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內閣制度(內閣制(明朝政府運行制度))

明朝內閣制度(明朝政府運行制度)

內閣制(明朝政府運行制度)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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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內閣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機構,此後權力逐漸增大,後形成為明朝行政中樞。內閣輔臣的人數為一人至七人不等,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

起初,內閣大學士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

然而,雖然首席內閣大學士(或稱內閣首輔)有票擬的權力,但卻不得不依賴於內部太監送達批紅。首輔大學士的職權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須與宦官合作,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明朝內閣制度
  • 英文名稱:The cabinet system
  • 簡稱:內閣、閣部
  • 政治體制:君主專制政體
  • 成立時間:建文四年(1402年)
  • 廢止時間:崇禎十七年(1644年)
  • 機構性質:皇帝咨政機構
  • 主要權力票擬
  • 主要首輔楊榮顧鼎臣嚴嵩張居正
歷史沿革,雛形,成立,發展,頂峰,運作方式,主要特點,重要影響,評價,

歷史沿革

雛形

明朝最初沿襲元朝制度,設立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後,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中書省和宰相,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原中書省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同年九月,朱元璋設定四輔官,以儒士王本等為之。從明代起,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務,實際上等於兼任宰相,把君主獨斷專行擴大到了頂峰。
廢除宰相制度的明太祖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度的明太祖朱元璋
洪武十五年(1382年),再次撤銷,而仿照宋朝制度,設定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大學士,其中禮部尚書邵質、檢討吳伯宗翰林學士宋訥、典籍吳沉分別為四處大學士。
之後,又置文華殿大學士,征耆儒鮑恂、余詮、張長年等人擔任,以輔導太子,品秩為正五品,其主要權力只是顧問。這就是內閣的雛形。

成立

建文年間,改大學士為學士,悉數罷免大學士,各設學士一人。此後改謹身殿為正心殿,設正心殿學士。明成祖朱棣雖有朱元璋一樣獨攬大權的雄才偉略,但一次又一次的御駕親征讓他不能真正意義上地總攬政事,於是一個幫助皇帝的“助手”機構——內閣應運而生。明成祖即位後,特派解縉胡廣、楊榮等入午門文淵閣,參預機務,稱為內閣。內閣制度至此建立。
建立內閣制度明成祖朱棣建立內閣制度明成祖朱棣
過去,宰相擁有決策權、議政權和行政權,明成祖成立內閣以後,把原來宰相擁有的決策權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議政權分給內閣,行政權分給六部。地方上分三司,分管司法、軍事、行政,直接對六部負責。
在明成祖掌控之下,內閣與六部各司其職,國家最高行政命令從紫禁城發出,通過全國1936處驛站,全長143700公里的驛道,層層下發到國家每一個角落。
然而,“閣臣之預務自此始,然其時,入內閣者皆編、檢、講讀之官,不置官屬,不得專制諸司。諸司奏事,亦不得相關白。”也就是說內閣此時仍然只是皇帝的私人秘書,不是權力機構。

發展

永樂中期以後,內閣職權漸重,兼管六部尚書,成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決策機構。後明宣宗朱瞻基時期,權力開始上升(三楊輔政),形成了更為完善的政務流程:全國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給皇帝提出的建議,都由通政使司匯總,司禮監呈報皇帝過目,再交到內閣,內閣負責草擬處理意見,再由司禮監把意見呈報皇上批准,最後由六科校對下發。
明宣宗朱瞻基時期內閣權力上升明宣宗朱瞻基時期內閣權力上升
1425仁宗朱高熾時,明仁宗因楊士奇楊榮等為東宮舊臣,升楊士奇為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楊榮為太常卿兼謹身殿大學士,之後楊士奇、楊榮等人均兼有尚書職位,雖然身居內閣,其頭銜均以尚書為尊。自此,內閣權力加重,逐漸受到重視。
楊榮楊榮
明代宗朱祁鈺景泰年間,王文左都御史進吏部尚書後進入內閣,自此之後,誥敕房、制敕房俱設中書舍人六部承奉意旨,內閣權力更大。雖有明英宗朱祁鎮的正統末年的反覆,可到成化年、弘治之際,內閣在已經成為足以對抗皇權的文官政府代表。
正德年間,明武宗朱厚照所行之事被認為多荒謬不經。可也有有楊廷和閣老撐著,未成大亂。明世宗朱厚璁嘉靖時,改華蓋殿為中極殿,謹身殿為建極殿,將大學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書之前,地位大大提高。明代之內閣大學士雖無宰相之名,實有宰相之權。到嘉靖二十一年,權臣嚴嵩武英殿大學士後,專擅朝政二十餘年,內閣的權力已經完全與從前的宰相一樣了。

頂峰

經過嘉靖隆慶的發展,萬曆早期應該是內閣權力極盛的時期,張居正改革讓內閣成為政府運轉的中樞,張居正的實際上已經接近於現代首相的地位。

運作方式

內閣大臣的建議是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奏章上面,這叫做“票擬”。而皇帝用紅字做批示,稱為“批紅”。按照規定,皇帝僅僅批寫幾本,大多數的“批紅”由司禮監的太監按照皇帝的意思代筆。以往,按大明祖制,太監讀書識字是被嚴令禁止的。大明宣宗不僅改了這個規矩,而且在他的鼓勵下,宮裡還成立了專門的太監學堂。後人猜測:明宣宗這一做法,其目的就是讓太監牽制內閣的權力。久而久之,一種奇怪的政治格局出現了。
萬曆首輔張居正萬曆首輔張居正
明朝內廷、外廷的機構完全對稱。外有內閣,內有司禮監,外有三法司,內有東廠錦衣衛,外廷有派往地方的總督、巡撫,而內廷派往地方的也有鎮守太監、守備太監等等。這樣,內廷、外廷相互制約,才能確保皇帝的決策地位。但是,這也造成了內外兩大政治勢力的爭權奪利。
北京紫禁城東部的這片建築在大明朝叫做文淵閣。明朝的內閣就設在這裡。在明朝萬曆年間,內閣首輔張居正讓這個紫禁城裡最不起眼的房子成為聲名顯赫的所在。在文淵閣辦公的內閣成為實際上的政務決策者。
表面上,例行的政務流程似乎並沒有改變,但決策權卻出現了轉移。張居正做到這點,理由是:首先,當時的大明萬曆皇帝還是個孩子,張居正身為皇帝的老師,很容易影響皇帝的決策。再者,萬曆帝的“批紅”是在司禮監馮保指導下完成,而馮保跟張居正關係密切。內閣首相張居正把自己的意見授意他人,寫成奏章,再由自己“票擬”贊同。幼年皇帝的批紅自然毫無問題。
就這樣,大臣的“奏章”,閣臣的“票擬”,皇帝的 “批紅”,由內閣首輔張居正一手操控,達到空前一致。他的新政也就毫無障礙地順利推進。其實張居正的新政推行的並不是十分順利,改革必定面臨利益衝突的爭鬥,而張本人、馮保、萬曆(實際上是萬曆生母)三個權力體系代表者協作,尤其是萬曆年幼,馮保、張居正素有交情,二人不對峙,使得張居正掌閣初期擁有絕對的權力,可是萬曆成人之後,情況則有了變化。 自明朝初期以來,明朝的政務中心就在紫禁城這幾個地方轉換,權力的交替,左右著明朝的國運。宮闈重重之中、爭權奪權的陰謀時有發生。
正德時期首輔李東陽正德時期首輔李東陽
通過明朝幾代皇帝的努力,明朝曾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內閣政務體系,它在權力平衡方面堪稱完善。

主要特點

明朝內閣制度有自己鮮明的特點。
  • 形成時期長,而且始終沒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終不是中央一級正式的行政機構。
從永樂開始,歷代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於內閣,皇帝“其不接見臣下而能統治天下者,以有閣臣票擬故耳”。但是,他們誰也不敢擔當違反祖制的罪名,誰也不願從已經取得徹底勝利的皇權中,又拿出一部分給閣臣分享。所以內閣進展緩慢,而且始終未能成為中央一級正式的行政機構。
  • 內閣與皇權矛盾重重,又始終屈服在皇權的重壓下。
閣臣與皇帝矛盾,除了反映為封還詔旨一類以外,很多反映為閣臣在中葉以後不斷提出辭職。皇權與內閣矛盾,亦反映為明代閣臣善終者少,有政績的不多。明代內閣權力不穩定,雖然有嚴嵩,張居正之顯赫,但他們一是乘皇帝靜攝而代行皇權。一般閣臣來說,由於基本上都是文學侍從之臣出身,入閣後權力之大小,只決定於票擬被採用的情況,所以呈現為不穩定,沒有保障,沒有連續性。
、唐、相比,明代輔相的業績並不顯著,這一方面固然與入閣前之資歷有關。漢、唐、宋之宰相都要經歷郡邑,而明之閣臣卻基本上出於翰林院。他們沒有從政經驗,不知民間疾苦,對政事自然難以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但另一方面,則由於他們權力不穩定,被司禮監擠著,被皇權壓著,即使有抱負也難於施展。
顯然,這樣的內閣只能助長皇權,而不可監督、約束皇權。有明一代,內閣始終未能成為對皇權的威脅,從這個角度來說,朱元璋廢丞相的目的是達到了。
  • 內閣受制於司禮監,矛盾深刻,但又不得不走司禮監的路子。
在中樞系統中,內閣有票擬權,司禮監有批朱權,是內外相維的雙軌制。但雙方地位的特殊性使內閣難以與司禮監抗衡,雙方權力的大小,又是以皇帝的向背為轉移而互相成比,因此,他們之間不可能有真正的相維相濟,而只能有對權力的激烈爭奪。皇帝寵信司禮時,司禮盡奪內閣權力,如劉瑾魏忠賢時;否則就是權相出現,如嚴嵩張居正時。
嚴嵩、張居正之顯赫,還得討好司禮監,就是明證。
綜觀有明一代,內閣對宦官之干政,雖亦起過一點制衡作用,如成化年間,由於閣臣一再堅持,汪直主持的西廠一度被撤。但總的來說,內閣是越來越受制於司禮。內閣為司禮監扼制,以致明代成了宦官為禍最烈的朝代。
  • 內閣與六部經常互爭雄長,矛盾重重。
歷代及明初,六部均隸屬於丞相,凡事必須秉承宰相的意志,自撤中書省、提高六部品秩後,六部變成直接對皇帝負責,職權完整,而且在閣之上。但隨著內閣品位的提高,又有票擬權,內閣比六部更接近皇帝,部權便在不同時候、不同程度上為內閣所侵。但是,內閣畢竟不同於中書省。從制度上說,六部不必聽命於內閣,而內閣則“凡百政事,非下部必不可行,不能行”。於是內閣借位尊勢崇而力圖控制六部,六部則鑽內閣沒有法定地位和權力的空子,力圖擺脫控制。因而閣部經常爭權,尤其是爭奪人事權。
內閣與六部這種職權界限不清,工作上彼此失調,大大影響了明政府的行政效率。在客觀上,則有利於司禮監的擅權亂政。
  • 內閣中矛盾激烈。
尤其嘉靖以後,閣臣間的傾軋突出由於閣臣的任用、權力大小、去留,均沒有明確規定,又由於首輔與次輔間權力懸殊,在天啟以前一直無明確的職責分工。所以閣臣間爭奪權勢的鬥爭激烈,尤其是“嘉靖以來之首輔,莫不由傾軋排擠而得之”,如嚴嵩拉攏科道彈劾翟鑾,使翟被“削籍為氓”。嚴嵩夏言互相排擠,致夏言被棄市。
在閣內的紛爭中,閣臣不但各自培植自己的勢力,致使明中葉以後的政治日益腐敗。
從明代內閣制度的種種特點,可見內閣制度在當時並未能成為與君主專制政體完全適應的輔政制度。內閣地位的特殊又使它成了矛盾輻輳之所,各種矛盾的發展,無一不是加劇了政治的腐敗。

重要影響

明朝內閣制強化了君主專制制度。內閣制度隨著皇權的高度強化而建立,權利的來源,由君主所授予,對君權的制約作用有限。事無大小,內閣都要秉承君主的旨意行事,遂成為君主加強專制的工具,因此明代的君主專制比前代尤甚,助長了君主專制。
形成了明代宦官的專權。明代內閣因缺乏法定的地位和權力,只是政務的輔助機構,通過票擬、修旨來輔政,但大學士的票擬最終要通過皇帝的朱批,而明代的司禮監秉筆太監掌章奏文書,宣宗時大臣章奏除皇帝親批數本外,皆由司禮監秉筆太監參照內閣的票擬批紅。宣宗以後,人主怠荒,深居內宮,不親政事,不見大臣,又把太監當作心腹委以重任,朱批便由秉筆太監處理。司禮監便凌駕於內閣之上,內閣權力僅止於票擬。無論皇帝親自掌權或者是假手於司禮監代批,大學士只能承旨辦事,由是司禮監便趁機竊柄專權。明之閣臣即使有理想,有主張者,也必須先勾結宦官不可,否則一切政事都受到宦官阻梗,不能上達皇帝,如張居正為有明一代能臣,其任首輔時亦要密結司禮太監馮保,才能策動當時的政事。至於閣臣之不肖者,更爭相諂媚逄迎宦官,助閹為虐,狼狽為奸,助長宦官的氣焰。綜觀明代宦官為禍之烈,實與廢相後,內閣無實權,加上君主過於寵信宦官,使宦官得以居中用事所使然。
演成朋黨傾軋。明之內閣上受君主箝制,內受宦官操縱,閣臣之欲握權柄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一方面要交結內監;另一方面則又須傾軋同列之大學士,遂演成朋黨之禍。即在明代內閣權任處於最高峰時,閣臣間為爭奪”輔“地位,往往互相傾軋,愈演愈烈,甚至不惜朋黨台諫,依傍宦官,世宗時之嚴嵩任首輔,威權不可一世,但卻為閣僚徐階所傾到。張居正在萬曆元年出任首輔,也是因為內結司禮監馮保,逐高拱得來的。閣臣傾軋之劇烈皆因明代內閣沒有正式的權力,沒有合法的地位而引生的流弊。
導致政風因循。明代閣臣絕大多數是由進士而翰林,而拜命入閣,他們大都是十年窗下,久在翰林苑,舞文弄墨之士,並無實際的政治經驗,一旦入閣,大都昏庸而無識見,閣臣為保官秩,大都庸庸碌碌,而很少勇於任事,敢作敢為。由於明代內閣受所處的地位和職權的限制,權力由皇帝授予,而宦官又居中竊柄,閣臣於是只能對皇帝唯唯諾諾,對宦官俯首聽命而不敢有違,一輩閣臣都碌碌無能,遂使政風因循腐化。再至張居正之循名責實,積極有為,卻不免被目為越權專政,非議四起,死後更落得削爵抄家的下場。繼之為政者,懲張居正之敗,多隨俗浮沉以求免禍,唯取媚皇帝以鞏固權力,於政事則無所主張,政治遂因循積弊,日甚一日。
總而言之,“有明之無善治,自高皇帝之罷相始也”。在某程度上是有其道理的。因為沒有宰相,令皇權失卻制衡;加上內閣無合法性;故無實權;事事聽命於皇帝,造成君主獨裁。如遇上昏庸之主,又會導致宦官為禍。而且內閣首輔為求爭取權力,往往依附宦官,排擠異己,更助長了宦官的氣焰。由此可見,明內閣的出現與其政局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而且影響深遠 。

評價

在永樂朝以後,內閣權力加強。中晚明的歷史可以看出,只要內閣中人才濟濟,皇帝不能再胡來。 明朝時,即使皇帝不上朝理政,國家機器也能依靠一班大臣和一整套政務流程維持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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