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貨物戰爭險條款

英國倫敦保險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之一種。現行條款於1981年制訂。其承保責任範圍為:(1)戰爭、內戰、革命、叛亂、造反或由此引起的內亂,或國與國之間的任何敵對行為造成的損失和費用;(2)捕獲、拘留、扣留、禁制、扣押,以及這些行動或企圖造成的損失或費用;(3)遺棄的水雷、魚雷、炸彈或其他戰爭武器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此外,還承保為避免本保險條款承保的風險所造成的或與之有關的共同海損和執助費用。參見“協會貨物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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