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投資信託

債券投資信託

債券投資信託,又稱公債券投資信託。即以債券作為信託基金的投資對象而設立的信託。與股票投資信託不同的是,債券投資信託不能投資於股票。將投資信託區分為股票投資信託和債券投資信託的主要意義在於,便於保證投資者了解不同信託的投資的性質,並藉以判定不同信託的獲益可能和風險程度。

特點,報酬,

特點

1.債券投資信託是每個月都發行一次,每年有許多個基金。這樣,每個月募集到的資金可以分別追加設定各個月的基金。每年分紅一次,若不想提取現金,可自動轉為再投資,能獲得複利的收益。
2.債券投資信託的套用對象是:國債、地方債、金融債等為中心,一般在債券上的運用比例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剩餘的資金也運用於安全性的拆借市場及貼現票據,所以它是安全可靠的儲蓄商品。
3.因為每個月都進行募集,故可以隨時認購。又因為沒有期限,所以任何時候都可以利用,變現也很方便。通常在發行一個月後即可解約。
由於以上特點,債券投資信託在養老基金、計畫儲蓄等方面得到廣泛套用。

報酬

這種信託報酬一般為每年3.5%,在會計期間終了支付。其中受僱人建設計畫及中期債券的信託報酬,每年按平均淨資產價值計算,不超過2‰,新政府債券基金則為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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