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共主邦聯
- 外文名:personal union
- 別稱:君合國、身合國或人合國
- 拼音:gong zhu bang lian
簡介,大英國協,安道爾等,合為一國,未獲認同,已解散,北歐,西歐,東歐,
簡介
由於共和國的元首多由選舉產生,因此共主邦聯多在君主國之間產生。在古代歐洲,多數共主邦聯的形成,往往是由於某國君主絕嗣,而另一國的君主以他的血緣親戚關係,繼承某國的王位。當然,有些君主在聯姻後,嫁娶一國之君,以兼併更多領土。
在議會制興起,也有些國家通過立法的手段,成立一個共主邦聯,達致兩國合併。往往未經法律手段定義的共主邦聯,成員之間保持著很鬆散的關係,甚至還不及一個國際聯盟。往往政治、法律、人民訴求的差異,如繼承律例的不同,會導致這種邦聯的解散。也被稱為共主聯邦。
大英國協
即現有的大英國協
實際上,共主邦聯和聯邦制國家是有灰色地帶,因此有時很難分別。
鑒於在一戰期間大英帝國國力衰退,英國在戰後陸續允許一些殖民地自治,並改稱英屬自治領。
1931年12月11日,英國國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給予各英屬自治領完全自主權,國際場合上是與英國完全平等的主權國家。一些自治領和前英殖民地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通過西敏寺法,成為主權國家,不過依然奉英王為國家元首,與英國組成共主邦聯。21世紀初尚有15國與英國保持這種關係。
安提瓜和巴布達,1981年獨立
澳大利亞,1947年通過接受威斯敏斯特法案
巴哈馬,1973年獨立
巴貝多,1966年獨立
貝里斯,1981年獨立
加拿大,1931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
格瑞那達,1974年獨立
牙買加,1962年獨立
紐西蘭,1947年通過接受威斯敏斯特法案
1981年,作為紐西蘭國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
巴布亞紐幾內亞,1975年獨立
聖基茨和尼維斯,1983年獨立
聖露西亞,1979年獨立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1979年獨立
索羅門群島,自1978年獨立
吐瓦魯,自1978年獨立
而其他的自治領和大英國協王國都褫奪了英王國家元首的地位,多成為了共和國。
安道爾等
安道爾、法國和西班牙
後來法國推翻君主制度,成為共和國。而共和國總統成為安道爾大公之一。法國總統既是法國元首,也是安道爾的國家元首之一,但兩國政府互為獨立,互不干涉。因此安道爾可謂與法國有共主邦聯的關係。
合為一國
阿拉貢王國與德索夫拉韋和里瓦戈薩伯國於1405年組成共主聯邦,至1837年合併為西班牙王國。
阿拉貢王國、德索夫拉韋和里瓦戈薩伯國與潘普洛納王國於1706年組成共主聯邦,至1134年潘普洛納王國和納瓦納王國組成共主聯邦為止。
阿拉貢王國、德索夫拉韋和里瓦戈薩伯國與巴塞隆納伯國(瓦倫西亞伯國)於1164年組成共主聯邦,至1837年合併為西班牙王國。
阿拉貢王國、德索夫拉韋和里瓦戈薩伯國和巴塞隆納伯國(瓦倫西亞伯國)與兩西西里、撒丁島於1276組成共主聯邦,至1861年西西里、撒丁島併入義大利為止。
卡斯蒂利亞王國、阿拉貢王國、巴塞隆納伯國等共主聯邦的西班牙與神聖羅馬帝國於1516年組成共主聯邦至1558年止。
卡斯蒂利亞王國和阿拉貢王國與1516年組成共主邦聯,至1837年合併為西班牙王國
未獲認同
法西斯義大利
1939-1946年,義大利法西斯政權聲稱和阿爾巴尼亞組成共主邦聯
1939-1941年,義大利法西斯政權聲稱和衣索比亞組成共主邦聯。
北馬里亞納群島自由邦
自1975年,北馬里亞納群島和美國本土都由各自的政府管理。而美國總統,同為兩邦的元首,因此自由邦可謂是與美國有共主邦聯的關係。但自由邦並非主權國家,因此其與美國之共主聯邦關係,難獲國際間承認。
已解散
北歐
丹麥和挪威於1380-1536年間組成共主聯盟,直至1536年丹麥吞併挪威。
卡爾馬聯盟:挪威、丹麥、瑞典及三國的屬地,在1389-1521年組成的共主邦聯,直至1521年,瑞典選出新王,宣布退出聯盟。
1592-1599年間,瑞典和波蘭~立陶宛王國組成共主邦聯。
丹王於1460-1864年間兼任什勒斯維希~霍爾斯坦公爵。
芬蘭於1809年被瑞典割與俄羅斯,俄羅斯隨即與芬蘭大公國結成共主邦聯。
在1814-1905年間,瑞典和挪威組成第二次共主邦聯。
丹麥於1918年同意冰島獨立,但要其與丹組成共主邦聯,直至1944年,冰島趁丹麥遭到德國占而宣布獨立。
西歐
布蘭登堡-普魯士(1618-1701年)
1580-1640年,西班牙和葡萄牙組成共主邦聯。
1672-1702年間,荷蘭低地7省先後和英國組成共主邦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