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人

受贈人,法學通用術語。在伊斯蘭教法中,指有資格接受贈與者。原則上任何人均有權接受贈與。但如系未成年者或精神病患者,應由法定監護人(如父親)代為接受和保管贈與之財物,否則無效。清真寺、學校、醫院、慈善機關等亦有權接受贈與,這類贈與在法律上被視為自願施捨財物,以瓦克夫法為依據。亡人臨終前的遺贈視為遺囑轉讓財產,法定繼承人無權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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