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克基土司

卓克基土司,即卓克基長官司。嘉絨十八土司之一。在今阿壩州馬爾康縣內。
卓克基原為雜谷土司下屬的土舍,乾隆十八年(1753年),其第9代嘉嘎爾布目被清廷賜封卓克基長官司。頒給印信號紙。他自雍正十二年(1734年)授任土舍(酋長)職,至乾隆五十八年(1793),共執政59年,具體擔任長官司職為40年時間。 卓克基土司所轄地為三個壟巴(都甫旭鳩、茶堡、四大壩)和六個牧區部落(即絨日、查龍、斯迦窩、查日瑪、希佐、日阿木多)。
卓克基土司官寨(10張)
世襲表:
嘉嘎爾布目,於(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至1793年,在位執政59年。
三郎納木吉,於(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至1817年,在位執政23年。
雍忠納木,於(清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至1843年,在位執政25年。
格西乓,於(清鹹豐九年)1859年至1873年,在位執政14年。
仁青旺母,於(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至1891年,在位執政18年,是該土司世襲中唯一的一位女土司。
恩波三郎,於(清光緒十七年)1891年至1893年,在位執政才有兩年多時間。
澤旺斯碧尼瑪(欽日阿斯丹碧日迦木措),於(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至1911年,在位執政16年。
清宣統三年(1911年),卓克基土司絕嗣,因卓克基土婦與瓦寺土婦是親姐妹,遂請瓦寺土司之子索觀瀛到卓土上門(入贅)為繼,定約索稍長即正式繼位。當時,卓土諸事由兩位大頭人德爾科和卡爾枯掌管。
民國3年(1914年),索至卓克基,以謀反的罪名將德爾科殺死。卡爾枯連夜逃走去往四大壩,從此,索執掌全土實權。 1941年,因承襲黨壩土司職,索觀瀛將卓土之權交子索國坤(澤旺彭措)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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