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一家位於朝陽市政府監督部門。
2017年11月,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朝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職責: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性質:政府部門
工作職責
機構設定
負責全局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局文字材料的起草、審核,檔案的處理和檔案、印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後勤保障工作、保衛工作;負責全局的財務工作。
負責宣傳貫徹城市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負責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處理執法糾紛;負責接待民眾上訪,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答覆等工作。
負責除市政設施、廣場綠地以外的廣告及各類條幅、汽球、彩虹門等臨時性、流動性設定的審批管理;負責流動性、臨時性的商、飲、服、修及機動、非機動車輛占道的審批管理;對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及綜合行政執法機動大隊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與各相關部門的單位溝通和協調工作。負責市門前三包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全局的人事、勞資、計畫生育、醫療保險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隊伍內部的督察工作;負責全局簡報編髮及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紀檢和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
負責對新華路以南、友誼大街以東區域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支隊內部設定第一、第二、第三大隊,大隊在各自管區內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同時完成局及第一支隊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負責對新華路以北、友誼大街以東區域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支隊內部設定第四、第五、第六大隊,大隊在各自管區內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同時完成局及第二支隊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負責對友誼大街以西區域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支隊內部設定第七、第八、第九大隊,大隊在各自管區內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同時完成局及第三支隊交辦的其他臨時性能工作。
主要負責城市規劃區域內的機動管理任務。負責對欺街占道行為的行政處罰和違法行為的強制執行工作;配合各支隊處理轄區內的突擊性事件;負責處理領導交辦的應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