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型城市

創新型城市

創新型城市是指主要依靠科技、知識、人力、文化、體制等創新要素驅動發展的城市,對其它區域具有高端輻射與引領作用。創新型城市的內涵一般體現在思想觀念創新、發展模式創新、機制體制創新、對外開放創新、企業管理創新和城市管理創新等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創新型城市
  • 構成要素:創新資源等
  • 含義:依靠科技、知識等發展的城市
  • 內涵體現:思想觀念創新等方面
  • 試點城市:57個
構成要素,四大類型,評價指標,城市名單,國家政策,創新城市報告,

構成要素

●創新資源———創新活動的基礎。包括人才、信息、知識、經費。
●創新機構———創新活動的行為主體。包括企業、大學、研究機構、中介機構、政府等。
創新型城市
●創新機制———保證創新體系有效運轉。包括激勵、競爭、評價和監督機制。
●創新環境———維繫和促進創新的保障。包括創新政策、法律法規、文化等軟環境;信息網路、科研設施等硬環境;以及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的外部環境。

四大類型

一是文化創新型城市。這類城市,如法國巴黎、英國倫敦和芬蘭赫爾辛基等,其城市創新發展的戰略與內容,偏重於文化產業發展的突破,即依託經濟繁榮發達和較強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撐,大力推進文化創新,通過文化藝術領域創新,打造全新的城市發展形態。文化創新型城市,通常為一國的首都或重要城市。
二是工業創新型城市。這類城市,如美國堪薩斯、英國哈德斯費爾德和韓國大田等,其城市創新發展的重點,是以工業創新作為突破口,即依託地處大都市周邊,工業基礎比較紮實,工業領域的人才、技術等優勢比較突出的支撐,大力推進工業技術創新,形成以工業產業創新帶動城市發展創新的格局。
三是服務創新型城市。這類城市,如美國紐約、德國柏林和日本東京等,其城市創新發展的戰略與內容,是把現代服務業作為創新型城市的主攻方向,通過不斷創新城市的服務,增強城市服務功能,著力發展服務型經濟,不斷滿足本地城市居民各種需要,也不斷為全球經濟發展提供各種跨國服務,同時推動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與世界經濟發展的融合。服務創新型城市第三產業發達,社會綜合服務能力較強,政府服務水平和社會福利水平較高。
四是科技創新型城市。這類城市,如印度班加羅爾、美國矽谷、加拿大渥太華等,主要出現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其城市創新發展的戰略與內容,是突現科技集成和科技創新。科技創新型城市一般依託國際一流的大學和研究機構,形成雄厚的科技實力、較強的創新能力與明顯的科技產業優勢。其通過大力發展先進科技生產力,在協調推進城市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發展的同時,為世界各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大量的高新技術和高科技產品,成為推動全球科技進步的動力源。

評價指標

世界公認已有20個左右的國家步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包括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芬蘭等,這些國家一般都具備四個基本特徵,據此可確定創新型城市的評價標準:
●創新投入: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在2.5%以上;
科技進步貢獻率:科技進步貢獻率60%以上;
自主創新能力:對外技術依存度在30%以下;
●創新產出:創新產出高、發明專利多。
進入21世紀,在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國際競爭更趨激烈,許多國家都把強化國家創新體系作為國家戰略,把科技創新投入作為戰略性投資,超前部署和發展科學研究前沿的高技術及其戰略產業,實施國家重大科技規劃,以增強國家創新能力來提升國際競爭力。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關於“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精神正是黨中央在複雜多變的國際局勢下審時度勢,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高瞻遠矚而提出的。要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實施循環經濟、構建和諧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提高國家競爭力的中心環節。
我們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以自主創新為中心環節的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強國戰略。“以人為本”其中最重要的理念之一就是充分發揮其創造性:“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其本身就是一種發展的創新理念。
創新是人不同於動物的最基本的特徵。“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創新既是今天循環經濟發展的動力,又是未來知識經濟的核心。早在1934年,奧地利共和國出生的美利堅合眾國經濟學家熊彼得(J.A.Schumpter)就在《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提出了“經濟創新”的概念。到上個世紀70年代著名英國經濟學家弗里曼(C.Freeman)又提出了“國家創新體系”的概念。

城市名單

深圳,北京,廣州等城市提出並明確創新型城市的目標,深圳作為一個個民營高科技創新都市,深圳成為首個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計畫於2015年建成。
1、2008年:深圳
2、2009年:大連、青島、廈門、瀋陽、西安、廣州、南昌、南京、杭州、合肥、長沙、蘇州、無錫、煙臺。
3、2010年:北京海淀區、天津濱海新區、唐山、包頭、哈爾濱、上海楊浦區、寧波、嘉興、合肥、廈門、濟南、洛陽、武漢、長沙、重慶沙坪壩區、成都、西安、蘭州、海口、昌吉石河子
4、2011年:長春、連雲港、瀋陽市、西寧秦皇島、呼和浩特
5、2012年:鄭州、南通、烏魯木齊
6、2013年:宜昌市揚州市泰州市鹽城市、杭州市、湖州市萍鄉市、青島市、濟寧市南陽市襄陽市遵義市
到目前為止,全國創新型城市試點已達57個。

國家政策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落實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部署,充分發揮城市在推進自主創新、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的核心帶動作用,在前期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現就進一步推進創新型城市(或城區)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的重要意義
城市是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是國家經濟產出最重要的基地,是各類創新要素和資源的集聚地,城市的發展對區域和國家發展全局影響重大。創新型城市是指自主創新能力強、科技支撐引領作用突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水平高、區域輻射帶動作用顯著的城市。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對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意義重大。
(一)創新型城市是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重要支柱。
(二)創新型城市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發揮著核心帶動作用。
(三)建設創新型城市是探索城市發展新模式的迫切要求。
(四)建設創新型城市是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
二、開展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我國幅員遼闊、城市眾多,不同城市的資源稟賦、產業結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很大。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要試點先行、積累經驗、逐步推開。選擇一批創新基礎條件好、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高、對周邊帶動作用大的城市進行試點,在體制機制和創新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試,推動其率先進入創新型城市行列,將示範和引導更多城市走上創新發展的道路。
(一)總體要求
開展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學發展為主線,著力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充分發揮科技的支撐引領作用;著力創新體制機制,以建立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為突破口,全面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著力加強創新人才培養和創新基地建設,增強可持續創新能力;著力落實和完善激勵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不斷最佳化創新環境。
(二)基本原則
1、突出自主創新。
2、堅持改革開放。
3、強調各具特色。
4、體現總體布局。
5、加強協同支持。
三、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的主要任務
按照試點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試點城市要結合自身特點與發展需求,圍繞以下試點任務,突出重點、力求突破、做出示範。
(一)確立城市創新發展戰略。
(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三)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
(四)大力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五)加強創新人才培養和創新基地建設。
(六)加強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七)營造激勵創新的良好環境。
(八)推進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
四、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
各級政府要加強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科技管理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形成合力推進的良好局面。
(一)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形成聯動協同的試點工作推進機制。
(三)加大對試點工作的引導支持。
(四)開展創新型城市建設進程的監測評價。
(五)加強創新型城市建設研究和試點工作交流。

創新城市報告

2013年8月18日,由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城市研究所主辦的中國城市創新能力科學評價課題研究成果——《中國城市創新報告(2013)》在京發布。《中國城市創新報告(2013)》以“創新基礎條件與支撐能力、技術產業化能力、品牌創新能力”為主體框架的城市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對中國城市創新能力進行了綜合評價,形成了城市創新能力的綜合及專項排名。
評測結果顯示,在綜合創新能力排在前10位城市如下:
副省級以上城市分別是: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杭州市、廣州市、天津市、南京市、廈門市、大連市、寧波市;
地市級城市分別是:蘇州市東莞市佛山市無錫市中山市珠海市常州市嘉興市、長沙市、紹興市
從綜合評測排名的前十名城市分布可以看出以下幾點內容。
(1)中國創新型城市呈現三大集群分布特徵。從區域分布來看,東部城市占據絕對優勢,綜合評測前十名的副省級(含)以上城市、地級城市和縣級城市幾乎均為東部城市,中部和西部只有一個城市進入前十名的行列。長三角城市依然是中國城市創新的中堅力量。在副省級 (含)以上城市中,有2個隸屬浙江,1個隸屬江蘇,加上上海市共4個城市位於長三角地區;在地級城市中,有3個隸屬江蘇省,2個隸屬浙江省,共有5個城市位於長三角地區;在縣級城市中有8個城市位於長三角地區。該區域創新力明顯較強。其次就是珠三角地區,綜合測評前十名的城市中地級城市中有4個城市位於珠三角地區。北京和天津,長三角,珠三角構成了中國由北至南三大城市創新集群。
(2)創新型國家戰略推廣成效顯著,中西部地區部分城市進入創新能力排名前列。中共十七大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之後,為推動一批城市(區)進入創新型試點行列,示範帶動更多城市(區)走創新發展道路,2005年以來,科技部先後確定了45個城市開展科技創新試點,並取得了積極進展;此次進入排名前列的長沙為中部城市。以長沙市為例。長沙市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主要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創新型城市建設領導與協調會議。由科技局牽頭,編制了《長沙市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2010~2015)》,根據該方案制定了《長沙市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不斷完善政策體系,整合資源,出台了招商引資、財政支持、稅收優惠、人才引進培養等方面的政策。同時長沙市財政逐年加大對科技的投入,科技發展專項經費由2006年的7700萬元增長到2.442億元,創新服務體系日益完善。2010年長沙申請專利9071件,同比增長47%,“三一”專利授權總量達1356件,年均增幅為50%。
(3)體制機制優勢是保持創新能力的根源。與上年相比,城市創新能力綜合排名的格局沒有發生變化。在城市排名中,副省級(含)以上城市中的北京和上海,地級城市中的蘇州、東莞和佛山,縣級城市中的崑山和江陰多次位於城市創新能力排名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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