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

吉林省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

吉林省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是吉林省委組織部根據中央《關於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試行)》和《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精神制定發布的,從2010年6月11日起部署開展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有關事項包括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的程式數量條件、政策待遇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
  • 類別:公告
  • 時間:2010年
  • 條件:志願到農村基層工作.身體健康
選聘數量,選聘對象,選聘條件,選聘任職,政策待遇,選聘程式,

選聘數量

2010年全省計畫選聘1000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選聘對象

2009、2010屆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一般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團幹部、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也可選聘。

選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肯於吃苦,組織紀律觀念強。
2.學習成績好,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

選聘任職

2010年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主要分配到我省1000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省級示範村。
是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
大學生“村官”同時兼任本村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終端接收站點管理員。鼓勵高校畢業生回原籍所在地任職。

政策待遇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非公務員身份,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按月發放工作、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000元,並一次性發放安置費2000元,用於工作、生活補助和繳納保險等。選聘到延邊地區任職的,每人每年增發5000元。
2.當年考核為稱職以上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發放年度考核獎金。
3.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優秀、黨員民眾認可的,可通過黨員推薦、民眾推薦和鄉鎮黨委推薦等方式,參加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選舉。到村任職1年以上的優秀大學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參加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選舉。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和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大學生“村官”,任職期間繼續納入大學生“村官”名額,保留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幹部報酬補貼。
4.大學生“村官”在村任職期間,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和醫療商業保險。
5.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畢業且選聘到延邊地區任職的大學生“村官”,聘期考核稱職以上的,可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具體代償程式按《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33號)規定執行。
6.大學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為2年。聘用期滿且考核稱職以上的,經本人提出續聘申請、鄉鎮黨委推薦和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初審、逐級上報省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後,可簽訂續聘契約繼續留村工作。續聘期間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的相關政策待遇。
7.大學生“村官”可參加面向社會統一組織的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期滿且考核稱職以上的,3年內報考吉林省各級機關公務員時享受筆試總成績加5分的優惠政策。
8.從2012年起,全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縣、鄉機關公務員招錄計畫用於定向招考優秀大學生“村官”,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推薦同意,聘用期滿且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可參加定向招考。
9.聘用期滿且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後,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為工齡。
10.聘用期滿且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3年內如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1.聘用期滿且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專學歷大學生“村官”,可免試進入高等學校接受成人本科學歷教育。具體辦法按《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廳〔2009〕6號)規定執行。
1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中有關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就業創業的鼓勵扶持政策,適用於大學生“村官”。各地關於“項目支書”和農村黨員“創業帶富工程”的鼓勵扶持政策,適用於大學生“村官”。
13.大學生“村官”聘用期滿後,可通過繼續留村任職工作、考錄公務員、自主創業發展、另行擇業、繼續學習深造等渠道有序流動。

選聘程式

1.自願報名和資格審查。6月中下旬,符合條件的省內普通高校畢業生,由所在畢業高校負責資格審查並擇優推薦。應聘的高校畢業生填寫《吉林省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登記表》(可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下載)一式2份,院系黨組織和高校黨委分別簽署審查推薦意見並加蓋公章後,於6月30日前以高校為單位統一匯總報省委組織部。
2.確定擬聘人選。7月上旬,省委組織部根據報名情況,按照雙向選擇、擇優選聘的原則,採取高校再次推薦或考試、考查等辦法確定擬聘人選。
3.組織體檢。7月下旬,組織擬聘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4.公示。8月上旬,對擬聘人選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公示,反映問題由考生所在畢業高校或省委組織部調查核實。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辦理聘任手續;對存在問題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取消選聘資格。
5.簽訂契約。8月下旬,選聘的高校畢業生自行到所聘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報到,簽訂聘任契約。
6.崗前培訓後到職。8月底,市州或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對選聘的高校畢業生統一進行崗前培訓,重點講解“三農”工作方針政策,介紹當地新農村建設情況,傳授農村工作方式方法,幫助他們掌握在農村基層工作的本領。
聯繫部門: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組織三處
聯繫電話:略
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
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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