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

《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的相關機關下發的通知,針對通知中的主要矛盾給出了解決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
  • 規模和計畫:選聘10萬名大學生“村官
  • 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 基本條件: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條件
簡介,印發通知,意見,選聘制度,規模和計畫,定期統一選聘,程式和條件,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規劃,突出培訓重點,拓展培訓渠道,保障制度,落實補貼,落實社會保險,落實助學代償,提供基本條件,培養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實行結對幫帶,注重實踐鍛鍊,搭建交流平台,強化管理考核,流動制度,鼓勵村幹部,擇優基層,扶持自主創業,引導另行擇業,支持繼續學習,齊抓共管,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分工,落實管理責任,

簡介

印發通知

關於印發《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的通知
組通字[2009]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政府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農業、林業廳(局)、扶貧辦,團委、婦聯,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宣傳部、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農業局、林業局、團委、婦聯,部分高等學校黨委:
現將《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意見

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對於改善農村基層幹部隊伍結構、培養新農村建設骨幹力量和黨政幹部後備人才,推進新形勢下農村改革發展,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具有重大意義。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既注重激勵保障,又強化競爭擇優,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流得動,逐步建立一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的大學生“村官”隊伍,現就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選聘制度

規模和計畫

中央計畫從2008年到 2012年選聘10萬名大學生“村官”,每年根據各省區市的行政村數量分配選聘名額,中央財政予以補助。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也可結合本地實際,自行選聘一定數量的大學生“村官”,所需費用由地方財政支付。各地要合理確定選聘大學生“村官”的總體規模和年度計畫,穩步有序推進選聘工作。大學生“村官”聘用期滿離任的,或出現其他離崗等情況的,要把缺額納入下一年度選聘計畫。

定期統一選聘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一般每年集中開展一次。選聘工作原則上由省區市一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統一組織實施或省、市兩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共同組織實施。選聘名額、選聘辦法、選聘條件要提前向社會發布,並進行正面宣傳引導,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自願報名應聘。高等學校要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程式和條件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中央有關部門確定的選聘條件和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基本程式,主要選聘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是中共黨員或擔任過學生幹部的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度。選聘對象確定後,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與其簽訂聘任契約,契約中要明確雙方聘用關係及大學生“村官”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細化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競爭擇優、期滿去向等方面的條款。

培訓制度

制定培訓規劃

省區市黨委組織部要把大學生“村官”納入整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建立健全大學生“村官”崗位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畫,並每年至少舉辦一期示範培訓班。市、縣兩級要組織實施好大學生“村官”培訓工作。大學生“村官”任職上崗前,都要安排崗前培訓。聘用期間,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崗位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7天。兼任鄉、村團組織職務的,由共青團組織納入農村團幹部培訓規劃。參加培訓情況,要作為大學生“村官”考核、推優的依據。

突出培訓重點

大學生“村官”教育培訓要針對崗位特點,堅持以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教育為基礎,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市場經濟知識、農村經營管理知識、農業實用技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以及開展調查研究、做好民眾工作、進行自主創業等為重點,以提高做好農村工作、帶領民眾創業致富本領為目的。培訓中要注重講解“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介紹新農村建設情況和鄉風民俗,傳授開展農村工作的經驗方法,幫助大學生“村官”儘快進入工作角色,打開工作局面。

拓展培訓渠道

依託各級黨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幹部學院、幹部培訓基地、遠程教育站點、團校等,大力加強大學生“村官”的系統培訓。通過優秀大學生“村官”介紹體會、鄉村幹部傳授經驗、組織大學生“村官”實地考察學習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強化大學生“村官”的技能培訓。教育、科技、農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扶貧等部門要發揮優勢,整合資源,積極開展大學生“村官”專項培訓。高等院校特別是農業院校,要結合大學生“村官”特點和工作需要,開展繼續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學力教育。

保障制度

落實補貼

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地方財政補助資金要按時撥付到位,保證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比照本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水平及時發放。加強對大學生“村官”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專項資金賬戶,確保專款專用

落實社會保險

大學生“村官”聘用期間,按照當地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其中在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地方,應在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為其辦理補充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繳納,個人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在個人補貼中代扣代繳,具體手續由縣(市、區)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其中工傷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待遇,由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發放。相關費用,納入財政給予的工作、生活補貼範圍。

落實助學代償

對於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農村基層的大學生“村官”,國家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畢業的大學生“村官”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由中央財政補償和代償。地方所屬高校畢業的大學生“村官”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辦法,由選聘地制定。對於被選聘到其他地區農村基層的大學生“村官”,鼓勵選聘地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的大學生“村官”,必須在聘期內考核稱職。

提供基本條件

各地要結合實際,整合資源,為大學生“村官”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條件,幫助解決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訊等方面的問題,不斷改善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條件。有條件的地方,可定期組織對大學生“村官”進行體檢。要採取可靠措施,確保大學生“村官”人身安全。

培養制度

明確崗位職責

擔任村黨支部(黨總支、黨委)書記助理和村委會主任助理的大學生“村官”,主要協助做好以下工作: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有關安排部署;組織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任務,協助做好本村產業發展規劃,領辦、創辦專業合作組織、經濟實體和科技示範園;配合完成社會治安、計畫生育、矛盾調解、社會保障、調查統計、辦事代理、科技推廣等工作;負責整理資料、管理檔案、起草文字材料和遠程教育終端接收站點的教學組織管理、設備網路維護;參與討論村務重大事項;參與村團組織的建設和工作。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成員職務的,按照所擔任具體職務確定工作職責。鄉鎮黨委和村“兩委”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大學生“村官”專業特長,明確大學生“村官”的具體職責和工作分工。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團組織負責人。

實行結對幫帶

鄉鎮黨委要為每個大學生“村官”確定1名鄉鎮幹部和1名村幹部,進行結對聯繫幫帶,面對面進行幫助指導,提高大學生“村官”能力素質,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狀況,注意做好心理疏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經常深入調研,走訪了解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注重實踐鍛鍊

鄉村黨組織要給大學生“村官”壓擔子、交任務,幫助確定合適的項目和任務,鼓勵大學生“村官”在農村創業,並通過適當政策傾斜和市場機制辦法,為他們提供支持,使他們更好地運用所學知識為發展農村經濟、改變農村面貌多做工作、多辦實事,使他們在具體實踐中經受鍛鍊、幹事創業。對大學生“村官”既要嚴格要求,又要鼓勵他們放手工作,大膽創新。縣、鄉兩級組織召開有關會議,可安排優秀大學生“村官”代表列席參加。積極推薦綜合素質好、議事能力強的大學生“村官”作為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團代會、婦代會代表人選。

搭建交流平台

中央有關部門依託網際網路和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建立大學生“村官”網路交流平台,加強與大學生“村官”的聯繫交流。各地可結合實際,依託當地政務網站、報紙、電視、廣播設立大學生“村官”信息專欄,建立大學生“村官”網站,創辦大學生“村官”工作報刊,為大學生“村官”提供多種交流平台。縣、鄉黨委要定期研究大學生“村官”工作,注重聽取大學生“村官”的思想工作匯報和意見建議;設立專用信箱、熱線電話,及時收集、受理大學生“村官”反映的問題;共青團、婦聯等組織要根據大學生“村官”的特點,組織開展優秀大學生“村官”巡迴報告、經驗交流等活動,推廣宣傳幹事創業的先進典型和創業經驗,為大學生“村官”相互學習交流、共同提高創造條件。

強化管理考核

各地要加強對大學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完善競爭擇優機制,形成在實踐中比干勁、比奉獻、比業績的鮮明導向,強化大學生“村官”苦幹實幹、創先爭優的意識。大學生“村官”考核工作由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負責,鄉鎮黨委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採取個人述職、黨員會議測評、村民代表會議測評、村“兩委”班子評價等形式進行。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考核結果報縣委組織部備案,作為續聘、獎懲、選拔幹部、招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研究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等重要依據。對大學生“村官”要嚴格管理,加強監督,發現不良苗頭問題要及時批評教育,加強正面引導。

流動制度

鼓勵村幹部

對表現優秀、黨員民眾認可、擔任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的大學生“村官”,要鼓勵他們長期在農村基層幹部崗位上建功立業。留任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仍然納入大學生“村官”名額,可以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

擇優基層

各級黨政機關要注重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優秀大學生“村官”中招考公務員,並明確錄用比例;鄉鎮機關補充公務員,要逐步提高從大學生“村官”中考錄的比例。選調生主要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中招考。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考公務員和選調生,要堅持競爭擇優、好中選優。報考公務員和選調生的大學生“村官”,須在聘期內表現優秀、考核稱職,並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推薦同意。

扶持自主創業

鼓勵和支持大學生“村官”發揮自身優勢和專業特長,立足農村農業實際自主創業,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貢獻。各地要結合實際,建設和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村官”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重點幫助和支持那些有創業意願、創業能力、創業優勢的大學生“村官”,帶領民眾創業致富。要強化大學生“村官”創業指導服務,積極開展信息諮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等工作。各級共青團組織要將大學生“村官”創業納入促進青年創業就業總體部署。高等院校要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

引導另行擇業

對於聘期考核稱職,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參加公務員招考的,要幫助和支持其另行擇業,擇業前可免費參加一期職業培訓;對於素質能力不適應崗位要求、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的,要予以解聘,引導其另行擇業。鼓勵和引導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等用人單位,優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農村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

支持繼續學習

鼓勵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深造。聘期工作表現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優惠政策。鼓勵高等學校結合辦學實際,為大學生“村官”攻讀研究生學位創造條件。

齊抓共管

加強統籌協調

各級黨委要加強對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建立由組織、宣傳、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農業、林業、扶貧、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有關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工作任務繁重的,可成立專門工作機構,配備工作人員。有關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政策、重要事項、重要活動,要集體研究決定,統一組織實施。

明確職責分工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能和業務範圍,共同抓好大學生“村官”工作。組織部門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其他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財政、公安部門主要負責醫療、養老、工傷保險,報考公務員、研究生,另行擇業,人事代理,戶籍管理,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生活補貼等配套保障政策的制定、解釋、檢查、落實工作;宣傳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媒體,採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大學生“村官”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民政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大學生“村官”參與村級事務管理、參加村委會選舉等工作;農業、林業、扶貧部門主要負責利用部門資源開展大學生“村官”專項培訓,指導大學生“村官”參與現代農業、林業建設和扶貧開發等工作。

落實管理責任

大學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青團組織負責。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團中央負責巨觀管理,指導各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組織共同做好大學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兩級負責規劃協調、組織指導、督促檢查等工作。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要負責建立大學生“村官”檔案資料,做好考核工作,落實跟蹤培養措施,提出選拔任用意見;團縣委主要負責大學生“村官”的聯繫服務等工作。 鄉鎮黨委、團委和村黨組織負責具體管理、聯繫、服務等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