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延安市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方案》是2016年10月24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創新新城市建設的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精神,充分發揮地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主體作用,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支撐2020年我國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大發展新理念要求,以《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和《陝西省創新型省份建設工作方案》為指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源頭活水,推動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業態創新和文化創新相結合,加快建成具有延安特色的區域創新體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 “三個延安”的建設奮鬥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科技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突出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激發企業創新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揮政府引導創新的組織和協調服務作用,加強政策引導,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2.堅持培育發展新動能與改造提升傳統動能相結合。把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支撐,深入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圍繞破解制約主導與支柱產業發展的瓶頸與關鍵技術問題,加大技術攻關支持,加快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運用新技術發展新業態,推動重點領域技術跨越和核心技術重點突破,最佳化產業結構,完善創新產業鏈,構建具有延安特色的現代產業體系。
3.堅持科技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相結合。把科技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作為科技創新的基礎和保障,圍繞總體要求,著力推進科技、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創新,為科技創新提供內在動力,建立並完善創新激勵機制,構建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的良好環境。
4.堅持技術引進與自主創新相結合。在鼓勵原始創新的同時,積極學習借鑑國內外先進技術,堅持問題導向,著力加強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加速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5.堅持產學研合作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相結合。堅持開放合作,最佳化科技資源的原則,集中在八大產業集群,進一步推進產學研合作機制,把人才資源開發放在科技創新最優先的位置,激發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新性,大力引進高水平科技人才,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更深層次參與國內區域創新合作與競爭,共建創新載體,促進高校科技成果向地方轉化。
(三)戰略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20年,進入陝西省創新型城市行列,區域創新體系基本健全,創新環境基本完善,創新要素集聚明顯,自主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經濟發展方式從傳統要素主導發展向創新要素主導發展轉變,有力支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
2.具體目標
——創新投入大幅增長。到2020年,全社會R&D(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經費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0%。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達到0.8%。市、縣區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要分別達到當年財政預算支出的1.5%和1%。科技進步貢獻率明顯提高,達到50%以上。
——創新基礎不斷增強。到2020年,人均GDP穩居全省第一方陣,每萬人擁有的受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數達到1000人,公民具備基本科學素質比例達5%。
——創新績效明顯提高。到2020年,每萬人口發明擁有量達到3件,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00家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達到300億元,技術市場成交契約達到3億元。
——創新體系逐步健全。到2020年,在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建成研發機構達到30家。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達到10個。建成10個科技企業孵化器、15個眾創空間、5個科技創新專業服務平台、15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20個大荔模式推廣示範企業、40個農業科技專家大院、30個科技創業示範基地,發展500名科技特派員。
——創新環境不斷改善。國家激勵自主創新政策全面落實,對外開放不斷深化,科技合作廣泛深入。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成效凸顯,擁有一批高層次、高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和行業領軍人才。科技管理機構運行高效,創新各項重點任務得到嚴格落實,考核機制健全完善。
二、主要工作與重點任務
緊緊圍繞全市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打好“三去一降一補”攻堅戰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增強創新主體活力,著力推動科技與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緊密融合發展,重點實施科技創新六大計畫。
(一)實施現代產業轉型升級計畫
1.積極主動化解過剩產能。積極推動“科技興油”戰略,堅持新增產能建設和舊井挖潛並行,推行二次、三次採油和微生物技術提高石油採收率,實現由擴大資源開採面積增加產量向依靠科技進步的方向轉變。加強天然氣勘探開發和頁岩氣、石油伴生氣、煤層氣、油頁岩等非常規油氣資源的開發利用關鍵性技術難題的技術攻關,變化工原料輸出為精細化工產品輸出,變中間產品輸出為終端產品輸出,延長產業鏈,增加關聯度,提高附加值,推進我市能源化工走開源、節能、減排、精細化、綠色化發展的道路,推動我市能源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向高端化邁進。
2.加快提升裝備製造業轉型升級。積極跟蹤全球工業4.0進展,圍繞“中國製造陝西2025行動計畫”,加快高端裝備製造產業集群建設,對傳統製造業進行綠色改造,由粗放型製造向集約型轉變,重點圍繞以資源開發與加工轉化所需要的抽油機、抽油泵、減速器、石油套管、中高檔鑽機、新型鑽桿等石化和煤炭專用設備及相關的化學纖維、塑膠、製藥等工業專用設備製造業的技術研發,提升石油裝備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按照“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網際網路+現代服務業”的思路,加快實施龍頭企業帶動戰略,培育一批主業突出、技術領先、管理先進、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裝備製造集團公司,從模式、裝備、基礎三個層面推動我市裝備製造產業向智慧型化、綠色化、服務化方向轉變。
3.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圍繞13個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和洛川蘋果等8個農產品加工園區,加強蘋果、小雜糧、紅棗、核桃、設施蔬菜、畜禽養殖等領域的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高新技術研究,重點在農業良種選育與繁育技術、綠色有機農業生產技術、農業信息技術、食品安全生產技術、農產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建設一批高標準的現代農業科技園區創業示範基地和科技專家大院,引進和培育一批龍頭企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程度的提升,推進農產品精深加工產業集群發展,推動農業向一二三產業融合,實現全鏈條增值和品牌化發展轉型。加大推廣“大荔模式”力度,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協會組織,充分發揮科技特派員和三區人才作用,加強農民科技培訓,不斷完善農業科技服務體系。積極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廣太陽能、風能、沼氣綜合利用。
4.加強科技與文化旅遊的融合。以構建全國紅色文化傳播高地、共產黨人精神高地為目標,依託延安紅色文化至高性、唯一性和地域文化豐富性和厚重性特徵,集成運用地理信息系統、網路服務技術和多媒體展示技術,建設旅遊、購物、娛樂等為主要內容信息的綜合信息發布平台。依託現代信息技術改造我市傳統文化產品的生產技術和工藝,加大推進腰鼓、剪紙、民歌、曲藝等多種特色文化產品和文化產業的科技創新力度,提高文化產品的科技含量和表現力。加強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通過數位化技術、網路技術、移動通信技術、計算機技術等高新技術的結合,推動以紅色旅遊創意設計、動漫遊戲、移動網際網路及數字內容原創為主的企業聚集發展,重點支持一批關鍵技術支撐平台和重大創新項目,培育有創意和有影響力的文化產品,使科技促進文化旅遊五大板塊快速發展,著力將延安打造以紅色文化為主體,歷史、自然、民俗文化共融發展的旅遊勝地和文化傳承創新區。
5.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園區承載的方式,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製藥、高端裝備製造、新型能源、智慧能源、高性能儲能技術、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針對新一代信息技術網路化、泛在化、智慧型化的發展趨勢,加快推動雲計算、大數據、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寬頻通信、智慧城市等技術研發和綜合套用,通過套用網際網路技術催生新產業、新業態,促進大數據產業基地建設。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建設以太陽能利用為特色的新能源城市和綠色能源縣。對新引進獲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化項目,對新獲得國家發明專利且屬於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的產業化項目,除享受省上獎勵外,給予專項資金獎勵。
(二)實施企業創新能力提升計畫
1.培育創新型龍頭企業。依託企業,在油煤化工、裝備製造、戰略性產業、現代農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積極引進國內外研發機構和知名企業,建立一批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培育扶持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重點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自建或與高校院所共建研發機構。優先支持具備條件的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建設一批高水平的企業研發機構。引導和支持企業建設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等研發機構,探索在國外建立科技合作視窗,支持企業在國外設立研發機構。對認定的國家、省級研發機構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加快培育一批省級、市級創新型企業,鼓勵創新型企業申報國家、省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對列入國家、省重大科技計畫的項目可按國家、省項目的要求落實配套經費。
2.培育壯大科技型企業群體。加強對企業創新的引導,大力培育能有力支撐我市重點產業發展的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通過貸款貼息、研發資助、有償投入和後補助等方式,重點扶持一批條件基本成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每年重點選擇10家成長性較好的科技企業予以扶持。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參與現代農業和能源化工等領域的科技創業,放寬科技型企業註冊條件,允許以人力資本、智慧財產權、高新技術成果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鼓勵市內外各類法人和人員在延創辦科技型企業。到2020年,科技型企業總數達到300家。
3.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圍繞全市優勢產業,以市場為導向,以自主智慧財產權為核心,以研究開發共性關鍵技術和重要技術標準為紐帶,打造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鏈,重點組建石油服務、裝備製造、紅色旅遊、蘋果、紅棗、馬鈴薯、草畜業、棚栽業等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支持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圍繞各自產業領域實施技術合作,開展集成創新,聯合攻關和轉化核心技術,優先推薦聯盟企業申報國家、省科技項目。對經認定的國家、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
(三)實施園區基地創新發展計畫
1.建設科技資源統籌中心。加快推進科技資源統籌中心建設,構建完善的創新服務體系,建立科技服務大廳、技術交易市場、科技創新服務平台、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科技人才培訓、研發檢測檢驗六大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實現人才、資本、技術、設備、信息五大資源開放共享,形成網路化、廣覆蓋、高效率的綜合服務體系,為企業研發中心和科技人員創新成果轉化提供專業化服務。
2.積極推進高新區建設步伐。加快國家級延安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建設步伐,積極推動延安高新區轉型升級,實現由生產要素驅動向創新要素驅動轉變,積極出台優惠政策吸引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和高新技術企業入駐我市。重點圍繞高新區的產業特色和功能定位,建設與產業發展相適應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創業孵化器和研發機構,使其真正成為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和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平台。培育和支持志丹、安塞工業園區逐步建設成為省級高新區。積極發展高新技術企業,使其成為區域經濟新的增長點。
3.加快科技孵化平台建設。圍繞全市產業布局和重點領域,圍繞“四帶四廊”布局,依託“三區九園”,建設一批有明確產業導向的科技孵化器和加速器。完善配套設施,為入孵企業提供研發、中試生產和經營場地,提供稅費減免、融資擔保、項目申報、政策諮詢、管理培訓、市場推廣等孵化創業服務,提升孵化器的集聚人才、成果轉化等能力,形成“引進、孵化、加速、共贏”的發展模式。
4.加快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加快建設生產力促進中心、智慧財產權服務、技術轉移中心等服務機構,重點培育和引進一批創業孵化、研發外包、工業設計、科技評估、信息諮詢、技術經紀、技術交易、融資擔保等科技中介服務組織。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和縣(市、區)建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和人才隊伍,促進技術轉移轉化。
5.建設科技大市場。建設科技成果便捷交易、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創新要素有效聚集、科技服務高效提供的科技大市場,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積極鼓勵各種形式的技術交易、技術服務。圍繞我市主導產業發展關鍵技術研發和骨幹企業重大技術需求,積極推進重大科技難題招標。建立完善技術契約交易信息披露和考核制度。市級科技計畫優先支持科技企業在科技大市場進行技術交易、信息諮詢、項目對接。
(四)實施科技創新引領發展計畫
1.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和套用。市財政每年設立3000萬元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對接轉化一批具有產業化前景的技術成果,重點支持由我市企業為主承擔的重大科技項目和引領產業升級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每年擇優支持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潛力大的科技成果在企業實現產業化,根據其新增項目投資額度和實施進度,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對購買高校院所技術成果並在本地實施轉化的企業,按其年技術成果交易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後補助。
2.加強科技對外交流與合作。圍繞重點產業領域和關鍵技術研究,構建開放型創新體系,拓展對外合作領域,增強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促進國內外高科技資源的利用。探索國內外科技合作交流新形式,積極承接外企、央企和省企研發中心向延安轉移。積極參加和舉辦國內外學術交流、技術合作、產品交易和專題論壇等活動,搭建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平台,為企業創造更為寬鬆的智力資源流動環境。
3.促進產學研合作。建立產學研聯席制度,形成企業主導、政府推動、市場引導,科研、教育、生產、金融等不同社會分工在功能與資源優勢上的協同與集成化。定期發布《產學研合作項目指南》,定期在全市廣泛徵集技術難題和技術需求,定期向社會發布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定期開展科技合作洽談和技術對接,將產學研合作常態化、制度化。重點做好與西安交通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中國農業大學等的合作,同時與延安大學合作建立創業園區,鼓勵大學生在園區進行創新創業。鼓勵縣區、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合作,共建特色產業基地或產學研合作基地,促進高校科技資源向地方集聚。
4.推進創新型縣區建設。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統籌推進創新型縣區建設。加快推進城鎮化基礎好、科技資源豐富的縣區成為創新型縣區,依託工業園區的科技支撐體系,支持建設一批特色科技產業基地,構建縣域特色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創新要素進入縣域經濟,提升縣域經濟發展水平。推進洛川、富縣、寶塔區省級創新型試點縣建設工作,到2020年,其它10個縣建設成為省級創新型試點縣。
5.實施科技惠民計畫。以科技創新為先導,圍繞人口健康、公共安全、食品藥品安全、防災減災、生態環境、社會服務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領域,加強科技創新和成熟科技成果套用。大力推進“智慧延安”建設和網際網路+技術,完善網路化、廣覆蓋的公共服務平台,提升社會管理領域的科技信息化支撐水平。到2020年,在全市實施10個重大科技惠民專項,轉化、推廣套用50項成熟技術及科研成果,建立4個“科技惠民示範縣”。
(五)實施科技創新環境最佳化計畫
1.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發揮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引導創新鏈、產業鏈、金融鏈的緊密融合,發揮創新政策引導作用,推進科技體制、經濟體制、社會體制、文化體制和金融體制的大統籌、大改革,形成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氛圍。加強創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完善,進一步營造有利於科技進步和創新的環境。完善鼓勵產學研合作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強化科技政策與財稅、金融、產業政策等的銜接配套。
2.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創新政府財政科技投入方式,建立健全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各級政府科技經費支出占本級財政支出的比例不低於全國上一年同級支出的平均水平,且60%用於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優先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市、縣區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要分別達到當年財政預算支出的1.5%和1%。各級政府將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對科技創新項目的投入並納入年初市財政科學事業經費預算,促進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3.大力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積極推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工作,建立科技創新發展引導資金,加強與銀行開展戰略性合作,支持專業銀行設立服務科技型企業的專業支行,搭建科技金融合作服務平台,推進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方式創新。加大政府對創投資金投入力度,設立專項引導資金,鼓勵、引導和支持民間資本更多投向科技創新領域,推動開展專利權、商標權、股權等權利質押擔保貸款和科技保險等,為企業提供多層次、多渠道的金融服務。
4.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建立科技企業多元化投融資體系,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集合債券、集合票據等方式融資。培育和發展創業投資,建立市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採取政策引導、資金參股和風險補償等措施,吸引國內外創業風險投資機構聚集。設立2000萬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重點支持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的創新成果產業化中試和獲得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的配套資金。
5.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強化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建立重大項目智慧財產權審議制度。鼓勵創新成果智慧財產權化,發展培育一批自主智慧財產權與技術標準有機結合的中小企業,擇優支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潛力大的科技成果在企業實現產業化,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和打擊各種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保護專利權利人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制。
(六)實施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計畫
1.培養引進創新人才和團隊。堅持引進和培養並舉,發揮政府投入引導作用,鼓勵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個人等有序參與人才資源開發和人才引進,更大力度引進急需緊缺人才。重點加強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以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為引導,實施科技創新人才培養計畫,實行彈性人才引進原則,本著注重技術和強化服務的用人宗旨。圍繞重點產業發展、重點工程和項目建設,引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掌握核心技術、能夠實現產業跨越發展的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創業領軍人才及團隊,建設和引進一批能夠解決產業發展關鍵性技術的創新團隊。每年擇優扶持10個市級科技創新團隊。支持大學生自主創新創業,注重鄉土人才的發現和使用,重視工程實用人才、緊缺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使用。
2.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鼓勵科技人員通過各種方式參與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活動。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業選派工程技術人員到中小企業掛職,開展科技人員服務企業活動,優先支持選派企業科研人員承擔市級科技項目。科技人員以科技成果作價出資創辦科技企業,科技成果作價份額最高可占註冊資本總額的70%。將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在重要貢獻人員、所屬單位之間合理分配,對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比例不低於50%。鼓勵高等(職業)學校面向企業培養高層次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
3.積極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制定出台科技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措施。籌劃組建創客空間、創業苗圃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高新區科技孵化器建設,引導和支持高校院所和房地產企業將自身閒置建築改造成各類眾創空間。辦好每年一屆的全市大學生創意創新創業大賽,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和創新實驗計畫,建立導師、高校、機構、政府多層次的大學生創業資助體系,設立創業種子投資基金,適當放寬創業促就業個人小額貸款額度,支持高校畢業生參與電子商務創業。
4.創新人才激勵機制。根據科研活動規律和特點,改進預算編制方法,實行部門預算批覆前項目資金預撥制度,保證科研人員及時使用資金,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改進結轉結餘資金留用方式。建立健全科技人員按貢獻參與分配,以及通過契約享有專利發明權益的激勵機制,建立以業績、能力和誠信為重點的自主創新人才評價體系,改進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制度,對於高端特殊人才可不受編制計畫限制,直接引進並給予相應待遇。對優秀的創新型科技人員可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充分調動科技人員的創新積極性,形成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氛圍。
三、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創新工作機制。成立市創新型城市建設領導小組,指導協調、督查落實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各項職能。各縣(市)區政府及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相應組織協調機制,具體負責本區域、本部門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要納入重要工作日程,統籌安排,全面推進。
2.加大工作調度,密切協調配合。加強與科技部、省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廳市會商制度,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共同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各縣區、各部門要結合各自發展環境和優勢,選準創新工作切入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共同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強大合力。
3.建立考評機制,加強督導檢查。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市上總體部署和要求,採取“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等方式制定工作落實計畫,落實各項任務的考核指標,建立跟蹤評價制度,完善評價體系。市政府督查部門對創新型城市建設涉及的重要考評指標督促檢查,加強對市級部門和縣區政府落實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的評價考核,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4.強化宣傳引導,營造創新氛圍。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際網路等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報導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的重大意義和新進展、新成效,調動全社會參與支持創新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共同營造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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