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道里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哈爾濱市道里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道里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設施。
(二)負責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三)負責行使建設管理施工許可、建築工程文明施工、非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行使房產管理方面商品房市場、物業管理、房屋拆遷、房屋安全及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負責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負責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負責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建築施工噪聲污染行為,在居民居住區開辦產生噪聲、振動的露天經營性停車場、空車配貨點、加工場點,未採取防治措施或者採取防治措施後仍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行為,在公共場所燒烤食品、散燒原煤和焚燒雜物的行政處罰權。
(八)負責行使環境保護管理和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商業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其他採用高音喇叭的方法招攬顧客產生噪聲行為,在公共場所組織娛樂或者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過大音量行為,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九)負責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十)負責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負責行使商品流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街道或者居民生活區內擅自屠宰禽畜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負責行使在老機場路零公里至太平國際機場範圍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交通部門行使的對公路上及平地範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設定障礙、傾倒垃圾或者其他影響公路暢通的行為,未經公路管理部門批准,在公路用地範圍內設定標誌的行為,未經公路管理部門批准,在公路兩側控制區內修建建築物和地面構築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負責行使城市公園內違章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權。
(十四)負責行使對臨街單位、個體業戶門前責任區內達不到門前四包標準的的行政處罰權。
(十五)負責行使對居民區內21時至次日7時不得從事再生資源收購、裝卸活動,流動收購的個體工商戶不得在主幹路的人行道上停車收購的行政處罰權。

內設機構

2.辦公室
3.黨群辦
4.法制科
5.指揮考評中心
6.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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