人到親友家門不能逕自入內,必須要等在門口喊屋裡的人,等到他們拿一鏟子火灰撒在門外之後,才可以進門報喪。這樣做是為了辟邪。也有地方報喪俗規非常嚴格,喪家如果死的是男人,必須由房族侄子到親戚家報喪,死的如果是女人,必須由兒子、女兒給外婆家報喪。報喪的孝男孝女必須頭上裹白布、戴斗笠,手上拿一條白布巾,跪在娘家或外婆家人的面前哭報喪事。哭報完之後馬上回家。當外婆家裡派人來奔喪,走到村頭的時候,孝男孝女必須跪在村邊路口哭迎,哭著述說喪親的悲痛,哭謝奔喪親人的一路辛勞,並且給每人遞上一條白布,叫做"孝布"。在東北一帶,是用在門外懸掛紙條來報喪的。紙條數是以死者年齡的不同來確定的,一歲一條,另外加上兩條,表示天和地。並且他們用死者性別的不同來決定懸掛紙條的位置,死者是男性則懸掛在門的左面,死者女性則懸掛在門的右面,人們一看到門口的紙條就知道這家死了人,死者的壽數,是男是女,就一目了然了。舊時有些廣東地區的人常常罵那些行色匆匆趕路的人是"報死",因為根據當地的報喪的習俗,報喪的人必須來去急速,不進人家的大門,只能在門外高聲地喊叫,報過喪之後,討一口水漱口,來驅除不詳,然後就馬上回去。在江浙一帶,報喪習俗是用傘來暗示的。報喪的人帶著一把傘去,把傘頭朝上柄朝下,放在門外,來表示凶信。主人便要請報喪的人吃點心。然後,問清楚入殮的日期。最後,把報喪人用過的碗扔到門外,來表示驅邪避禍。在外地的親人如果收到一封"焦頭信"(信封的一角被燒焦),就可以知道這是報喪信。在浙江一些地方,死者的家屬身穿孝服,準備好菜餚酒飯等在門外,燒一些銀錠、草鞋等,這叫做"送無常"。"無常",就是民間傳說的勾魂的鬼。說是"無常"吃了菜餚酒飯,拿了銀錠花費,又有草鞋可穿,就不會來打擾死者了。
舊時北京的喪葬訃文是比較嚴格的。人死了以後,親屬就要把訊息告訴給親友。報喪用的訃聞,一般只寫亡人生前的官銜、品級,不寫亡人的履歷和生平事跡。比如"不孝某某等罪孽深重,不自殞滅,禍延顯考,某大夫,其府君,痛於某年月日時終正寢,距生於某年月日時,享壽若干歲,不孝某某侍在側,親視含殮,遵禮成服,謹擇於某年月日安葬,叩在鄉、學、世、寅、戚、誼、衰此訃聞。某日接三,某日唪經。"最後要在訃告結尾寫上"孤子某某泣血稽顙"之類的文字。
中國少數民族的報喪習俗更是別具特色。比如,雲南一帶的怒族用吹"竹號"來報喪。竹號的數目根據死者的年齡、身份不同而有所不同。未婚的青年只吹一個,有兒有女的吹兩個,頭人吹三個,巫師吹四個。在中甸、維西一帶,不少民族用吹牛角來報喪,也有一些地區的少數民族吹海螺。景頗族、拉祜族、黎族、滇南瑤族等少數民族用放槍來報喪,如果死者是女性的話則敲鑼。在景頗族中放槍的數目還有嚴格的規定,死者是男性的話放偶數,死者是女性的話鳴奇數。有關學者認為前兩種可能是屬於早期的報喪形式,而後兩種則是屬於後期的現象。在貴州省、北盤江流域一帶的少數民族的報喪更具有特色。他們的報喪儀式是喪家請來鄰寨的青年,兩人一組,手裡拄著拐棍,到所有的親友家去報喪。當人們見到這樣的人進寨,就知道是報喪的人了。
在漢族的觀念里,報喪不僅是一種形式上的禮儀,更是一種和親屬家人一起分擔悲痛的做法。

弔唁

在"做七"的同時要進行弔唁儀式。唁是指親友接到訃告後來弔喪,並慰問死者家屬,死者家屬要哭屍於室,對前來弔唁的人跪拜答謝並迎送如禮。一般弔唁者都攜帶贈送死者的衣被,並在上面用別針掛上用毛筆書寫的"某某致"字樣的紙條。
弔唁儀式弔唁儀式
首先要布置靈堂。靈前安放一張桌子,懸掛白桌衣,桌上擺著供品、香爐、蠟台和長明燈等。在沒有收殮之前,這盞長明燈不管白天晚上都要有人看守,不能讓它熄滅。據說,這盞燈就是死者的靈魂。屍體和靈柩都忌諱停放在光天化日之下。據說,怕受所謂"日晶月華",更怕沖犯上天過往的神靈。因此只要是舉行簡單的祭奠儀式,就必須要搭靈棚。
搭靈棚規模的大小,主要看喪居院落的格局。如果只搭一屋院子的棚,叫做"平棚起尖子",也叫"一殿",就像古典殿堂一樣,上邊起一條脊。如果喪居有兩層院子,就可以搭一座大棚,將這兩個院子都罩上,靈堂院子的棚頂高些,前院棚頂略低,使兩個頂子渾然一體,後高前低,叫做"一殿一卷",即後院高頂為"殿", 前院低頂為"卷"。所謂"殿",就是殿堂的意思;所謂"卷",即棚頂全是活席,可以捲起來的意思。這種棚歷來都用數層席箔里外包嚴,不見杉槁,不但美觀,且不漏水。從外觀上看,宏偉壯麗,猶如宮殿,使人望之,哀戚之情就油然而生。
除了主棚外,還必須有許多用途不等,名稱不同的棚,規模大小不一。由於在這期間,弔唁的親友多,而且時間都比較集中,上祭恐怕發生擁擠,甚至排不上號。所以在其他院落就要搭一座或數座祭棚,凡遠親、朋友來弔唁的,就被知賓引到這種棚里上祭。還有的棚是用來擺官座,讓來賓們休息、喝茶、用飯的。
接下來就要舉行開弔儀式。這是最講究排場的一個儀式。
在浙江一帶,喪家要在大門口設定一口"報喪鼓"。弔唁的人一進門就擊鼓二下,親屬聽見鼓聲就嚎哭迎接。來弔唁的人向死者遺像行禮哀悼,然後垂淚痛哭。有的地方就只在靈案上放一個銅磬,由一個人專門負責敲擊,隔一會而敲一記,說是銅磬響一聲,黃泉路上就光亮一閃,靈魂可借著照明前行,但又不可以連連敲,不然死者亡魂就會匆匆踉蹌。靈堂上女眷們悲泣哭聲,洋溢著整個靈堂。孝子孝媳至始至終都披麻戴孝跪在靈案邊陪祭。來弔唁者都要在哀樂聲中向死者跪拜。俗稱"先死為大",故除了長輩不下跪,即使平輩也得跪拜。有的地方把弔唁稱為"拜祭",一般親友所送祭禮是香、燭、鞭炮、紙錢、利布,而女婿家和娘家親屬除了香、紙外,必須備豬頭、鵝為祭禮,當送祭禮前來弔唁的人到來時,有些還哭唱出來生前與死者的友好關係,囑咐亡魂應保佑他如何等等。煮熟的豬頭、鵝兩樣為一幅,到時一副供奉靈前,然後從上輩到小輩按順序拜祭。死者的子孫全體跪於靈前,拜吊痛哭。而寧波一帶的弔唁禮儀則別具一格,而且祭品也別有一番風趣。靈前擺上由火腿製成的琵琶琴,用熟豬頭作頭,熟豬肺和豬肝作身,製成的姜太公,飾著彩帶的白鯗,用熟豬肚製成的白象,煮熟的雞製作成的鳳凰,悲悲切切的靈案上如一台小小的食品工藝博覽,是家眷對亡靈的一番心意和良好的祝願。弔唁開始,爆仗齊鳴,禮儀程式非常有講究,弔祭的人都穿著素服,以親疏尊卑為順序,一家一堂,本家先祭,外客後祭,一律跪拜行禮,長者在前,晚輩在後,專門設一贊禮生手持焚香一束,立在東面。另外設一個贊禮生立在西面。最後,要燃放爆竹,以標誌祭拜禮儀的結束。
自改革開放以來,弔唁儀式已經大大簡化了,主要是遺體告別和開追悼會。前來弔唁的人身著素裝,佩戴白花和黑紗,在悠戚的哀樂聲中,一一向遺體鞠躬致哀,而後在繞遺體一周瞻仰遺容。弔唁的人可以向死者的主要親屬說些簡短的勸慰的話,如"請多保重"、"望您節哀"、"要注意身體"等,勸慰喪家節哀順變,保重身體。

入斂

弔唁舉行完畢之後,就要對死者進行入殮儀式。
入斂儀式入斂儀式
入殮有"大斂"和"小斂"之分。小斂是指為死者穿衣服。根據史籍的記載,古代小斂是在死亡的第二天早晨的臥室門裡。那個時候,先把小斂衣陳列在房裡,然後鋪設好斂床,接著舉行著裝儀式。主人和主婦都要把頭上的飾物卸下來,把頭髮盤束在頭上,男子要露臂,大家都要不停地號哭,以示悲痛至極。主持儀式的人開始為死者穿衣,先在床上鋪席,再鋪絞,它們的質地,要據死者的身份而定。無論貴賤尊卑,死者都應該穿上十九套新衣。穿好以後,親屬用被子把屍體裹上,然後用絞帶捆緊。在這以後,再把布囊(稱"冒",分為上下兩截)套在屍體上,然後蓋上被子,覆蓋好屍體。
在民間的習俗里,入殮的衣服和被子忌諱用緞子,因為"緞子"諧音"斷子",惟恐因為這個原因遭到斷子絕孫的惡報。人們的做法一般用綢子,"綢子"諧音是"稠子",可以福佑後代多子多孫。殮衣又忌諱用皮毛製作。獸皮,雖然是難得的貴物,但是對於已經死去的人沒有益處,留下來對生者倒還可以有用。還有一種說法是,用獸皮做被子的話,死者來世會轉生為獸類的。另外一種說法是從"全屍"考慮的,說是恐怕人屍與獸革混雜一處而不能辨別。殮衣還不能用帶"洋"字的布料,殮衣是給去世的人穿的,帶洋字的布料會使殮衣帶有"陽"的意思,對於在陰間的死者不好。
殮衣穿好後,有些地方要還要舉行開光明和抿目等的活動。替死者穿好衣服後,"又拿一碗溫和水,用一塊新棉花,蘸這水,將亡人的眼睛擦洗擦洗,叫做開光,這也是孝子親手作的事。說是死人若不開光,下輩子必是瞎子。在泉州一帶的地方,喪家要把家裡的雞狗之類的動物捆綁起來。因為民間以為貓或其他動物靠近屍體,會詐屍。屍體會跳起來,死死抱住活人或其它東西不放。這些傳說,實屬迷信,無非是要利用這一禁忌,提醒孝眷謹慎看守屍體、靈柩、精心盡孝,不得輕待死去的人。
"大殮"是指收屍人棺,漢族民間俗稱為"歸大屋"。這就意味著死者與世隔絕,與親人最後一別,所以舉行大殮儀式非常隆重。
收屍盛殮的棺材,是以松柏製作的,忌諱用柳木。松柏象徵長壽。柳樹不結籽,或以為導致絕嗣。有的地方用柏木做棺材要摻一些杉木,據說完全用柏木做的棺材會遭天打(觸雷電)。壽木做好後,擱在那裡不能移動,俗說隨便移動,對本人不利。棺材外面一般漆成朱紅色,寫上金字。也有畫上花鳥人物的。
大斂的時間是在小斂的第二天,就是人死後的第三天舉行,以等待他生還過來。按照民間習俗,要在棺底鋪上一層穀草,然後在鋪一層黃紙,意思是死者的靈魂能夠高高地升入天堂。而七星板則是求壽之意。在七星板上鋪黃綾子繡花的棉褥子,俗叫鋪金,褥子上繡海上江牙、八仙過海等圖案,意思是超度死者的靈魂升天成仙。而清末北京喪家流行用的陀羅經被、如意壽枕等物,都寄託了這種意思。
當主人"奉屍斂於棺"的時候,是最能表現也最需要抒發子女們的孝心的時候,是親人孝思形式化的最佳場合。所以,家人們都要捶胸頓足嚎啕大哭。
在合上棺材之前還要往棺內放些葬物。民間的講究是讓死者左手執金,右手握銀。多是讓亡人左手拿一個一兩重的小金元寶;右手拿一個一兩重的小銀元寶或銀子;而窮人就只好放些銅錢,或當時社會上通用的硬幣,如大銅子、小鋼板之類。最不濟也得給亡人手裡放一塊手絹。所以,歷代的陵墓都有過盜掘的現象。尤其是帝王陵墓,隨葬品大都是希世珍品,更引來無數覬覦者。
為了保證亡人能夠落個屍首完整,據說,凡是亡人生前從身上脫落下來的東西,都應殮入棺內。比如老年時,脫落的牙齒,以及小殮沐浴時所剪下來的指甲。這時,家屬必須把它們放入棺內。還有,過去有太監因為"淨身"而割下來的生殖器,也要在這時候放入棺內,說是"來生要脫生個整身子"。
屍體、殉葬物放妥後,接著要釘棺蓋,民間稱為"鎮釘"。鎮釘一般要用七根釘子,俗稱"子孫釘",據說這樣能夠使後代子孫興旺發達。
入殮後,雨打棺。否則,以為後代子孫會遭貧寒。入殮前後,停棺在堂,直至出殯。

喪服

在所有的這些喪葬習俗中,喪家必須穿戴喪服。
喪服儀式喪服儀式
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每個家族成員根據自己與死者的血緣關係,和當時社會所公認的形式來穿孝、戴孝,稱為"遵禮成服"。
兩千年來,漢族的孝服雖然有穿承和變異,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製,基本上分為五等,即:斬榱、齊榱、大功、小功、緦麻。
第一等叫"斬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種。"榱"是指喪服中披於胸前的上衣,下衣則叫做裳。斬榱上衣下裳都用最粗的生麻布製成的,左右衣旁和下邊下縫,使斷處外露,以表示未經修飾,所以叫做斬榱。對"榱"的解釋,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榱。
次等孝服叫做"齊榱",是用本色粗生麻布製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擺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榱"的禮制。孫子孝帽子上釘紅棉球,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余者類推。孫子媳婦帶三花包頭,插一小紅福字。未出嫁、且未梳頭的孫女用長孝帶子在頭上圍一寬榱,結於頭後,余頭下垂脊背,頭上亦插一小紅福字。孫子、孫女的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一塊,有的剪成蝙蝠、有的剪成其它圖案。按亡人性別,男左女右。謂之"釘紅兒"。 重孫子孝帽子上釘粉紅棉球,亦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余者類推。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兩塊,亦男左女右。謂之"釘雙補丁兒"。元孫肩上釘三個"釘丁兒"。
“大功"是輕於"齊榱"的喪服,是用熟麻布製作的,質料比"齊榱"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小功"是輕於"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
最輕的孝服是"緦麻",是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而在日常所見的大多是用漂白的布做成。稱為"漂孝"。凡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可見傳統禮儀是根據喪服的質料和穿喪服的時間長短,來體現血緣關係的尊與卑、親與疏的差異的。
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殯葬時也要披麻;如果在他鄉,那就"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帶縛髻。
到了近現代的時候,中國的喪葬習俗受到西方的影響,喪服有了很大改變。通常是在告別死者、悼念亡魂時,左胸別一朵小黃花,左臂圍一塊黑紗。有些婦女死了親人在髮際插一朵白絨花。這些象徵的誌哀方式,比起古代喪服,要大大簡化了。
屍體收斂之後就要把靈柩送到埋葬的地方下葬,叫做出喪,又叫"出殯",俗稱為"送葬"。停屍祭祀活動後就可以出喪安葬。在許多民族中對出喪日期都要慎重選擇。
出喪擇日儀式出喪擇日儀式
按照迷信的說法,人在剛日死,應選在柔日下葬;柔日死,應選在剛日下葬,剛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否則,不吉。按照迷信的講究,凡下奇月死者,應在偶月下葬;偶月死者,應在奇月下葬。奇月、偶月也要配合好才行。否則,不吉。若不能及時葬埋,可先柩起來。在河南一帶,還有埋葬忌月的習俗,並且與姓氏有關。據說,張、王、李、趙四姓人,禁忌六、臘月動土葬埋。其餘姓氏,三、九月禁忌動土葬埋。若忌月有喪事者,要排至三七、五七殮葬,必得避開忌月才行。如特殊情況需及時出殯者,也只能先用青磚柩之,不得入土葬埋。台灣以及南方一些地區,俗忌七月出葬。因民間傳說,七月為鬼月,七月十五日為鬼節,該月陰間得鬼魂要到人世上來討食。為避鬼煞,故忌此月殯葬。
舊時,民間還廣泛流傳著忌"重喪"得習俗。浙江一帶俗說"重喪"是指死者出生的年月日,與死者死時的時辰有乾支重字。俗稱"月不清"。遇上這類情況,要舉行特殊的喪儀,往往是在三、五更蓋棺,抬至郊外。喪家不穿麻,不能哭,要等七日後,才呼號奔告親朋,然後再補喪禮。但是,在台灣一帶,"重喪"卻是指某種葬埋忌日而言。俗說在某日葬埋便會犯重喪,亦即喪家還會再死人。當地的重喪日為:一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十二月己日,依次類推。如果因為特殊事情不得不於重喪日安葬時,要採取一些儀式。符咒字,一般是正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書"六庚天刑"; 二月書"六卒天庭";四月書"六壬天牢"; 七月書"六甲天福";八月書"六乙天德"等。不過,每月書寫字樣的規定都不怎么嚴格,也有相互串寫的現象。但大體上就是這類字類推而已。
少數民族在殯葬擇日的信仰方面與漢族有相通的地方。東北地區的朝鮮族、赫哲族、滿族均選擇單日出殯,而不能在雙日出殯,據說,雙日出殯意味著要死兩個人。"勒墨人"忌在寅日、辰日出喪,也不能在死者的屬命之日出喪,否則不吉利。雲南一帶的景頗族認為選擇出喪日期以十二屬相中會進洞的動物之屬相最為吉利,不如屬龍、蛇、鼠三天都是好日子,其餘天日忌出殯。貴州一帶的侗族最忌"沖日"出喪。台江縣巫腳鄉苗族出喪最忌"犯雙日"。廣西一些民族地區則忌諱犯"重喪"日期出喪。白族若犯重喪,須在中堂掛一匹紅綢,或在棺木上倒吊一隻雞,將其致死,在用筍葉做一口小棺,把裝著死雞的小棺從門坎小挖的小洞中送出,然後埋在路上,以此破之。而西藏米林縣的#巴族,出喪的日期要由巫師行殺雞看卦儀式來定,以雞肝上紋路的走向顯示吉凶。另外,在一些接近漢族的民族地區也有由"陰陽先生"的占卦儀式決定日期的。
還有一些民族和地區不但擇日,還擇時。彝族人家中有人去世,一般在家停屍很短,多是上午死,下午葬;下午死,晨葬。但忌諱正午出殯。俗以為正午出殯會招致災異,不吉。雲南一帶的的苗族(黑苗)一般在早上出喪。而花苗和白苗則在午後和黃昏出殯。貴州一帶的苗族(白苗)是在天剛亮出喪。東北黑龍江一帶的赫哲族多在晌午出殯。廣東等地瑤族出殯時間多在中午或午後,以為這種時刻最吉利。
出喪擇日儀式甚是簡單,有時只需翻翻皇曆或問問"陰陽先生"即可。然而,此儀式所涉及的內容、牽扯的面極廣,稍一不慎,便可能犯忌,所以必須慎重。

哭喪

擇日儀式之後便要哭喪。哭喪是中國喪葬禮俗的一大特色。哭喪儀式貫穿在喪儀的始終,大的場面多達數次。而出殯時的哭喪儀式是最受重視的。
哭喪儀式哭喪儀式
出殯的時候必須有全體後代尤其是男人們"唱哭",否則按照民間舊俗就會被視為不孝。另外,哭的音量大小也非常重要,如果哪家死者在黃泉路上沒有響徹天地的哭聲相伴,便在方圓數十里傳為笑柄,其子孫後代也要被人們視為不孝,大逆不道,天理難容。為了求得孝得美名,孝子賢孫們在此確實也頗費了一番心機,花錢請人替死者哭喪便是歷代孝子賢孫們的慣用手法。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職業性的哭喪夫或哭喪婦,收入不菲。
哭喪時"唱"出的歌叫哭喪歌,壯族習慣是請民間歌師二人來唱哭喪歌。兩位歌師扮成舅甥,一問一答,唱歌徹夜,讚頌祖先業績,勸導後輩不忘祖恩。許多民族並有哭喪歌舞儀式。彝族人稱此為"跳腳",由四人手持八卦在屍旁跳,邊跳邊唱孝歌,據說這樣可以為死者踩平通往陰間的荊棘之路。景頗人稱此為"布滾戈",要請附近各寨的青年男女同跳,通宵達旦。除此之外,還要安排兩個身著長衫的男子持矛舞蹈,繞竹幡作刺擊狀,以示驅邪。最早由執紼者唱輓歌送喪的風俗,起源於漢代。確切地講,是從漢武帝開始的。其次,輓歌的代表性作品是《韭露》、《蒿里》。而且分別規定了《韭露》是為王公貴人出殯時唱;《蒿里》則是為士大夫和一般百姓出殯時唱。這兩首通行西漢的輓歌,相傳是田橫門客的作品,可以說是迄今為止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輓歌。《韭露》的歌詞是:"韭上朝露何易稀。露韭明朝更復活,人死一去何時歸?"《蒿里》的歌詞是:"蒿里誰家地?聚斂魂魄無賢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躇。"
輓歌入禮,在漢晉時代興起,到南北朝時更加流行。有趣的是,輓歌習俗流行起來之後,唱輓歌的場合就不限於出殯送葬了。輓歌成了表達心中的痛苦,對亡者的深切的思念等淒楚情感的一種宣洩。
從形式上來看,現代民間哭喪歌,亦即輓歌可以分成三類:一是"散哭"; 二是"套頭"; 三為"經"。散哭的特點是"隨心翻",想到什麼就哭什麼,搭著什麼就唱什麼,沒有限制。其內容主要是傾訴對死者的思念之情,自責對長輩的不孝,悲嘆自己的苦難身世。至於套頭,是有內容的限制的。主要有"抱娘恩"、"十二個尋娘"、"十二月花名"等。哭的時候是哭別人的好處,訴自己的苦楚。"經"是結合喪葬儀式來唱的。病人死後,由女兒或者媳婦唱"買衣經"、"著衣經"等。哭的時候眼淚不能夠掉到死者的身上,否則的話屍體就會變成殭屍,沒有辦法腐爛,也就不能輪迴了。另外一種說法是,閻羅王看到死者的身上有淚痕,就會把他拒之門外,死者就只好在陰間之外受無邊的苦。另外,"著衣經"要在漲潮的時候唱,因為"漲"字有積攢家財的意思。如果在這個時候哭,他的家業就能夠像潮水一樣不斷地高漲。如果死者是女性,女兒還要給母親唱"梳頭歌"。不管怎么樣,入殮的時候會唱的子女和親屬都要唱"哭喪歌",傾訴自己對死者的思念之情。而出殯的這一天清早,長房媳婦要唱"開大門"。因為民間認為,人死了就會被打入十八層地獄,不哭開大門的話,死者就會在陰間受罪。出殯的時候,女兒或媳婦要唱"出材經",回來後唱"床祀經"。唱"亭子經"是為了讓死者能夠在陰間路上歇腳乘涼。當設靈台的時候,要唱"靈台經"。
這種唱經的習俗大多由女性來主持,目的是為了讓死者平安的到達陰間。

下葬

經過了初喪、哭喪、做七、送葬等儀式之後,最後的環節就是下葬了。這是死者停留在世間的最後時刻了,一般都非常鄭重其事。
下葬儀式下葬儀式
由於各個民族所處的生存環境不同等原因,形成了很多不同的下葬風俗儀式。這種下葬的儀式反映了人們對靈魂的崇拜。漢族主要是實行土葬。墓地是死者的最終歸宿,所以墓地的選擇是埋葬死者的頭等大事。墓地要選在地勢寬廣,山清水秀的地方,找出生氣凝結的吉穴,從而可以使死者安息地下,庇佑子孫。
這種下葬儀式是非常講究和煩瑣的。抬靈柩的人叫做"八仙",挖好棺材洞穴叫做"打穴"。在打穴之前還要祭祀開山,孝子要燒香點燭行開山禮。有的地方要請地仙,還要畫太歲,開山的時候要避開太歲的方向,不然就是"太歲頭上動土",喪家就會遭受到禍害。開山的時候要在做墓穴的地方前後打個木樁,然後讓孝子在打木樁的範圍內用鋤頭挖三下。接著八仙就過來做穴,做好之後再把太歲的畫像燒掉。這種墓穴,是把靈柩推進去的。在墓穴的底部鋪墊著兩根竹子或者剝了皮的光滑潤澤的小杉樹。放的時候,把靈柩的上首擱在上面,再用撬棍往裡面推,推進去之後再抽掉墊底,最後鏟一些草皮把洞口砌嚴封好。
靈柩在山上停放好之後還有很多有趣的風俗。在一些地方,孝媳婦要在靈前作揖拜禮,然後捧把黃土,在懷裡包著,跑回家裡把黃土撒到豬欄雞籠和床下,據說這樣就可以得到亡靈的保佑。要是媳婦多的,就要爭取第一個吉祥,甚至有脫掉鞋子抄水路捷徑回家的。撒完黃土之後,媳婦要急急忙忙地跑到廚房裡吃幾口飯菜,這叫做"進寶",是為了圖個吉利。
在舊時,祭祀墓穴是人們非常看重的。祭祀的時候把一隻公雞殺死,用它的血來祭奠。公雞不會馬上就死去,而是在墓穴里反覆撲騰,按照舊時的說法,公雞死在墓穴里的哪個部位,哪個部位的子孫就會興旺發達。公雞撲騰下來的雞毛叫做"鳳凰毛",必須要揀掉。 下葬之前還要由死者的兒子把用五穀雜糧編成的五穀囤放在墓穴里。囤口上面蓋著一張小烙餅。在墓穴里還要放一個陶瓷罐,罐子上面放一盞豆油燈,叫做長明燈。有的地方還在墓室上嵌一面銅鏡,象徵太陽。在古代的時候,有錢的人家要遠離墳墓,射三支箭,然後馬上後退。這樣不敢靠近靈柩是因為擔心壓不住鬼邪,自己會遭殃。在靈柩放進墓穴的時候都必須放炮,說是為死者餞行去陰間。
按照舊時的規矩,下葬的時間也是要講究的,必須是太陽落山靈柩也落土。落土的時候"八仙"拽著棕繩徐徐放下,四平八穩之後,親屬們必須抓起泥土扔到靈柩上,這叫做"添土"。靈柩下去之後,先要蓋一層薄土,再把墓穴里掃出來的土撒在上面,之後要放上一隻碗,叫做"衣飯碗"。這樣做是為了以後遷墳的時候動作輕些,免得驚動亡靈,招來不幸。
民間的習俗認為,人死後的靈魂隨時可能從墳墓里跑出來,跟著活人回家。所以下葬的人必須繞墓轉三圈,在回家的路上也嚴禁回頭探視。否則看見死者的靈魂在陰間的蹤跡,對雙方都是不利的。實際上這也是一種節哀的措施。不然的話死者的親人不停地回頭觀望,總也不捨得離開,是很難勸說的。
埋葬之後人們必須要洗手,有的還要用酒來洗。這樣是表示今後再也不死人,用來驅除晦氣。接著喪家要謝吹鼓手和客人。之後還要舉行辭靈儀式,祭拜死者的靈位。在有的地方辭靈之後,只要是親屬就要在一起吃飯,這叫做"搶遺飯"。在江浙一帶有喝"長壽湯",吃"長壽豆"的習俗。就是說,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去世之後,在出喪的那天喪家要準備一大桶肉骨頭湯,就是"長壽湯",一大盆煮得爛爛的黃燦燦的大豆,就是"長壽豆"。送喪的人回來都要喝一小碗長壽湯,隨意吃一些長壽豆,意思就是"添福添壽"。有的地方還把又香又糯的長壽豆分給鄰里左右的小孩吃,說法是,吃了長壽豆,日後長又壽。
這些民間傳統的風俗習慣都反映了了生者對於死者的寄意和對生命興旺的美好願望。

做七

按照古代的喪俗,靈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據說是希望死者還能復生。三天還不能復活,希望就徹底破滅了。實際上停柩的時間長,是由於當時喪禮繁縟複雜,尤其是天子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隨葬品,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另外,父母死後應該合葬。父死不知母墓,母死不知父墓,都要把死者暫時殯起來,等找到父墓或母墓時再進行合葬。這樣靈柩停放的時間就很難說了。
近代以後,靈柩一般都在"終七"以後入葬。人們認為,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佛教認為,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升天,靈魂一般並不能夠馬上轉生。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後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後,亡靈托生的類別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托生的類別了。如果一個人,生前作惡很多,注定來生要托生畜類,當他死後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屬親友為他大做佛事,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當下懺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為人了。而道家也認為超度度亡靈最好是在他"七魄"沒有散盡之前。
"做七"期間的具體禮儀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廣州一帶,舊喪俗中的第五個七天,必須由外嫁女回來,這一天的費用完全由外嫁女負擔,如果死者沒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孫女來做。人死後的第一個七天、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叫做"大七"。在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習俗,就是說在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兒和媳婦們,每人各自提一隻燈籠,在規定的儀式中飛也似地賽跑,爭取第一個跑回家,俗稱"爭英雄",認為這樣死者靈魂能庇佑降福。因為人們認為人雖然死了,但靈魂仍然和活人一樣有情感。
做七一般由女婿主持。在浙江一帶,主持"做七"各有不同。杭州地區女婿來操辦"五七"而在臨安和寧波等地方,則由女婿做"六七"。 在"五七"的前一夜,很多地方都流行搭"望鄉台"。傳說,死者只到那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就會在陰間裡登上"望鄉台"眺望陽間的家室,會見親友。杭州人習慣在台上放置一件死者的衣衫,上面罩把傘。而蘇州一帶的地方,在這一天的五更時分,子女們打開大門向西連續大喊三聲:"某某回來吧!"然後向靈前痛哭,同時端上事先準備好的酒菜,設奠祭祀,叫做"五更夜飯",這個儀式就是"喊五更"。天亮之後,喪家就請店事先用花紙紮一座住宅,門窗、廳堂、庭欄、井灶等十分齊全,給人觀賞之後,用火燒盡,據說這樣可以使死者在陰間有房可住,這叫做"化庫"。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開放,人們開始習慣於把紙糊的家電焚化給死人,好讓死者在陰間也過上"現代化"的生活。到了四十九天,便要做"斷七"。斷七過後就出了孝期,喪家都很看重。親朋好友參加"斷七"禮儀活動。"斷七"這一天,請道士和尚來做道場,美其名曰"保太平"。因為這一次則是為活人祈禱。念經拜懺之後子女們便脫下喪服,換上常服。
在中國南方一些民族中,"做七"期間還有一種"娛屍"的習俗。土家族在留置靈柩期間,每十二天舉行一次隆重的守靈儀式,本村和外村的青年男女聚集在喪家的房屋後,吹拉彈唱,跳喪舞,藉以談情說愛,選擇對象。跳喪舞,又叫做"散憂禍"、"打喪鼓",它是土家族祖先巴人早在兩千多年多年以前發明的一種民族舞蹈,後來土家族的子女們就一代一代地把跳喪舞傳承了下來,流傳至今。人死以後,尤其是長輩百年歸天以後的第一個晚上,喪家就開始了這種跳喪舞的活動。被請的歌師傅一人擊鼓領唱,還有兩人幫和,邊歌邊舞,圍著棺材一跳就是幾個通宵。跳喪舞是要給死者家屬減輕悲痛,解除憂悶,以達到哀而不悲,傷而不痛的目的。

招魂送魂

死者的屍體安排就緒之後,就要舉行招魂儀式。據說,客死在他鄉的魂魄,找不到歸途。這個魂魄就會像他的屍體一樣停留在異鄉,受著無窮無盡的悽苦。他也不能享受香菸的奉祀、食物的供養和經文的超度。這個孤魂就會成為一個最悲慘的餓鬼,永遠輪迴於異地,長久地漂泊,沒有投胎轉生的希望。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聽到那企望著他的聲音,他才能夠循著聲音歸來。
招魂和送魂招魂和送魂
招魂儀式的舉行,必須選擇一個相當的日子。到了那天,喪家就在門前樹起招魂幡,或者掛上魂帛。有的地方親屬還要登上屋頂呼喊招魂,讓死者的靈魂回家來。據說,這是滿族等遊牧民族的遺風,在草原上,如果看到哪座帳篷前立起了大幡,就知道哪家死了人,大家就都來弔唁,幫助料理喪事。後來這成了滿族人普遍的喪俗。
在史料的記載中,招魂的儀式起源非常早。周代的一些文獻中就說,死者親屬要從前方升屋去招魂,手拿死者的衣服面北呼叫,如果死者是男的,就呼名呼字,連呼三聲,以期望死者的魂魄返回於衣,然後從屋的後面下來,把衣服敷在死者的身上,這件衣服又叫做"腹衣服"。這件"衣服"被人所穿著,染上了人的肌膚香澤,有著"肉體"和"氣息"的雙重聯繫;魂魄也許會被它所吸引,依著熟悉的味道或形狀而歸附回來。據說過去的傣族,幾乎家家都準備著叫魂的"魂籮",招魂的時候,就把死者生前的衣服裝在竹籮里,放上白米和白線,表示要把靈魂提回來。
到了近代,人們主要用大幡來作為招魂的工具。幡旗迎風飄飄,取其纏綿的意思,魂魄就能夠循著這飄揚的幡蓋歸來。大幡通常有三四丈高,它們的顏色和形狀各不相同。像滿族旗人的幡的顏色,是根據喪家和亡人所在的"旗"別來決定的,它的形式就像演傳統戲時所舉的大旗一樣,中間掛著緞子繡的軟片,繡著一條大龍。外邊因為飾著彩球下垂,所以俗稱叫"嘟嚕幡"。有的幡的上面有荷葉寶蓋,中間是紅寸蟒的大寬飄帶下垂,中間鑲著絨腰,幡有一丈長。另外有從寶蓋掛下的兩個窄條,由幡桿高高地挑起,幡桿插在紅漆架子的中央。另外,還有一種形式,幡的本身不是繡片,而是亡人的牌位,稱為"官銜幡"。據說,招魂後死者的靈魂就依附於這塊靈牌之上。幡的下座兩邊有穿槓的繩套。以便於出喪的時候由槓夫抬著,走在最前面導行。大幡一般立在二門的外面。死的如果是男人,立在門的左邊;如果是女人,就立在門的右邊。
有的招魂儀式,是非常有職業特徵的,比如漁民的招魂。他們有一套特殊的祭奠習俗。漁民不幸葬身大海之後,因為往往無法找尋回屍體,他的家屬就用稻草人代屍,穿上死者生前的衣服,在家裡擺設起"靈堂"。同時,在村外的海邊,要請道士為死者招魂。招魂要在夜間的潮水初漲時進行,死者的親人到海邊去叫喊,把失落在海里的"陰魂"喊回來,招進稻草人中,再進行安葬。這種招魂儀式,叫做"潮魂"。親屬要先在海邊搭起一個小小的"蘸台",然後到了傍晚,就在帳篷里點起香燭,中間放著稻草人,身上貼著死者的生辰八字。等到晚上漲潮的時候,道士坐在"蘸台"上,敲響鐘磬鐃鈸,嘴裡念著咒語。這時候,"蘸台"前後就燃起一堆堆的篝火,有人手拿一桿帶根的毛竹,頂梢上掛著籮筐,裡面裝一隻雄雞,面對大海,隨著道士的咒語,不停地搖晃著毛竹。也有的由死者家屬,披麻戴孝,提著有字的燈籠,高聲呼叫死者的名字:"某某來呀!某某來呀!"聲音非常淒涼。然後,由一個孩子或者親屬答應道:"來嘍!來嘍!"一呼一應,直到潮水漲平,才由道士引魂回家。到了第二天,親屬才把稻草人放進棺材,送到山上去安葬。
人死亡後,靈魂當然就要離開肉體。但是茫茫的陰間,從哪裡走呢?於是下一個程式就是由活著的人來給他"指路"。"指路"就是為鬼魂指引升天的道路。在北方一些宗教的亡靈世界裡,亡靈的"回歸"需要巫師的幫助和引導。首先,先上一條道,繼續向前走去,就分出許多岔道,這是按照死者的不同性別設的小道。亡魂走上自己氏族的道,要渡過一條河,那裡有許多白骨。在這種作法下,據說可以安全渡河。
招魂和送魂儀式,表現了人們兩種相互矛盾的民俗心態。一方面希望死者靈魂活轉回來,另一方面則要告訴死者的靈魂迅速離開。

下葬擇日

擇日要有兩個條件:
一、墳山的坐向。
二、死者的出生年月(主要是出生年,月只作為參考,俗稱“仙命”)。
只有知道這兩條才能避免擇出來的日子與墳山及仙命相衝撞而出凶禍,並且把坐山和仙命的貴人及福祿調出來(從選擇出的年,月,日,時的天干地支里表現出來),以使死者享安寧,生者獲富貴。但如果實在不知到死者的出生年,則按“蒙攏大吉”下葬。而墳山的坐向是一定要的,否則就不須要擇日了!
然而,埋葬先人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決不能草率!為了你全家人的平安,建議你在當地找一位有點名氣的風水師主理。

葬俗方式

1、土葬
土葬是我國產生最早、流傳時間最長、使用範圍最廣、涉及民族最多、最為普遍的一種喪葬民俗。
土葬土葬
當代我國政策允許實施土葬的十個少數民族:維吾爾族、回族、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塔吉克族、柯爾克孜族、撒拉族、東鄉族、保全族。
土葬的基本原則:入土為安
土葬產生原因:
(1)人類生存意識引起的原始生態環境保護行為產生土葬
人類喪葬民俗起源於對動物行為的模仿
動物行為屬於自然本能
人對動物的模仿屬於文化行為
(2)人性的發展,人倫情感關係進化產生土葬
“死而棄之溝壑,人之情不忍為,故有葬死之義。葬者,藏也。”
——— 《呂氏春秋》卷10
“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溝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返歸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
———《孟子·滕文公上》
(3)靈魂信仰與農業社會“以土為本”的觀念
意識相結合產生土葬
植物採摘及種植生產形成“重土”意識:植物生命來自泥土;有地則生,無地則死。
《禮記·祭義》:“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
(4)儒家孝道倫理維繫著土葬習俗的長期盛行
《孝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朱熹《朱子大全》卷92:“葬之言藏也……使其形體全而靈魂得安,則其子孫盛而祭祀不絕,此自然之理也。”
2.火葬
產生時間: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時代
喪葬文化
流行區域:西北地區
《墨子·節葬下》:“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謂之登遐。”
《荀子·大略篇》:“氐羌之虜也,不憂其系壘也,而憂其死不焚也。”
火葬習俗受宗教靈魂觀念支配
我國傳統喪葬涉及火葬的民族:羌族、彝族、怒族、拉祜族、普米族、哈尼族、納西族、瑤族等等。(現代葬法多以土葬為主)
漢族視火葬為異端,火葬焚屍被認為是有悖孝道倫理的惡俗。
反常現象:
宋遼金元時期,長期實施土葬習俗的廣大漢民族地區,火葬方式普遍流行,大有取代土葬習俗的發展趨勢。
原因:
(1)受佛教焚屍葬俗影響而火葬
洪邁《容齋讀書筆記》卷13:“自釋氏火化之說起,於是死而焚屍者,所在皆然。”
(2)貧困之家無力承擔土葬費用而實施火葬
《宋史》卷125:“貧下之家,送葬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
(3)受少數民族葬俗影響而火葬
王禹偁《東都事略》卷3:“近代以來,遵用夷法,率多火葬。”
明、清政府對火葬習俗的取締禁絕:
《大明律·禮律》:“其從尊長遺言將屍燒化乃棄置水中者,杖一百。”
《大明律·刑律》:“子孫毀棄祖父母,父母屍者,斬。”
《續高郵州志·禁火葬》“倘示禁之後,仍有此等惡俗(指火葬),許地保及鄰右人報官,嚴拿盡法懲治,地保及鄰右人知情匿報,另行發覺,一體治罪。”
禁絕火葬結果:
漢民族地區火葬現象徹底根絕,一些過去實施火葬的少數民族如羌族,也開始轉向土葬,土葬成為各民族普遍推行的喪葬習俗。
3.懸棺葬
概念:我國古代流行於南方地區的一種將棺木放置於懸崖峭壁之上的一種古老葬俗方式。
喪葬文化
名稱:崖葬、岩葬、仙人葬、箱子岩、掛岩子
起源時間:商代後期(福建武夷山“船懸棺”距今3400年)
分布區域:南方山區(西南雲、貴、川及長江以南的省區)
懸棺葬俗的演變形態:
(1)洞穴式(初始形態)
(2)鑿穴式(發展形態)
(3)樁木式(定型形態)
懸棺葬俗產生原因:
(1)靈魂觀念與特殊的地理環境相結合產生懸棺葬
高山懸崖:特殊的生活地理環境
《太平寰宇記》卷168:“僚人禮俗殊異,以岩穴為居止。”
靈魂“尋根”意識產生崖葬
對高山懸崖的崇拜(山崇拜)信仰產生了崖葬
(2)特殊的葬孝觀念產生懸棺葬俗
《朝野僉載》:“自山上懸索下柩,彌高者以為至孝。”
(清)《珙縣誌》:“懸葬崖上,子孫高顯,於是爭掛高崖以趨吉。”
生者的利益和死者的願望通過奇特葬俗方式得到和諧統一。
4、樹葬
喪葬文化
樹葬是一種非常古老的葬法,它的主要形式是把死者置於深山或野外的大樹上,任其風化;後來,有的稍作改進的方式是將死者陳放於專門製做的棚架上。由於置放屍體後任其風化,故樹葬也稱“風葬”、“天葬”、“掛葬”、“木葬”、“空葬”或“懸空葬”。樹葬是樹居的反映,因此,樹葬也是原始生活在葬俗上的遺存。
5、天葬
喪葬文化
天葬是蒙古、藏族等少數民族的一種傳統喪葬方式,人死後把屍體拿到指定的地點讓鷹(或者其他的鳥類、獸類等)吞食,認為可以帶到天堂。跟土葬水葬,火葬一樣,是一種信仰,一種表達對死者的一種方式,其本質上是一種社會文化現象,從其起源、形式、內容以及儀式的實施,都要受到自然地理環境和生業方式以及外來文化等因素的影響。因此,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民族乃至不同的社會階層都會形成不同的天葬儀式。
6、崖葬
崖葬又名懸棺葬,是我國古代廣居南方的濮越民族的一種特殊葬俗,被認為是世界大化史上的一大奇蹟。其葬法是利用天然岩縫或人工木樁把棺木懸置在嘴壁之上,或者將棺木放在天然或人工鑿成的岩洞之中,懸棺葬的葬地都是選在面臨江河的絕壁高岩上,其葬具多為船棺,長2-3米,寬約半米多,形體似一隻船,分為頭、尾和侖三部分,頭尾翹起,倉為棺樞,安放屍體。
廣義的懸葬又指在石崖上穿鑿洞穴作為墓室的一種具地方特色的墓葬結構形式。在四川三峽崖洞中,曾發現戰國時代此類崖墓,這一階段的崖墓室,距地面高一些,低者二三米,高者一二十米,有的業於緩坡崖上,有的開於懸崖峭壁之中。墓分為單室墓,夫妻合葬有雙室墓,家族合葬的多室墓三種,通常在墓室內外崖避上雕刻有各種圖案,有的還銘刻有銘文,死者姓氏及一些吉祥語。
7、二次葬
二次葬是在採取埋葬、火葬、風葬等等方式後,對屍體作二次或以上的處理。我國南方地區台灣、福建、廣東和廣西的漢族和壯藏,自古以來比較流行二次葬。人死後即棺殮土埋葬。待三五年後屍體腐爛後再擇吉日,發 開棺,檢取骨殖,將骨頭擦洗乾淨、晾乾。再按照次序分頭、頸、胸腰、下肢裝入特製的陶瓮。俗稱“金塔”。這種二次葬又稱二次洗骨葬或二次撿骨葬,至今在福建、廣東、廣西的女村地區還保留此種葬俗。
8、現代葬俗
解放以後,國家為了節約土地,杜絕疾病蔓延,規定除部分少數民族外,其餘一律採用火葬。人死後,被送往殯儀館停放,屍體赤裸冰凍存放。為了延長保存時間,殯葬人員會在死者腳板底扎一個洞使死者的血全部放走。
屍體送到殯儀館後,一般三天內舉殯,舉殯分遺體告別儀式和追悼會兩部分。遺體告別儀式時設定“靈堂”,靈堂四周排滿花圈,花圈上掛滿親朋戚友的輓聯。告別儀式開始先播放一段哀樂,悼念者默哀三分鐘,之後向死者三鞠躬,最後繞遺體一周,瞻仰死者遺容。長子手捧死者遺照領悼念者去小禮堂開追悼會。追悼會主要是表彰死者生前功跡,因過於形式及勞民傷財,現已基本取消。遺照一般不用彩色,且用“炭燒瓷相”,以示永久存。
舉殯後“靈車”--現稱“專用車”把遺體送到火葬場--俗稱“大煙囪”,經大火焚燒後屍體化為灰。親人可根據情況把骨灰放入骨灰盒保留,也可把骨灰撒入大海、植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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