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性票據基礎關係

原因性票據基礎關係。它是指票據當事人之間由接受某種票據的原因所生的基礎關係。也就是說,某種關係之所以出現,必定有著客觀的原因。如買賣契約中,買方以票據結算方式支付貨款,此時,買賣關係是票據關係產生的原因,我們稱此買賣關係為原因性票據基礎關係。

票據原因關係。票據原因關係又稱為票據原因,是指當事人授受票據的原因。出票人簽發票據、收款人接受票據,在經濟上和法律上必有一定的原因,該原因關係就是票據的原因關係。例如,因購買貨物而簽發並交付票據,用以支付貨款,出票人與收款人因此發生票據關係,其原因關係即是買賣關係。原因關係存在於授受票據的直接當事人之間,票據如經轉手,其原因關係必然斷裂,前面的一原因關係與後面的一原因關係並無任何聯繫。但票據不論轉手多少次,各當事人之間的票據關係(付款關係和追索關係》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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