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矛盾鬥爭表現的最高形式與暴力手段)

戰爭(矛盾鬥爭表現的最高形式與暴力手段)

戰爭是一種集體、集團、組織、民族、派別、國家、政府互相使用暴力攻擊殺戮等行為,使敵對雙方為了達到一定的政治、經濟、領土的完整性等目的而進行的武裝戰鬥。由於觸發戰爭的往往是政治家而非軍人,因此戰爭亦被視為政治和外交的極端手段。

廣義來說,並不是只有人類才有戰爭。螞蟻黑猩猩等生物也有戰爭行為。戰爭是政治集團之間、民族(部落)之間、國家(聯盟)之間的矛盾最高的鬥爭表現形式,是解決糾紛的最暴力的手段,是在自然界解決問題的辦法手段之一,通常被認為是原始社會才會使用的方法,由於其造成生命的消失,在現代人類社會不被認可。

戰爭是極端的行為,戰爭的產生是由主導者為了自己或者集團的利益而發起的行為,這種獲取利益的行為不惜以犧牲生命為代價獲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爭
  • 外文名:war
  • 分類:正義戰爭、非正義戰爭 
  • 定義:兩方或多方意識形態衝突暴力行為
  • 類別社會事件
定義,原因,理論,目的,軍事,政治,經濟,代價,起源,世界大戰,21世紀戰爭,戰爭分類,

定義

戰爭是由超過一個的團體或組織,由於共同關心的權利或利益問題,在正常的非暴力手段不能夠達成和解或平衡的狀況下,而展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初期以暴力活動為開端,以一方或幾方的主動或被動喪失暴力能力為結束標誌的活動,在這一活動中精神活動以及物質的消耗或生產共同存在。
另外,由於觸發戰爭的往往是政治家而非軍人,因此戰爭亦被視為政治和外交的極端手段。
中國古籍稱戰爭為爭、戰、征、伐、兵等。戰國時期的兵書《吳子》中已有“戰爭”一詞。戰爭是敵對雙方為了達到一定的政治、經濟、領土的完整性等目的而進行的武裝戰鬥。戰爭是統治者意志的體現。階級社會的戰爭,是用以解決階級、民族和民族、國家和國家、政治集團和政治集團之間矛盾的最高的鬥爭形式。它是政治通過暴力手段的繼續,是流血的政治。
戰爭觀是對戰爭的根本看法。包括對戰爭起源、戰爭根源、戰爭原因、戰爭本質、戰爭性質、戰爭目的、戰爭與相關因素的內在聯繫、消滅戰爭的途徑及戰爭與革命、戰爭與和平的關係等觀點。它對認識和指導戰爭具有重要作用。戰爭觀是戰爭實踐在人們頭腦中形成的理論觀點,受人們的認識能力和階級立場的制約。戰爭在發展過程中的本質聯繫的暴露程度,也對人們戰爭觀的形成產生影響。評定戰爭的正義一方與不正義一方很難去確定,通常如果發動戰爭的一方不是建立在“消除威脅其生命的因素”的前提下而發起的戰爭,是不正義的。

原因

歷史上對戰爭及其產生根源有各種不同觀點。自然主義戰爭學者認為,戰爭的根源在於自然環境和人類的生物本性,並認為戰爭是自然的和永恆的現象。宗教戰爭論者則認為戰爭是上帝對人的懲罰,並用超自然力量解釋戰爭起因。種族主義者則認為,戰爭的起因是優劣民族之間差別。近現代地緣主義政治學者則認為戰爭是基於地理環境,即為爭奪一定的生存空間和自然資源引起的。馬爾薩斯主義者則認為,人口過剩和飢餓是戰爭的真正原因。歷史唯物主義認為,戰爭既非從來就有,也不是永恆的,戰爭是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在私有制產生以後,隨著階級和國家的形成,出現壓迫和被壓迫時才出現的。歷史上有各種類型的戰爭,包括侵略戰爭和自衛戰爭;正義戰爭和非正義戰爭,有傳統戰爭和現代戰爭;局部戰爭和世界戰爭等多種類型。
在二戰之前(包括二戰),戰爭是由於參戰各國經濟、政治發展不平衡所導致的。在戰後,直至21世紀初,大多是由於多極化與單極化的矛盾激化而導致的,但以後因宗教文化民族衝突升華引發的戰爭將是主要原因(如巴以衝突)。戰爭的根源有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多種因素。對戰爭狀態的描述也有多種方式,現代國家主要從法律角度對戰爭進行描述。認為戰爭是交戰國之間的一種特殊法律關係。這種戰爭狀態通常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式,並伴隨著一系列的法律後果。戰爭狀態是法律狀態,它往往是交戰雙方或一方宣戰,但彼此之間並不一定有實際的戰爭衝突。通常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宣布戰爭狀態。交戰國家一旦進入戰爭狀態,它們之間就由和平關係轉變為戰爭關係,戰爭法也同時開始適用。對戰爭的描述除從法律角度外,還可以從軍事角度、政治角度等方面進行論述。

理論

對戰爭問題的系統的理性認識。主要包括對戰爭產生、發展、消亡過程的揭示,對戰爭目的、性質和態度的闡述,對戰爭與政治、經濟、軍事、科學技術、自然條件等因素相互關係的論述,以及戰略、戰役法、戰術的理論原則等。戰爭理論是戰爭實踐的指南,它來源於戰爭實踐,受戰爭實踐的檢驗,並隨著戰爭和軍事技術的發展而不斷豐富發展。和平時期,人們可以根據戰略格局的變化和科學技術提供的材料,在過去戰爭實踐的基礎上,通過科學預測、軍事演習和作戰模擬等方法,研究提出新的戰爭理論。戰爭理論具有歷史繼承性和鮮明的階級性,它的先進與落後,對每一次戰爭的進程和結局,都有重大影響。人類社會經歷了連綿不斷的戰爭,產生了豐富的戰爭理論。在中國,成書於2000多年前的被世界各國公認的最早的戰爭理論名著《孫子》,從戰略高度論述了一系列帶普遍性的戰爭規律和指導原則。隨後,又有《吳子》、《孫臏兵法》、《尉繚子》、《司馬法》、《六韜》、《黃石公三略》、《唐太宗李衛公問對》、《武經總要》等數以千計的兵書相繼問世,表明了中國古代戰爭理論的豐富。在歐洲,從記述古代指導戰爭實踐的文字中,可以看出他們對戰爭的本質已有較系統的認識,一些史書、戰爭回憶錄中也反映了這種對戰爭的理性認識。
《戰火》 朱宣鹹作於1944年《戰火》 朱宣鹹作於1944年
C.von克勞塞維茨的《戰爭論》和A.H.若米尼的《戰爭藝術概論》,提出了一系列戰爭理論和作戰指導原則,是資產階級奠基性的戰爭理論名著。馬克思、恩格斯的軍事著作,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分析戰爭,揭示戰爭的普遍規律,為無產階級革命戰爭理論奠定了基礎。毛澤東撰寫的《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論持久戰》、十大軍事原則等一系列軍事著作,全面系統地總結了中國革命戰爭的經驗,結合中國革命戰爭的特點,論述了中國革命戰爭的規律和指導規律,是中國革命戰爭理論的代表作。

目的

戰爭所要達到的預期結果。任何戰爭都是為了達到既定目的而進行的,具體表現為戰爭的軍事目的、政治目的和經濟目的。一般情況下,戰爭的一方達到預定目的後戰爭即終止;特殊情況下,也可能任何一方都達不成戰爭的目的,通過妥協停止戰爭。
戰爭戰爭
戰爭政治目的是進行戰爭的階級、民族和國家在政治上所要達到的根本目標。戰爭的經濟目的是為了追求一定的經濟利益。戰爭的軍事目的、政治目的、經濟目的相互關聯,融為一體。戰爭目的集中地表現為戰爭的政治目的,但達成戰爭的軍事目的是達成政治目的的前提。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戰爭的經濟目的往往潛在於戰爭的政治目的之中。不同戰爭的政治目的和經濟目的可能是各異的,但軍事目的都是相同的。一場戰爭,只有達成軍事目的,才能實現政治目的和經濟目的。不同類型的戰爭具有不同的目的。被壓迫民族和被剝削階級進行正義戰爭的目的是為了反抗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謀求階級解放和民族解放,保衛國家的獨立和領土完整。帝國主義、霸權主義進行的非正義戰爭是為了實行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維護反動統治,為了侵略擴張和爭奪霸權。
戰爭目的制約戰爭規模、時間、投入戰爭的力量和結局。戰爭雙方為了實現各自的目的,往往投入儘可能多的兵力兵器,力求在戰爭過程中轉換力量對比,戰爭規模就可能擴大;如果戰爭一方迅速達成戰爭目的,戰爭時間就縮短。戰爭目的是主觀的,但它必須建立在客觀物質條件的基礎之上。達成戰爭目的與政治、經濟、軍事力量、地理條件、國際環境、指揮員的素質等因素密切相關,主觀指導必須符合客觀實際。

軍事

戰爭的軍事目的是進行戰爭的階級、民族、國家及其武裝集團在軍事上所要達到的預期結果。戰爭的軍事目的是“保存自己、消滅敵人”,它是戰爭的根本目的,也是戰爭的本質。保存自己、消滅敵人是一切戰爭行動的依據。從古到今,從技術到戰術,從戰役行動到戰略行動,都貫徹戰爭的軍事目的,它普及於戰爭的全體,貫徹於戰爭的始終。在整個戰爭過程中,不論採取什麼作戰方式、作戰部署和作戰原則,運用何種武器裝備,敵對雙方的一切鬥爭都是圍繞著如何保存自己、消滅敵人展開的。“不戰而屈人之兵”(《孫子·謀攻》)只是達成戰爭軍事目的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它以強大的實力優勢為條件,使戰爭另一方意識到,如果對抗就會被消滅。

政治

戰爭的政治目的是進行戰爭的階級、民族和國家在政治上所要達到的預期結果。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具有明確的政治目的。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後,階級之間、民族之間、國家之間、政治集團之間的武裝鬥爭都具有政治色彩,戰爭目的集中表現為戰爭的政治目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革命戰爭,其政治目的就是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在中國的統治,建立獨立、民主、自由、繁榮昌盛的新中國。中國抗日戰爭的政治目的是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國。中國人民進行國內革命戰爭和民族解放戰爭都有鮮明的政治目的,而政治目的只有通過保存自己、壯大自己和消滅敵人才能達到。

經濟

戰爭的經濟目的是進行戰爭的階級、民族和國家在經濟上所要達到的預期結果。戰爭的經濟目的是為了追求一定的經濟利益。戰爭最終是為了達到某個階級、政黨、民族、國家或國家集團的經濟目的。原始社會末期部落與部落之間進行戰爭的目的,是為了爭奪生存條件;奴隸主之間進行戰爭的目的,是為了爭奪奴隸、掠奪財富和兼併土地;封建地主階級之間進行戰爭的目的,是為了掠奪財富,兼併土地,剝削農民的勞動成果;資本主義列強進行的殖民戰爭的目的,是為了擴張領土,掠奪資源,傾銷產品;帝國主義和霸權主義進行的或支持進行的戰爭的目的,是為了控制勢力範圍,爭奪經濟資源。

代價

據統計,韓戰3400億美元,越南戰爭7200億美元,波斯灣戰爭1020億美元,第四次阿以戰爭210億美元,阿富汗戰爭1160億美元,兩伊戰爭1500億美元,美國對南斯拉夫科索沃空襲費用是250億美元。第一次世界大戰:有30多個國家和地區、15億人口捲入戰亂,戰場上雙方傷亡人數達3000多萬。第二次世界大戰:有61個國家和地區,20多億人口被捲入其中,參戰兵力超過1億人,大約9000萬士兵和平民傷亡,3000多萬人流離失所。戰爭中沒有完勝的一方,戰爭對於哪一方都是災難。戰爭會使人們流離失所。戰爭的災難是無法去估摸的。

起源

戰爭是在原始社會後期出現的。據考古資料證明,最早的戰爭出現公元前21世紀初中石器時代的初期。這說明,人類從原始人群到公元前21世紀初,在大約二三百萬年的歷史長河中,有戰爭的歷史還不到一萬年(另一說法年數上萬)。原始社會的戰爭是由氏族部落之間或部落聯盟之間,為了爭奪賴以生存的土地、河流、山林等天然財富,甚至為了搶婚、種族復仇而發生衝突,進而演變成原始狀態的戰爭。這種戰爭,同階級社會的戰爭有著本質的區別。它不具有政治目的和階級壓迫、奴役的性質,戰爭中的俘虜,不是殺掉,就是吃掉。後來,隨著生產力和畜牧業的發展,父權製取代母權制,農業、手工業、商品生產有了發展,生產物品有了剩餘,有了私有財產,出現了主人和奴隸,萌發了私有制、階級,使“古代部落對部落的戰爭,已經開始蛻變為在陸上和海上掠奪家畜、奴隸和財寶而不斷進行的搶劫,變為一種正常的營生”。(《卡爾·馬克思恩格斯軍事文集》第二卷第413頁)日益頻繁的戰爭,驅使原始公社制解體,人類進入了奴隸社會。從此以後,戰爭變成了政治的工具、階級鬥爭的最高手段。私有制、階級壓迫和經濟利益的衝突,成為發生戰爭的基本根源。掠奪和反掠奪、壓迫和反壓迫、侵略和反侵略、爭霸和反爭霸、擴張和反擴張的戰爭,便成為階級社會的特殊的、必然的現象。到20世紀80年代,在有文字記載的3500多年的時間裡,世界上共發生過14531次戰爭。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是現代戰爭的根源。在當今和未來,引發戰爭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其中主要的有爭奪勢力範圍、領土爭端、邊界糾紛、掠奪戰略資源、爭奪市場、意識形態鬥爭、宗教矛盾、民族矛盾等等,這些因素是現代戰爭的直接動因。
戰爭戰爭

世界大戰

第一次世界大戰簡稱一戰,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資本主義國家向其終極階段,即帝國主義過渡時產生的廣泛的不可調和矛盾、亞洲,非洲,拉丁美洲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基本上被列強瓜分完畢,新舊殖民主義矛盾激化、各帝國主義經濟發展不平衡,秩序劃分不對等的背景下,為重新瓜分世界和爭奪霸權爆發的一場世界級帝國主義戰爭。
第二次世界大戰簡稱二戰,亦可稱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是指1939年9月1日—1945年9月2日,以德國、義大利、日本法西斯軸心國(及保加利亞匈牙利羅馬尼亞等國)為一方,以反法西斯同盟和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為另一方進行的第二次全球規模的戰爭。

21世紀戰爭

2001年—21世紀初:阿富汗戰爭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局面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局面
2002年—2007年:象牙海岸革命戰爭
2003年—2011年:伊拉克戰爭
2011年—2012年:利比亞內戰
2011年至今:敘利亞內戰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局面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局面
2011年至今:緬甸內戰

戰爭分類

戰爭可分為正義戰爭和非正義戰爭。基於自衛、保衛和平、保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為了自由和尊嚴進行的戰爭,是正義戰爭。侵略戰爭、征服戰爭、出自壓迫掠奪目的的戰爭,是非正義戰爭。還可分為傳統戰爭和現代戰爭;局部戰爭和世界戰爭等多種類型。
戰爭油畫戰爭油畫
軍隊在戰爭中行動的自由權。行動自由是軍隊的命脈,失掉了這種自由,軍隊就有被打敗或被消滅的危險。主動權和力量的優勢、有利的地理、民情等條件分不開,而主觀指導的正確是取得主動權的主要因素。歷來的軍事家都主張在戰爭中爭取主動權。早在兩千多年前,孫武提出的“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孫子·虛實篇》),就有力爭主動、力避被動的意思。F.恩格斯曾指出,能掌握主動權,就證明軍隊或者在數量上,或者在質量上,或者在指揮藝術上具有優勢。毛澤東在指導中國革命戰爭中,非常重視如何從劣勢和被動中,逐步奪取和保持主動權。他指出,一切戰爭的敵我雙方,都力爭在戰場、戰地、戰區以至整個戰爭中的主動權,“這裡最重要的,是保存並集結最大而有活力的軍隊”(《毛澤東選集》第217頁,人民出版社北京1964)。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歷次革命戰爭,都是在敵強我弱、力量對比懸殊的情況下,發揮了指揮員的主觀能動性和高超的指揮藝術,奪得戰爭中的主動權而取得最後勝利的。現代條件下的戰爭,由於軍隊的作戰行動空間廣闊,機動性大,戰鬥激烈,情況瞬息萬變,奪取和保持主動權的鬥爭,將比過去變得更為重要,也更為複雜困難。奪取和保持戰爭中的主動權,主要取決於:強大的適應現代戰爭的國防力量;充分做好隨時對付敵人突然襲擊的準備;熟悉敵對雙方各方面的情況,科學地預測戰爭的發生和發展趨勢,正確制定戰略方針和作戰計畫,並根據情況的變化,指導計畫的實施,力求使主觀指導符合客觀實際;善於審時度勢,靈活地運用兵力和戰法,積極爭取在局部或全局上造成對敵的優勢和主動;充分發揮自己的長處,抓住和利用敵人的弱點,設法造成敵人的錯覺,給予不意的打擊,迫敵處於被動挨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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