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內司

官署名。北宋、金、元皆置。宋屬將作監,掌宮殿、太廟修繕事務。北宋設勾當官。以大內內侍充任。神宗元豐改制後,隸將作監。金沿置,金世宗大定七年(1167),設使、副使總領司事,秩從五品、從六品。下設直長、部役官、受給官等職。直長二員,正八品,部役官四員,正八品,掌監督工役。受給官二員,正八品,掌支納諸物。元隸大都留守司,秩從五品。設於世祖中統二年(1261)。領大、小木局及泥廈、車、樁釘、銅、竹作、繩等局工匠。置提點、大使、副大使各一員。明、清宮殿、陵寢、太廟等修繕事務屬工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修內司
  • 實質:官署名
  • 簡介:北宋、金、元皆置
  • 宋時職能:宋屬將作監,掌宮殿
  • 元隸大都留守司
官署名。北宋、金、元皆置。宋屬將作監,掌宮殿、太廟修繕事務。北宋設勾當官。以大內內侍充任。神宗元豐改制後,隸將作監。金沿置,金世宗大定七年(1167),設使、副使總領司事,秩從五品、從六品。下設直長、部役官、受給官等職。直長二員,正八品,部役官四員,正八品,掌監督工役。受給官二員,正八品,掌支納諸物。元隸大都留守司,秩從五品。設於世祖中統二年(1261)。領大、小木局及泥廈、車、樁釘、銅、竹作、繩等局工匠。置提點、大使、副大使各一員。明、清宮殿、陵寢、太廟等修繕事務屬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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