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鱗長

劉鱗長

劉鱗長(1598-1661年),字孟龍,號乾所。晉江人。萬曆戊午已未四十七年聯捷進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按管皇極門灰石,作差務白玉石料、鸞鳳柱等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鱗長
  • 出生地晉江
  • 出生日期:1598
  • 逝世日期:1661
  • 代表作品:《浙學宗傳》
人物生平,作品,

人物生平

內監揭開工,數浮至三十萬金,鱗長躬親督造極力節約,以六千金竣事,計節省數十萬金,觸總理工程內監馬誠之怒屢欲中傷。司空王佐極力護之說:謗語即汝薦章也。昔日推薦於總憲鄒元標,冢卿張問達說“精詳縝密,天部之選”也差榷荊州以顫地力辭。同官咎其破格王司空對劉鱗長:“顫處能恬,冷處能耐,是一名大器。先是僚事急,都城有溶隍之役,躬親催督,分方計夫,限深闊以定工價,稽繳精嚴,省費萬金,同事以工,倍價牆令,增價三千兩,不聽巡視掌科魏大中,謂其同列口,貴部乾實事,惟劉君一人。越年,工科霍守典參宣武門東西積土與牆平凝道路,系李養德挑河時所堆。
催令搬運,李養德俱不能辦,則疏云:乞委主政劉某協理,不至冒費,遂不辭共竣 。厥事司設監題,造細車一百二十輛。通參旨覆議,俱委鱗長,勘估裁減,將半事遂寢值河北,差缺慨然請行,以外艱歸服除。值魏檔煽焰,委管街道,聽屬南部采銅,事有謀及者,鱗長理直氣壯地說:“太祖定鼎,豈不念此,些少銅料,寧聽其敝,壞而為盜,有遂有銜,而訴於壋者”。街道到任之二日,即折卸提督乾清宮王體乾之侵街房屋;又清追五城,官戚畹及魏壋所占據者,變價近萬金。維時總理大工,仍系馬誠與魏檔,狼狽為奸,司屬至稱,晚生私謁,厚贈冀結其好。惟鱗長不顧個人得失,科學估算保橋之費用,內監估計四十萬。鱗長謂:“乘冬間,水涸冰堅,從橋下填柳木,夾以灰土夯築結實,以便拽運,其費不及保橋之一”。工部尚書黃克纘,遂據以入街石,五便疏奉旨,如議及鱗長,至蘆溝橋興工。
忽有旨降劉鱗長官位三級,調外嗣。復魏壋矯旨劉鱗長 削職為民。明崇禎初,朝中科道部郎,交薦起復官。升員外郎,節慎庫一,時台省侵權,擅行支放,力折具疏,為尚書張鳳翔勸止。事發,累同逮詔獄,破貶謫任常州府通判,適孫慎行倡道東南,鱗長親自澄清詔獄之事。劉鱗長起為署崑山令,四閱月,除隸役之虐民,禁酗之惡習,清漕糧之積弊。父老為望,像於候潮舊址,祀之。轉南京戶部主事,擢南京戶部郎中旋視兩浙江學政,有公明之譽。遷四川建昌參議,川東參政。張獻忠荼毒西蜀首議,冒險恢復重慶等州縣。唐王入閩,擢太僕寺少卿、兵部右侍郎加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

作品

所著有《浙學宗傳》。順治三年(1646)應詔輔桂王閣事,後以病辭歸,永明王十五年(1661)十月卒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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