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於辦理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有關規定

《北京市關於辦理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有關規定》是北京市2013年5月14日制定的規定。

北京市關於辦理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有關規定,

北京市關於辦理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有關規定

本站發表時間:[2013-05-14]來源:首都政法綜治網作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規定:
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以下簡稱《出入境通行證》)是指出入我國國(邊)境的通行證件。有以下四種情況需申辦《出入境通行證》:
一、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在內地遺失、損毀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澳門的,須本人提交以下材料前來辦理:;
(一)公安機關出具的丟失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二)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三)能夠確認本人港澳身份的有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三張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為白色或淡藍色);
(五)填寫《港澳台僑證件延期補發申請審批表》。
二、香港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或者內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務處頒發的入境許可證赴香港定居的,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父母雙方均為香港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申請赴香港定居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香港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複印件;
2、子女在京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父母結婚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入境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
5、三張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為白色或淡藍色);
6、填寫《港澳台僑證件延期、補發申請審批表》;
7、公安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在香港出生的內地居民辦理赴香港定居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頒發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香港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入境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
4、三張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為白色或淡藍色);
5、填寫《北京市居民前往港澳定居申請表》並需出具政審意見;
6、經批准後憑註銷戶籍證明領取證件;
7、取證時間等通知。
三、因國籍衝突,不便持用普通護照出境的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已取得外國護照、父母一方為外國人、一方為中國人,依照中國國籍法被認定具有中國國籍的兒童辦理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外籍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2、《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父母雙方護照原件及複印件,中國一方父親或母親的北京市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或註銷戶口證明、父母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4、三張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為白色或淡藍色);
5、填寫《港澳台僑證件延期、補發申請審批表》;
6、中方父親或母親無北京戶籍的,還需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暫住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外籍一方需提供外國人在京居留許可原件及複印件(取證時間等通知)。
(二)父母雙方均未在國外定居,其在國外所生子女已取得外國護照的,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回國,且旅行證已過有效期,要求出境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原件及複印件;
2、兒童的外國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3、兒童的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兒童父母雙方的北京市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5、父母無北京戶籍的,還需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暫住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取證時間等通知);
6、三張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為白色或淡藍色);
7、填寫《港澳台僑證件延期、補發申請審批表》。
四、其他情形
台灣居民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從國外直接進入大陸,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期離境,造成旅行證過期,可以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台灣地區戶籍或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三)未能按期離境的情況說明;
(四)三張兩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為白色或淡藍色);
(五)填寫《港澳台僑證件延期、補發申請審批表》。
註:所有外文資料需由指定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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