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亞華(湖北赤壁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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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亞華,湖北赤壁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20年9月26日,赤壁人民法院判處劉亞華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亞華
  • 主要事件:2008年至2018年間,通過打砸他人砂廠逐漸對赤壁市陸水河車埠鎮段的采砂業形成壟斷,還在該鎮開設賭場籠絡組織成員,逐漸形成以家族利益為中心的劉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
  • 處理結果: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犯罪經歷,開庭審理,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劉亞華、劉冬清刑滿釋放後,於2008年至2018年間,通過打砸他人砂廠逐漸對赤壁市陸水河車埠鎮段的采砂業形成壟斷,還在該鎮開設賭場籠絡組織成員,逐漸形成以家族利益為中心的劉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通過開設賭場、非法采砂、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壟斷車埠鎮的河砂、碼頭、河運市場,獲取巨額經濟利益。並以暴力、軟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35起,共造成20餘人輕傷或輕微傷。多年來,劉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稱霸一方,在車埠鎮形成非法控制,還非法修建碼頭和高利放貸,控制當地航運市場和大宗貨物水運市場,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經濟生活秩序。

開庭審理

2020年8月18日庭審現場,公訴人指出,起訴書指控的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劉亞華、劉冬清、劉亞洲等人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採礦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逃稅罪、隱匿會計憑證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等11宗罪。
公訴人認為,該犯罪組織符合刑法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特徵,應依法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建議合議庭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各被告人在黑社會性質組織中的地位、作用、犯罪事實、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並結合各被告人認罪、悔罪的態度,依法給予相應處罰。

依法判決

2020年9月26日,赤壁人民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0項罪名判處被告人劉亞華、劉冬清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8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至1年10個月不等。其餘被告人並處罰金2.5萬元至58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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